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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七 菩薩戒淺釋(七)

  菩薩戒淺釋(七)

  叁、犯戒的界限

  (一)煩惱的輕重

  所有菩薩戒與密乘戒的毀犯,都要看煩惱嚴重不嚴重。如果不是很嚴重,還不算是真正的犯根本戒,而只是犯了一個支分戒。在煩惱十分粗大的時候做出違背戒條的事情,就會犯戒。

  說具體一點兒,犯戒的心態,有大、中、小叁種煩惱,以大煩惱心而做犯戒的事情,就會破戒;中煩惱和小煩惱不夠破戒的心態,故而不會破戒。

  什麼是大煩惱呢?

  第一,不間斷。

  以贊揚自己爲例。所謂“不間斷”,不是指在一兩個小時或兩叁天當中不斷地贊揚自己,而是從贊揚自己開始,直至最終犯戒爲止,始終沒有悔改心與慚愧心,還准備在需要的時候繼續這樣,就叫做“不間斷”。

  在贊揚自己的話說完以後,具不具備嚴重煩惱都無關緊要,與是否犯戒已經沒有關系了;如果在贊揚自己的時候,從頭至尾都具備了四個條件,哪怕事情剛剛結束,就生起慚愧心和後悔心,也已經犯了根本戒;如果在贊揚自己的過程中,說著說著忽然想到,這樣會犯菩薩戒,然後立即停下來,決心再不這樣,則即使其他條件都具備,也不會破根本戒。若沒有這樣的決心,則即使以後沒有繼續贊揚自己,但實際上也屬于不間斷。其它戒條的毀犯界限也依此類推。

  第二,無慚無愧。

  在佛教裏面,“慚愧”二字是要分開理解的。以自己的某種承諾或戒律爲因而感到羞恥,就叫做“慚”。比如說,大乘行人在做利己之事的時候,能意識到自己是受了菩薩戒的人,這樣做非常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和承諾,很不應該,就是“慚”。

  若是擔心他人的譏笑或嘲諷而感到羞愧,就叫做“愧”。

  沒有慚愧是所有罪惡的來源。無慚無愧的人不但會犯戒,甚至會做出五無間罪等罪業。所以,無論持戒還是忏悔,最關鍵的都是“慚愧”。在金剛薩垛修法的四對治力當中,最重要的也是慚愧心。

  從世間道德的角度來說,慚愧心也很重要。有慚愧心的人,不需要法律的約束,自然會很自覺,絕不會做違背道德的事情,即使因一念之差而做了,也會中途停下來。

  第叁,犯戒過程中,不但沒有慚愧心,而且洋洋得意、自以爲是,就會犯戒。

  第四,把犯戒行爲當作功德、優點,看做應當應分、理所當然的事情。第叁個條件不僅認爲是應該的,而且有心滿意足的感覺,所以更爲可怕。

  所有的顯密乘根本戒,都要具備這四個條件,才會真正破戒。

  所以,雖然大乘戒律的戒條比較多,但都需要具備共同的對境等四個條件,和上述不共的四個條件,才會犯根本戒,只要稍微注意一點,守持起來也不難。大煩惱的四個條件中部分不具足,就稱爲中等或下等的煩惱。

  (二)忏悔的早晚

  晝夜分六時,晝叁時和夜叁時。晝叁時是晨朝、日中、日沒;夜叁時是初夜、中夜、後夜。過去的一時,等于現代的四個小時,六時即二十四小時。犯戒後不超過一時(即四小時)之內生起後悔心並勵力忏悔,就不會破戒,更不用重新受戒。如果超過四小時,戒體就被毀掉了,想恢複戒體,就要先忏悔再重新受戒。

  四、忏悔的方式

  密宗最殊勝的忏悔方式,是金剛薩垛修法,通過金剛薩垛修法來忏悔,就一定能忏悔清淨。

  顯宗的忏罪方式,是具備四個對治力念誦《叁十五佛忏悔文》。按照菩薩戒的要求,是每天晝夜六時分六次念誦。不過,若將晚上分成叁等分,則半夜叁更就要從床上爬起來念經,這對大多數人而言是不現實的,但最低的要求,也要每天觀察幾次,看自己有沒有犯戒。如果犯了戒,就要及時忏悔。

  據藏文版《叁十五佛忏悔文》的一些注解中說,叁十五佛是忏悔方面最有威力與加持的主尊。叁十五佛中的每一尊佛,經書裏面都有記載。念誦其中一尊佛的名號,可以清淨百萬劫、幾千萬劫甚至幾億個大劫所造的一切罪業,這是佛說的,是有根有據的,所以我們不要畏首畏尾、顧慮重重,認爲戒律不好守,就自暴自棄,幹脆不受了。

  如果什麼戒都不守,就沒有解脫的希望。作爲大乘菩薩,就應該受菩薩戒。受戒以後雖然有一定的風險,但只要謹慎一點,就不一定會犯戒;即使犯了戒,也不是全都完蛋了,還是有辦法忏悔彌補的。

  釋迦牟尼佛最贊歎兩種人:一種是受戒以後隨時隨地都小心翼翼地護持戒律,使其清淨無染的人;再一種是犯戒以後懂得即時忏悔的人。釋迦牟尼佛知道,凡夫很難做到根本不犯戒,但犯戒以後能有慚有愧、勵力忏悔、改邪歸正,佛陀也稱其爲清淨戒律者。

  大乘佛法無論在見解、修法、行爲、戒律方面,都有很多寬容的余地,如果戒律真的森嚴恐怖到無法糾正忏悔的地步,釋迦牟尼佛也不會推薦給我們。

  五、重新受戒

  從小乘的角度來說,如果出家人犯了出家戒,就不能恢複,不像居士戒還可以重受。如果出家人徹底犯了根本戒,此生不可能得阿羅漢果,因爲小乘行人的目的,是爲了個人解脫,是爲了自己獲得阿羅漢的果位。

