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禅修之所緣境
一、前 言
《維摩诘經·入不二法門品》以超越生滅、我我所、內心外境等一切相對爲入不二法門。"超越一切對二元相對的執著"即是禅的宗旨,而禅定則是選擇所緣境,排除昏沈掉舉,令心明靜地安住所緣境不動。此通于內外道,以若無出離心與不二正見作引導,禅定不能了生死。佛教修禅定除其共外道的作用外,還有特殊的用途,就是對不二正見的實踐。即以禅定爲手段,用正知正念對治昏沈掉舉,除卻外五欲內五蓋,心念由粗至細,目的在于伏斷煩惱,排除幹擾障礙,尋找適當機會,在定心未失的情況下依毗婆舍那,從而超越相對,契入空性,現量體驗緣起正見,以達見行不二。
二、雲何禅修一定要有所緣境?
緣者心取境而思慮之義,能取之心曰能緣,心所取之境曰所緣。所緣有親疏之別,心識托外在之本質境(疏所緣)變現影像作爲內識之所緣(親所緣)。如甲乙二人,甲眼緣取乙爲所緣境時,乙爲疏所緣,而甲的視網膜上所變現的乙的影像即是親所緣。以心心所法性質羸劣,需仗境方起。禅修作爲達到不二之手段,需要選擇所緣境作爲令心專注之物件,其目的在于改變、調整凡夫習慣的心態,使其訓練自心,控製妄想攀緣,減緩意識的快速流動,對治粗重的煩惱,從而純淨心境,使契入空性變得容易些。
(一)凡夫心的特征
凡夫心有四個主要的特征:
一、能所相對:能緣的心一定要有一個物件作爲所緣境,並錯誤地執著緣起的心與境皆實有自性。
二、流動相:凡夫的專注力太弱,無法穩定地緣于一境,而是不自主地時時變換所緣的對象。未經禅定訓練的人無法控製自心的流動、散亂和跳躍,妄想猶如江河競注。
叁、局限性:凡夫心有局限,相當狹小,只能緣于局部的境。如處于嘈雜的環境中時,耳只能專注于某一種聲音,當取其爲所緣境並作思維分析時,其他的聲音均被忽略。即凡夫心沒有能力緣總相,只能截取局部作爲所緣。
四、無根無主:隨著禅定的逐漸深入,接近心的基態時,甚至感覺只是一個"核"時,依佛門正見通過細微分析,發現心的深層無根本本質可生,也無主宰、主動性可言,只是緣起無根,如幻顯現。其實質如芭蕉,看似一棵樹,但層層剝離時,發現它並無堅實的核心。
(二)所緣境之選擇
凡夫之心仗境方生,應境不同心亦有異,故隨禅修所欲達成之目標不同,所緣境之選擇當有所不同。以"改變凡夫心,契證實相"爲目的的禅修,其所緣境的簡擇一定要依于二個原則:
一、隨順實相,減弱執著。禅修的目的爲了契證真理,趨向解脫,所緣境乃爲此目標而設,故不能違于實相。
二、對治煩惱,能生功德。所緣之境不能使人增加煩惱,如美貌的異性或某些恐怖境不當作爲所緣,以前者使人徒增貪著,後者令人心生恐懼,不僅不能引發功德,反而徒增煩惱,令心不安。唯能向于出離道的斷惑證真,才值得緣以爲境。
叁、所緣境之種類
《瑜伽師地論》將所緣境分爲四類:
"雲何所緣?謂有四種所緣境事。何等爲四?一者遍滿所緣境事,二者淨行所緣境事,叁者善巧所緣境事,四者淨惑所緣境事。"(《大正藏》叁十冊,427上。)
對治粗重煩惱而施設淨行所緣,如五停心觀即正對治貪、嗔、癡、慢與散亂五種煩惱,故淨行所緣指能對治貪等煩惱的禅修所緣,偏于淨治煩惱障。
