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波離。優波離應問,一一誦出製時、製處、因緣、對機、製規、犯戒等等。五百大衆,合誦應答的全部,決定他是佛所製。於是 尼的結集告成。然後才有以多聞第一的阿難爲上座,結集昙摩。由此可知道,佛弟子在佛涅槃之後,對於戒律,也就遵照佛的遺教,把他看作大師,所以先結集他。而且依南傳佛教記載:佛滅後一百年的第二次結集就是在吠舍離結集,也是爲結集 尼而舉行的。總而言之,佛教是建立在戒律上,戒律是佛教的基礎,其他的定慧等學,都是它的上層建築,假如這個基礎傾斜,那整個的佛教,恐怕會有動搖而倒塌的危險的。
身口意所含的軌則稱爲律;那末,合於這軌則節度的行爲,便應該叫作儀了。因爲,威儀須從律法而彰,而律法亦須由威儀而顯。能持律法,則必具威儀,威儀不缺,則戒德具足,戒德具足,始能完成其高尚的志節。
身口兩業,都是有形態和聲音的表現,表現出的儀態,都具備了適當的節度,這便是威儀。但是,身形的舉動,言語的措詞,外發具有的威儀,必由於內在涵養的戒德;所以,要身、口、意叁業清淨,悉合軌則,然後舉止行動,聲容笑貌,始有節度,美德外顯,足爲他人的模範,而令人生起敬仰之心,這就是威儀了。
換句話說,無形的道德義理,充溢於內心,有形的道德行爲,顯於外表,才能成爲威儀,這正如儒家所謂“有諸內,必形諸外,谙於心,必動於言"的道理,是絕無一致的。一般人平常所謂的“眼睛是心靈的窗戶"道理就在其中。
全部佛教的教義,實在是一部極微浩瀚的心理學,有明心見性的經論,有攝心製行的律義,內外兼治,而表現出由內而外,絕對莊嚴的形態來,這就是孔子所說:“君子不重則不威"。孔子說的`重',便是佛陀所講的“不適於節度",孔子又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被孔子所重視的`禮',也就是佛陀所說的“節度"了。所以能夠謹守威儀,使自己的行爲,都適合於現行的節度,這樣一來身、語便不會放肆,心意也不會散亂,漸漸的與禅定相應。內外相承,表裏一致,不能偏廢,亦不可偏行,釋尊製律攝僧的初衷,便在這裏。
世人皆知黃金、白玉之珍貴,然未經加工之前,金和礦砂混爲一體,玉與璞石難解難分。只有經過冶煉,才有純金,經過琢磨,才有美玉。治學也一樣,必須經過刻苦的學習,才能增長知識與才幹。所以叁字經講:“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理。"古人亦雲:“不依規矩,不成方圓。"修行也一樣,必須習律持戒,方能超凡入聖,證得無上菩提。
本來衆生的心是清淨的,由於一念無明,我們清淨的心便被貪瞠癡等煩惱所汙染,如同礦砂和璞石把金玉蘊藏了,需要經過鍛鏈和琢磨,才能顯現,在修習佛道上,這種顯現的工夫非仰仗戒律不可。
所以持戒可以治惡、生善,治惡可以生善,生善亦能治惡。兩者相輔相成。
人生於世,以達到最高之“善”爲目標。戒律是實行衆善的具體規範。戒律可分爲`止持'和`作持'二門。過去七佛之偈雲:“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莫作'是止持門,亦即止惡門;`衆善奉行'是作持門,亦即修善門。止持門是製止身、口、意之作惡,而行不殺、不盜等五戒、十戒等總爲製止惡之戒法,是依止而達成持戒。作持門是指受戒、說戒、安居、自恣、乃至十犍度(Khanda),故一切戒律,皆可歸納爲`止持'、`作持'二門。戒的梵語叫做“屍羅"(Sila),意思是防非止惡、修習善事,易言之,戒是止惡修善的`行爲規範'。律的梵語叫做“維奈耶"(Vinaya),意思是法律。所以戒律就是“止惡修善的法律"的意思。
據《月燈叁昧經》偈雲:“雖有色壽及多聞,若無戒智猶禽獸;雖號卑下少聞見,能持淨戒名勝士。據此,則博學多聞之士,不及一孤陋持戒之比丘矣!然此所謂“戒智",則絕非“臥地而名持戒;無記非業,豈得名持。”有德無才僧中寶,有才無德僧中刺。
