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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指掌 第二編 本論▪P3

  ..續本文上一頁所以名爲執受大種,由此爲因所生的聲名因執受大種聲。甚麼是因不執受大種聲呢?如前所說不屬于內身的大種,就是不爲第八識所執持的,又不是依內身而有苦樂二受,所以名不執受大種,由此爲因所生的聲名因不執受大種聲。甚麼是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呢?就是由前所說二種四大爲因所生的聲,名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例如言說鳴吼等的音聲是由執受大種爲因所生的,名因執受大種聲。又如風林江河等聲是由不執受大種所生的,名因不執受大種聲。又如手鼓等聲是由執受大種與不執受大種和合所生的,名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又香亦有叁種:一俱生香、二和合香、叁變異香,俱生香謂如旃檀香等,自軆是香與生俱故,和合香謂如和香等,自軆非香與香和故,變異香謂如熟果香等,因爲一切的果實,要至熟變之時方有香增故。又味差別共有六種,所謂苦酢甘辛鹹淡,其相易知無勞別釋。又觸亦複多種,所謂地水火風滑澀輕重軟緩急冷饑渴飽力劣悶癢粘病老死疲息勇,前之四種就是四大,這是身根所觸的實體,後之二十二種但是身根所觸的實體之上所有種種差別之相,不是離了四大種以外更有各各的實體,即如滑性是依大種的清淨分位而有的相,澀性是依大種的不清淨分位而有的相,輕性是依大種的不堅實的分位而有的相,重性是依大種的堅實的分位而有的相,軟即是依大種不堅硬的分位而有的相,大種堅硬的分位就是地大實體偏增的相,所以不更對軟立堅,緩急即是依大種所執持的分位而有二種不同的相,冷就是水大風大和雜而有的相,與冷相對的暖就是火大的自軆,所以也不別立,自饑渴飽等十叁種都是依有情內身所有的觸而立的,若是有情內身的四大平等便有息力勇叁種觸相,息者安息,這是由于遠離勞倦,四大平等而有的相,力者強力,這是由于營養無阙,四大平等而有的相,勇者無畏,心無怯懼,這是由于身心翹健而有的相。若是有情內身四大不平等,便有饑渴劣悶癢病老死疲九種的觸相,饑渴劣都是由于阙乏營養不能任持而有的相,悶是由于飲食雜穢而有的相,癢是由于血有過患而有的相,病是由于大種變異錯亂而有的相,老是由于大種曆時變異而有的相,死是由于命根變異而有的相,這九種相都是由于四大種種不平等的緣故所生的。飽之一種或有四大平等或有四大不平等皆可有的,四大平等的飽就是由于飲食資多而有的相,四大不平等的飽就是由于氣滿不舒而有的相,粘即是地大水大和雜而有的相。以上所說二十二種觸相都是依于四大種種的分位不同而安立的,所以但是假言說相,不是實有體法,其身根所觸的實法還是四大罷了。

  以上所說的色聲香味觸各各爲自五識所緣的境,是不容攙越的,因爲是由第八識的業種所生的緣故。業種是由意識分別現行的勢力所擊發而有的,既是以後便隨第八識刹那刹那的變現出來了。能緣的五識又各各托之而變爲自己的境,隨這種種不同的相說名爲色爲聲爲香爲味爲觸。然這五種又總名爲色,都是所造色,能造此五種的就是四大,四大亦名爲能造色,這個總名的色字便不限于眼識所緣的境了。凡是有質礙的法都名爲色,唯除心心所及無爲法是無質礙的,所以不名爲色。四大的解釋前已略說,然未辨析能造所造的意義,今且再說一下。四大就是地水火風,這是隨俗立的名,是假四大,真四大就是堅濕暖動性,是爲一切所造色所不能離的,因爲地的堅性偏增,水的濕性偏增,火的暖性偏增,風的動性偏增,所以就假名爲地水火風。其實吾人所見的地水火風之中,一一都是有堅濕暖動性的,又都是有色聲香味觸所造色可知的,何以獨名爲四大及能造色呢?所以地水火風唯是四大的假名,不是真四大,真四大是于所造色有特殊勢力的,所以名爲能造色。甚麼是四大的特殊勢力呢?就是四大種能與一切所造色作五種的業用。這五種的業用,亦說名五因:一是生因、二是依因、叁是立因、四是持因、五是養因。生因就是一切所造色初生之時都是以四大種爲先導的,所以四大種是一切所造色的生因,離了四大種一切所造色便不能生起了。依因就是一切所造色已生之時要四大種爲彼依止的處所。凡所造色據有的方所,都是四大種據有的方所,這所造色無有勢力能另據別處的,是與四大種不相舍離的,所以四大種是一切所造色的依因。立因就是一切所造色是隨四大種而變異的,若四大種能爲攝益,這所造色也是攝益有情的;若四大種能爲損害,這所造色也是損害有情的,這攝益與損害,都是隨四大種而建立的,所以四大種是一切所造色的立因。持因就是一切所造色相續而生,都是要由四大種能持的勢力令不斷絕、令不損減,所以四大種是一切所造色的持因。養因就是一切所造色的增長廣大,都是要由四大種能長養他的緣故,所以四大種是一切所造色的養因。以上的五因是說四大與一切所造色的關系。能與增上說名爲因;不是四大親能生起所造色,說名爲因。所以四大是與所造色常不相離的,又是相依而有的,依此意義說四大爲能造,說色聲香味觸是所造,若有色聲香味觸的處所,一定是有四大的,若無四大的處所,一定便無色聲香味觸了。例如吾人所知的,隨是何種的物體,皆有色聲香味觸可得,便皆有四大的相可得。無論色聲香味觸的相有是堅凝的,有是虛疏的,然能任持一一自相的,便是地大的作用;能令自相攝斂不散的,便是水大的作用;能令自相變異成熟的,便是火大的作用;能令自相輕動生長的,便是風大的作用。所以四大是爲一切所造色的起源,是于所造色有特殊勢力的,這種四大名爲真四大。

  本刊系民國十七年清淨學長在燕京大學擔任唯識講座之講演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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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指掌 第二編 本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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