爲對治因迷于法而起之煩惱施設善巧所緣,五善巧中蘊善巧治因愚法自相而執我者,界善巧治愚于因者,處善巧治愚于緣者,緣起善巧與處非處善巧治愚于無常、苦、空、無我者。是故善巧所緣指五蘊、六處、六界、緣起等法,偏于對治所知障。
淨惑所緣有二,修世間道者以六行觀(苦、粗、障、靜、妙、離)去除世間煩惱,修出世道者以四谛、十六觀究竟淨惑。是故淨惑所緣境有二,一者是下地定法之過失與上地定法之功德,一者爲四谛、十六行相。
合前叁所緣爲遍滿所緣。遍滿所緣境事之內容有四:有分別影像--觀之所緣境,無分別影像--止之所緣境,事邊際性--盡所有性和如所有性,盡所有性指染法或淨法一切品類的總和,如所有性指法的無自性性,所作成辦指修習止觀通達事理而成就,攝世出間一切道果。此四種所緣乃主要依于所對治的煩惱而分類。
若依于所緣境本身的特點觀察,所緣境也可作以下幾種分類:
一、外所緣與內所緣。如選擇外在的一個木球,集中精神盯于其上,或于暗室中專注于一油燈,這一類修定法即是以外在對象爲所緣境。內所緣即是以修行者自身身心爲所緣境,分身與心二種不同的所緣。如修觀呼吸時,行人令心專注于人中一處,觀察氣息進出鼻端時的長、短、冷、熱、輕、重、滑、澀等種種相。或感受身體的觸覺、行動、姿勢等,此即是以身爲所緣。至身體産生動、癢、輕、重、冷、暖、澀、滑等八觸,有或強或弱的苦、樂、舍等感受時,爲已入觀受階段。心識了知八觸乃身根對觸塵而生,緣聚則生,緣散則滅,屬于無常之法。當然不僅僅是這些感受,還包括感知心的昏沈與掉舉、專注與散亂、貪嗔與慈悲等狀態,皆屬觀心階段。直至了心無常,推己及諸法皆無我無自性,即爲入觀法階段。四念處即是以身、受、心、法內所緣爲行者之安心處。前者以身爲所緣,後叁者以心爲所緣。觀佛像、念佛、持咒乃至緣某一意象等,皆爲內所緣境。
二、粗所緣與細所緣。粗細乃相對而言,如藍球狀的木球比一般的油燈大,前者粗,後者細;而觀人中呼吸的出入又比觀油燈更細。一般來說,所緣的對象越精細,相應的能緣之心也越精細、越集中、越專注、越明淨。修行所緣境有由粗至細的取相法,如四念住的修法亦有由小至大的取相法。如取鼻端的清涼感,即由小而始,漸漸擴大到全身,甚至更寬更廣。此等皆屬有相、有所緣的修法。
叁、有相所緣境與無相所緣境。六根所對之六塵,只要附合"對治煩惱,契順實相"二個原則,都可選作修定之所緣境,然而此均屬有相所緣境。《華嚴經》以因陀羅網喻法界緣起之相,因陀羅網乃忉利天王帝釋宮殿裝飾之網,彼網皆以寶珠製成,每一網目懸挂明珠,光明赫赫,不可計算。珠與珠互相影現,一珠之中,現一切珠之影,無有一珠不現其他珠之影,亦無有一珠不影現于其他珠中,珠與影了了分明,此爲第一重。每一個珠中影現一切珠影,其珠影又影現了一切珠之影,此屬第二重。如此,珠影互相涉入,重重無盡,《普賢行願品》中十大願王之修法即依此理而立。所緣之境重重無盡,極廣極大,直至不管廣大相、光明相趣向于不可割裂的至寂無相,遠超凡夫心之所能緣,此種觀法名無相無盡觀。
對于凡夫而言,能所相對才符合凡夫的思維模式,才能形成正常的認識。因而有順應于凡夫思維模式的有所緣的禅修方法,更有打破凡夫常規思維模式的無所緣的禅修方法。禅宗常采用後一類的修法,借能所不匹配,耦合不正常,心境不相應,令心緣無所緣,止無所止等方便,拆開能緣心對所緣境的堅固執著。