道宣律師亦有主戒學勝於定慧,其言最有深義,曰:“心爲生欲之本,滅欲必止心元,止心由乎明慧,慧起假於定發,發定功非戒不弘,是故特須尊重於戒”。換句話說,非戒無以生定,非定無以生慧。
五、律居叁藏之首
佛陀入滅後的第一個安居期,大迦葉召集五百阿羅漢,在七葉窟舉行第一次結集。
《善見律》雲:大德迦葉,語諸長老:“爲初說法藏,或毗尼藏耶?"比丘答言:“大德!毗尼藏者,是佛法之壽,毗尼藏住,佛法亦住。是故我等先出毗尼。"“誰爲法師?"“長老優婆離。"從此看來,“律"是比“經"更重要的,所以先結集了律藏。這是證明著教團的法律統製,是比任何經典更緊急的證據。
經律論爲佛教的叁藏,戒律雖非佛經,而它的價值,卻能與經、論鼎立而叁,並垂不朽,這就證明了律與經、論的分量,可以等量齊觀的。而且根據南傳佛教,叁藏的順序爲:律、經和論藏,由此可見,叁藏中,律藏爲其首。《根本律》雲:“佛說叁藏教, 奈耶爲首。"自古以來即有“一切衆律中,戒經爲最上;佛法叁藏教, 奈耶爲首之說"。
至於南方佛教所傳,則律學尚列於經論之首,中國之宗於律學者,亦循印度之例,四分、五分善見皆先律次經後論也。
1、約法住──謂毗尼教住,佛法方住,是故先結集毗奈耶。故善見“大德迦葉"。
2、依起行──凡是起行之本,戒行居先,故律在初。
3、據製異──謂毗奈耶勝故,秘故,獨製故,勝余二藏,是故先明;故律“毀毗尼藏,波逸提;毀余二藏,突吉羅。"
4、約所被──謂毗尼藏被內衆,是以先明,余二不爾,故次固後。律學重於行持,經論偏於說理,但只能說理而不起行,何啻說食數寶,於己身毫無真實受用,所以要泛駕於佛法藏海,不能不憑資於戒舟也,“前聖果圓,後賢因滿,引生來業"未始不發轫於律學。古往今來之聖者,斤斤持此而爭衡者,絕非指馬黑白,與人計一日之短長也。
六、戒學爲叁學之首
戒定慧被稱爲叁學,防非止惡名作戒,靜心慮澄名作定,研真斷惑名作慧。依戒生定,依定發慧,依慧斷除妄惑,顯發真理。戒學列在叁學之首。自從釋迦開創佛教傳統以來,戒律(`si1a`/`vinaya`)一直形成戒定慧叁學之一。《華嚴經》雲:“戒爲無上菩提本",可見叁學之中戒律的特殊角色,有時顯得比智慧與禅定更爲重要。
如果不能由戒來使生活清淨和合理化,即無法修“定",如無“定"則不得真智,所以戒是叁學的根本,是叁學之地。又戒是佛教徒的生活方式,是佛教精神的外表生活的具體表現。因之,戒是佛教信者的標幟。有佛教的存在必有戒,有戒的地方即知有佛教的存在,所以古人說,戒是佛教的壽命。救生圈。
更要重的是戒學通於定慧。《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論》所列之波羅提木叉戒、禅戒、無漏戒;在《俱舍論》則曰別戒脫律儀、靜慮生律儀、無漏律儀。其實禅戒即定學,無漏戒即慧學。然如何通得戒之戒?因入禅定自然叁業調善,不起非惡,已證無漏,自不毀犯一切律儀。故亦名定共戒、道共戒。而四分律名爲增戒學、增心學、增慧學,亦即通括定慧爲戒學而言。《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叁學之互爲因果雲:“由持淨戒,禅定、智慧功德發生,則律儀爲因,定道爲果;由禅無漏力,性業遮業,悉得清淨,則木叉爲果,定道爲緣。"
七、律宗爲八宗之一
中國八大宗派中律宗,其他各大宗派興起又衰敗,唯獨律宗自始至終存在,爲佛教徒所重視。千百年來,在中國叢林中,不管屬於那一家宗派的寺院,對於戒律,無不敬重奉行。戒律之重要,可見一般已。
八、戒爲六度之一
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和智慧稱爲六波羅蜜,持戒爲第二。
九、戒爲僧寶的重要標志
佛法僧叁寶之中,僧寶所以存在的一大理由就是戒。受具足戒者,方能稱之爲僧寶,故無戒也就無僧了。
《四分戒本》說:“如過去諸佛,及以未來者,現在諸佛世尊,能勝一切憂,皆共尊敬戒,此是諸佛法。"
十、戒爲九法界衆生所共修
九法界衆生無不以戒爲修行證果之主要條件。雖因根器的淺深,持戒之廣狹粗細各有不同,然任何人都不可缺少,不過根機愈鈍、功行愈淺、就愈見其重要罷了。
