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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七 菩薩戒淺釋(四)

  菩薩戒淺釋(四)

  5、毆打衆生

  (1)對境

  宗喀巴大師說:此處所指的衆生,應該是同類的衆生。也就是說,犯戒的對象是人類。打畜生或其它非人,也許不會犯戒。

  但不會犯戒是不是打了就沒問題呢?當然不是!發了菩提心,就要把一切衆生視爲自己的父母,要對一切衆生發慈悲心。所以,任何衆生都不能打。

  (2)動機

  動機是嗔恨心。如果不是因爲嗔恨心,像父母出于教育而毆打不聽話的孩子,因爲是爲了小孩子好,只是一種教育方法,那就不會犯戒。

  (3)行動

  犯根本戒的界限,是一定要實施打的行爲,或想方設法把衆生投入監獄等等。凡是使用了故意傷害衆生身體的手段和方法,都會犯這條戒。如果只是說粗語罵衆生,則還不到犯根本戒的地步。因爲只有打衆生等等才會傷害衆生身體,罵衆生只會傷害其心。但即便如此,也不能隨意辱罵衆生,否則肯定會有罪過。

  (四)結果

  最終的犯戒,就是已經傷害到衆生的身體。

  比如,如果故意扔石頭打衆生,當石頭打到衆生的身體時,就是最終的犯戒。如果沒有打到衆生,還不是徹底犯戒。

  日常生活中犯這條戒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隨時保持警惕。

  菩薩戒的要求,是每天早、中、晚叁次,都要觀察自己的言行,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什麼樣的行爲會犯戒?然後再觀察自己有沒有這些行爲?每天都要這樣反省。

  若能隨時保持警覺,則即使遇到別人打自己,也能做到不還手,因爲事前已經有了心理准備;如果平時沒有訓練,當受到別人的欺負時,嗔恨心一生起就往往會控製不住而犯戒。所以平時要養成反躬自省的習慣,這也是佛陀的要求。

  6、不接受他人的道歉

  如果有人曾經傷害過自己,事後又感到後悔想道歉時,自己卻一直把以前的仇恨牢記在心,不願接受對方的道歉,就會犯此戒。

  (1)對境

  犯戒對境有下列條件:

  第一,對方曾經傷害過自己;

  第二,對方真心誠意想道歉。若是表面上假裝願意道歉,或者是在其他人的勸說下答應道歉,但內心還不願意道歉,就不屬于犯戒的對境。

  第叁,對方是在適當的時間提出道歉,如果自己比較匆忙,或有其他原因而不方便接受對方的道歉,只要自己不是故意和永久拒絕道歉,則拒絕了也不會犯戒。

  第四,道歉的方法是合理的。

  佛教對道歉和忏悔,都規定了一些標准。如果從佛法或世間的角度來看,對方道歉的方法不合理,則暫時拒絕也不會犯戒。

  (2)心態

  沒有其它原因,就是不願意忍辱、寬容,不願放棄嗔恨心。

  (3)行爲

  當對方因後悔而如理如法來道歉時,在內心、語言或身體動作上表示拒絕。

  (4)結果

  當對方知道自己拒絕道歉,或自己決定不接受對方的道歉時,就會犯戒。

  所以,即使是自己痛恨的人,只要對方如理如法、一心一意來道歉,就必須接受,否則就是自尋倒黴!。

  我曾經多次講過,小乘最重視的是貪心,因爲小乘考慮的是自我解脫,如果沒有斷除貪心,就會妨礙自己的修行,所以要斷除貪心。而在大乘佛法中,自私心和嗔恨心又是最關鍵的打擊對象,是最需要斷除的心態。因爲此二者是與菩提心、菩薩戒、慈心、悲心等格格不入的,是菩薩道上最大的障礙,其它諸如貪心、愚癡等等都沒有自私與嗔恨的危害嚴重,所以一定要斷除。

  7、舍棄或誹謗大乘佛法

  最早誹謗大乘佛法的,是印度的小乘論師。

  釋迦牟尼佛傳法,是根據衆生根基而因材施教的。小乘根基者沒有聽過大乘佛法,他們的論師也沒有收集大乘佛法,所以,當他們的後學者在自己的經典中沒有發現大乘經典時,就誤以爲大乘經典是僞經而不是佛法,繼而妄說大乘佛法不是釋迦牟尼佛親口所說,而是龍樹菩薩等人擅自杜撰並傳播的。小乘的有些學者還說,大乘佛法是印度的婆羅門教,因爲大乘佛法中講了法、報、化叁身。其中的法身與報身,是常住不滅的。而身體常住不滅,又是婆羅門教的觀點,所以他們認爲,大乘佛法是婆羅門教、印度教而不是佛教。這是最嚴重的謗法,因爲它從根本上否定了大乘經典。