當然,這並非指心沒有境作所緣,只是不選擇、不粘在任何境上。"扯脫"與"奪所"即是禅宗常用的二種打破能所對立的方法。"扯脫"是行者自己學會某種特別高明的、可操作性強的用心技術(心法)。因爲根塵相偶方成識,自己用力做到令根不粘于塵,就叫扯脫,或稱"自奪"--行人自行將能所對立的粘著奪下。"奪所"即是明眼宗師使用猛烈的手法強迫奪掉行者之所緣境,打破其能緣心與所緣境之粘著,屬于"他奪"。他奪全賴于明眼善知識,此法不見得完全能起作用,悟入的機會可遇而不可求。
四、所緣境的迥異標志修行法門的難易
《楞嚴經》講十八界之修法,有依于六根的修法、六塵的修法和六識的修法。"依塵"的修法,是以色等六塵爲心之所緣,如念咒,以咒爲所緣,止于正念。其特點是所緣爲局部境,比較平和中正與穩定,而且無論長咒或是短咒,都由幾個咒片語合而成,咒語本身具有流動性,容易學習。缺點在于此種修法基本順應于凡夫心"能所對立、流動性強、緣局部相"等特征,短時間的修習,對治煩惱的力量不強,若欲藉此打破能所對立,相當不易。"依識"的修法遠難于"塵"的修法,修法有很多種變化,但多以總相爲所緣,靈活應機,如觀想蓮花、水光叁昧、月輪觀等。其所緣境本身不存在流動性,與凡夫心的局部相特征完全相背,所以此類修法難以學習,但一旦學會,對治煩惱的力度可能遠遠大于塵的修法。"根"非可依,此類修法最爲高明亦最難修學,因爲此屬于無相無所緣的修法,完全逆于凡夫心而行,但一旦學會,就易比較直接地打破凡夫心而入聖流。如耳根圓通修法,直接于耳根與聲塵偶合處下手,以拆開根塵,體會本覺智爲目的。始學耳根法門時,"入流忘所",入流者非入聲流,以聲塵爲所緣,而是令心專注于耳根,兼聽十方,持于能上,不沾于某個具體的聲音。處于這種狀態,若臨濟禅師四喝中之"如踞地獅子",喻獅子蹲坐時,處于隨時准備追捕獵物的狀態中,高度地警覺。根的修法令心保持相當強的警覺性,然後打破能所平衡,尋找契入的機會。只要拆開了強烈的能所對立,就能契入不二空性。
所緣境越順應與凡夫心特征的修法越容易學,然而,修法的所緣境與凡夫常態的心越接近,在對治煩惱時越難立時起用。往往正念與煩惱互相爭鬥,拉撥很久,難以占上風,不能立斷煩惱。此種修法費時久而得益有限。所緣境完全與凡夫心相背的修法則難求難遇難學,全視個人福報而論,但一旦學成,就能于對治煩惱上起大用。即如《瑜伽師地論》中所說:"當知齊此熏修成就,若于是處是時是事,欲入諸定。即于此處此時此事能入諸定,是名于諸等至獲得自在。" (《大正藏》叁十冊,336中。)如根的修法若成就,不僅能彈指即入,更能立斷煩惱,極爲殊勝。
本文僅就禅修的對象作論,題目雖小,但涵攝了大小乘的所有禅修物件,尚未涉及觀慧方面。行人若要突破能所對立的執著,還需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化時間建立足夠用的聞思正見,以引導心行,藉禅修爲增上緣,依正見經毗缽舍那而契入空性。
《論禅修之所緣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