十聖無不具足戒學。故經雲:“戒爲無上菩提本。"又雲:“若欲生天上,若生人中者,當常護戒足。"
十一、戒爲正法久住之根本
目前臺灣和大陸一些在家學者對弘法很熱心,認爲在家居士也可弘法,擔當正法久住的重任,這本來是一件很好的事件。曆史上在家居士弘法者不乏其人,聲聞中如質多長者,菩薩中如維摩居士、勝蘰夫人等。他們對於弘法之功績,都有很大的貢獻。可他們從來就沒有因此而取消出家衆弘法的資格,取而代之。今有一些知見不正的在家佛教學者,否定出家衆的作用,提出叁寶居士的口號,認爲無須出家衆,在家居士也照樣能弘法利生,擔當起弘法利生的重任,這種想法其實是有害的,也表現了某些人天真的一面。
從理論上講,人生病時無須看醫生,自己也可以看醫書,然後自己給自己看病。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沒有這個必要,因爲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一技之長可就以謀生,無須樣樣都要精通,盡管理論上講得通。正如韓愈在《勸學篇》中說,“學業有所長,術業有專攻。"同樣,從理論上講,只要花幾十年的時間參禅打坐,看經聞法,人人都可以精通佛理,出來弘法,但現實生活中卻很難實現。在家人有很多現實問題急須解決。其次,即使極少數在家居士學佛很好,發心和出家人一起弘法利生,這本來是一件值得歡喜贊歎之事,根本也沒有必要因此而否定出家人弘法的權力。正如同樣從事教育,不能因爲某人現在能教書,其他老師教書的資格便自動消失!
事實上,對於佛法來說,自古以來,出家衆應算是專業人才。自從佛陀的教化播揚人間以來,弘法的任務,多屬出家僧衆。住持佛法的重任,從來都以出家衆爲主體。
俗話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這就說明弘法是正法久住的前提條件。培養佛教的弘法人才,決不單是對佛教有所認識,因爲弘法不只是知識的灌輸。猶其是身爲宗教師的出家衆,要想真能夠攝受廣大信衆,給予佛法的真利益,除佛教知識外,必須具有高尚的德行,和精勤的修持,如此才能使信衆們建立信心,進而引導他們深入佛法。佛陀教化弟子們,就是以叁學教化他們。
佛在世時,以建立清淨僧團爲中心,用以訓練僧衆,陶冶聖賢。這主要以戒學爲基本,以定、慧爲進一步的修學。所以佛說:“佛滅後,解脫戒經是汝大師。"佛陀的本懷,要弟子們能依戒而住,以戒爲師。所以說:有清淨如法的僧伽,就是正法住世。以戒學爲基本來訓導弟子,這是將出家弟子們的生活,導入於有組織、有紀律的道德生活中。對個人說能使戒行清淨,不犯重戒;即使少毀輕戒,即能忏悔,使還複清淨,使學人身心安於清淨律儀中。
另一方面,對於大衆團體生活之規律生活,漸漸熟習,了知如何出家,如何受戒,如何“布薩",如何“安居",及至穿衣、吃飯、求醫藥、出入往返,一切生活方式,都契合於清淨律儀生活。要知道,佛法能否住世,不只是個人的修證問題。據說:“古佛沒有依法攝僧,所以佛法不能久住"。必須以大衆增上力量,而使修學者的身心易於獲得清淨,佛法由此更易延續,更能適應於社會而發揚。所以佛陀建立僧團,其方法是“以戒攝僧"。
其目的是以戒學引導大衆生活於淨律儀中,來完成僧衆的自律和化他。有關自律的一部分,即是“戒經";有關大衆一切生活規律是“犍度"。因此,僧衆不但要嚴守戒律而自度,更要熟習僧團中一切僧事。這些,佛陀都有極嚴密的製度,如限定收徒、傳戒之資格方法,不使師資僞濫等。佛製:比丘、比丘尼,必須依止師長,五年內不離依止,不能一晚離依止而住。在此五年內,依師學習戒律,一方面修學戒律,一方面熟習僧團中的一切僧事;其余才修禅觀,或去善知識處請求教授教誡,同道們互相議論等。因此,定、慧的修學,是以僧團的戒律爲基礎。古說:“五夏以前,專精戒律",就是此意。然非專學戒律,是要求出家弟子們,安住於律儀僧團中,完成高潔的僧格。【未完待續】
刊載于《澳門佛教》08期
《戒學之重要性之二》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