  其實,雖然大乘佛法所講的報身常住不滅,在字面上和婆羅門教有點兒相似,但其實質內容卻迥然不同。

  針對這段曆史,彌勒菩薩、龍樹菩薩等很多菩薩都作了大量的辯白。彌勒菩薩特意在《大乘莊嚴經論》中用一品的篇幅來證明大乘佛法是佛陀所說的佛法;《入菩薩行論•智慧品》中也有這方面的辯論。

  禅宗的命運也是一樣。達摩祖師當年將禅宗傳到中國的時候,包括梁武帝在內的佛教徒和學者都不接受禅宗。後來經過漫長的曆練,禅宗才慢慢被大家接受。

  密宗剛剛傳播的時候,也遇到同樣的問題。顯宗某些論師宣稱:密法是婆羅門的宗教,是印度教,不是佛法。

  密宗的內部也發生過類似的爭論,比如,甯瑪巴所有續部中最關鍵、最重要的《大幻化網》,也曾有很多不知真相的學者說是西藏甯瑪巴的修行人自己編造的,不是印度翻譯過來的,更不是佛說的,所以不是經典而是論典。這種誤會持續了很長時間,直到很多翻譯家在桑耶寺保存古印度梵文版本的地方,發現了《大幻化網》的梵文原本,所有的爭論才到此結束。

  正是因爲佛陀考慮到,從表面上直接去看,密宗的個別用詞有點不易被普通人所接受,所以不能毫無顧忌地公開密宗的內容,而應給大家一個適應的過程。當應機者慢慢了解之後就會明白,密宗的實際內容和顯宗經典並不矛盾。

  其實,在很多外道經典,尤其是印度教等東方宗教當中,都能找到很多與佛教相同的地方。不僅是密宗,包括從小乘一切有部到無上密宗的觀點,也能在這些經典中找到。如果因密宗部分內容和婆羅門教相似,就把密宗歸爲婆羅門教,那宣講叁轉*輪的如來藏,與二轉*輪的空性的經論,不就都可以歸爲外道典籍了?

  大堪布菩提薩埵和蓮花生大師剛剛把佛教帶到西藏的時候,菩提薩埵所寫的《中觀莊嚴論釋》的後部,就引用了一大堆外道的經典和名詞——空性、遠離一切戲論、光明等等,如果僅僅把這一段詞句摘錄下來,給任何一個人看,誰都不會辨認出這是外道的論典。不要說一般的居士、修行人、學者,即使是佛教界比較權威的專家級人物也很難看出來。但它的內在含義卻是不一樣的,因爲他們對這些名詞的解釋與佛教完全不同。

  也即是說,雖然外道的有些名詞與佛教相同,但真正解釋其含義的時候,意義完全不同。佛法是博大精深的,沒有經過系統地學習,完整地了解,僅僅看一兩本書,就很難判斷什麼是僞經,什麼是正經;誰是佛法,誰是外道,否則就會犯錯誤。

  麥彭仁波切曾經諄諄告誡這種人說:在沒有確切證據的前提下,千萬不要妄下結論,說哪部經典是僞經。否則就會犯下謗法罪。

  (1)對境

  謗法罪的對境,是整個大乘佛法。

  大乘的整體內容,可以歸納爲深、廣兩方面。深也即空性,廣是指慈悲心等六波羅密多。只是不接受大乘佛法的某一部分,其他的部分可以接受,則不會犯根本戒。

  如果將大乘佛法的深廣兩方面都舍棄,就是全面地舍棄大乘佛法,這才犯根本戒。

  (2)心態

  就是一心一意地想誹謗大乘佛法,不是出于度化衆生的方便善巧等其它目的。

  (3)行爲

  所謂的誹謗,並不是指那些說大乘經論的某些地方用詞不當等等,而是說大乘佛法不是佛所說等等,這樣的誹謗,已經從根本上否定了大乘佛法,所以是最嚴重的犯戒。

  (4)結果

  當別人聽到或知道自己在誹謗大乘佛法之後,就會犯戒。

  一般情況下,我們不容易犯這條戒。因爲大家都知道大乘佛法肯定是佛陀親口宣說,並由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結集而成的。

  8、宣講冒充正法的教義

  信奉實際上不是正法而冒充正法的教義,並傳播其內容。

  (1)對境

  其一,所說的對象:第一是人類;第二是精神正常;第叁是能知言達意。

  無論大乘小乘,只要屬于語言上的犯戒,對境基本上要具備這叁個條件。

  其二:所說的內容,爲冒充正法的任何教義。

  (2)心態

  不是出于被迫,而是自己既信奉此教義,又非常樂意地傳播。

  (3)行爲

  不僅自己喜歡這些假冒法,而且還故意動員其他人也去學,就會犯此條的根本戒。

  如果只是自己喜歡,還沒有動員其他人去學,這個還不算犯根本戒。

  受過大乘菩薩戒的人,爲了欺騙動員其他人學這些,以佛教的名義傳播,這樣就犯戒了!

  (4)結果

  當對方聽懂傳播者的意思之後,說話者就會犯戒。

  以上就是無著菩薩在《菩薩地論》中講的中等根基的八條根本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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