  但大乘佛法就不一樣,因爲它的目的不是阿羅漢的果位,而是度化一切衆生。度化衆生也不是一生兩生的事情,是生生世世一個長遠的計劃。所以大乘佛法中如果不小心犯了這些菩薩的所有的戒,忏悔了以後允許再受,大乘別解脫戒也不例外。

  我們不能走兩個極端:一個是認爲,即使沒有菩提心和出離心,只要發心守持居士戒或菩薩戒的戒條,就是在受持居士戒或菩薩戒;另一個是覺得,既然沒有出離心和菩提心,受戒也不會得戒,我就幹脆不受戒,因爲受了也沒有任何意義。即使沒有得戒,守持這些戒條,也是有善根的,所以還是應該盡力守持。

  別解脫戒、菩薩戒與密乘戒的層次不同,越是上層的戒,持守的功德也越是有所增加,違犯的罪業也會越嚴重。菩薩戒比別解脫戒高一層,功德也就高一籌,相應的犯戒罪過也更嚴重,所以一定要小心。

  守持密乘戒的難度就更大了,因爲密宗有很多特殊的觀點,比如“萬法是佛的壇城”、“輪回是涅槃”、“煩惱即菩提”等等,除了上等根基或是具有超凡智慧的人以外,很多初學者不易理解,所以很容易犯戒!破壞大乘戒律的頭號大敵,是自私心;破壞密乘戒的罪魁禍首,是缺乏清淨見。

  六、當前普遍存在的問題

  很多人念過受菩薩戒的儀軌,但真正得到菩薩戒的人不一定很多。

  密乘戒也是這樣。密乘戒的受戒方式是灌頂,很多人也灌過頂,但我想真正得到灌頂、得到密乘戒的人也不多。以前西藏佛法興盛的時候,大家都非常重視、珍惜密乘的灌頂和修法。那時傳密法很嚴謹,傳法者和聽法者都有嚴格的要求。一旦灌頂受戒,絕大多數人會真正得戒。現在雙方都很隨便,某些人連灌頂的儀式和過程都一問叁不知,還要給別人灌頂;而接受灌頂者也是糊裏糊塗,這樣灌頂就不可能得到灌頂和密乘戒。

  比如說,如果我把居士五戒的要求給讀者講得清清楚楚,然後要求讀者受五戒,恐怕除了一些老年人,大多數人不敢答應;但如果誰要灌頂,恐怕沒有幾個人會考慮自己該不該灌這個頂,自己能不能守住密乘戒。越是上層的灌頂,就越隨意,像居士戒之類的基礎戒律,我們反倒是小心翼翼,不敢越雷池一步,這些都是顛倒的做法。

  七、銜接今生來世菩提心的橋梁

  (一)今生來世

  以前很多神經科學家認爲,在大腦的某些部位出問題以後,精神就會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所以就將大腦與精神劃等號,認爲精神是大腦的産物。但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事到如今,包括獲得諾貝爾獎的神經科學家都不承認這種說法,而持有與佛教一致的觀點:人的精神不是從肉體産生的,所以也不是大腦的産物,但肉體與精神還是有著一定的關系。

  密宗特別強調這一點。密宗認爲,人有四個脈輪,分別位于肚臍、胸口、喉嚨和頭頂。頭頂的脈輪又有五百個細微脈輪的分支,甚至還可以繼續細分。每一個脈輪都有不同的作用,它們是思維的工具。如果把精神比喻成一個人,大腦和大腦裏的脈就像是計算機或其他工具。人依靠工具完成工作,精神通過大腦完成工作。

  在衆生死亡並轉世投胎到另一個身體之後,整個身體包括大腦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爲精神與大腦有一定的關系,肉體反反複複地更換,有可能會讓精神上的一些東西逐漸消失,菩提心也不例外——即使今生有了初步的菩提心,但換一個身體後,就可能會消失。

  (二)延續菩提心的竅訣

  我們不但要考慮今生怎樣培養菩提心,還要考慮來世怎樣保留和繼續培養菩提心。具體的方法,是取舍“黑白八法”。黑白八法即《寶積經》裏說的四黑法和四白法,一共八種念頭。若行持四白法,舍棄四黑法,我們的菩提心不但今生不會中斷,甚至來世也可以繼續。

  第一,“四黑法”的第一個,是欺騙應供。

  應該供養和尊敬的,叫做“應供”。這裏指自己的根本上師,傳戒的戒和尚,以及其他的大乘善知識等。故意欺騙他們,是讓我們失去菩提心的因素,所以一定要小心。

  第二,令別人對不應該後悔的事生後悔心。

  當然,如果是令造罪的人對罪過産生追悔之心,讓對方改過遷善,則不屬于“黑法”。此處所指的,是讓別人對自己的善行或修行産生後悔心。比如,爲了坑害對方,而對他說:你受戒的方法沒有對,或給你傳戒的上師不對等等,從而讓對方悔恨不已:我以爲得了戒,結果卻沒有,我不應該受戒等等,就是“四黑法”之一。

  但平時聊天的時候,無意中使對方對自己以前的修法、受戒等産生後悔,還不在此之列,因爲是無意而不是故意的。即使是故意,也要看發心。假如對方依止了一個所謂的上師,但這個人並不是具相善知識,如果他繼續跟著這個人,可能不但不能解脫,還會造很多惡業,甚至有墮地獄的危險。在那種情況下,給對方講講他上師的過失,讓他産生一些後悔心,也沒有問題,因爲動機是純善的。

  第叁,毀謗聖者。

  這裏的聖者,指准確進入大乘道,並具有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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