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果斷分第十
譯文
這就講完了增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雲何可見呢
斷果就是菩薩證得無住涅槃,舍除雜染而不舍生死,在那遍計所執、圓成實二種所依止的依他起性當中,轉依是其體相。此中的生死,是依他起性的雜染分,涅槃是依他起性的清淨分。二所依止即通染、淨二分的依他起性。轉依就是依他起性。對治道生起的時候,轉舍雜染分,轉得清淨分。
原典
彼果斷分第十①
如是已說增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雲何可見
斷謂菩薩無住涅槃,以舍雜染,不舍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爲相。此中生死謂依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轉舍雜染分,轉得清淨分。
注釋
①彼果斷分第十,《藏要》本校注稱:「藏本、魏本不分品,陳本作學果寂滅勝相第九,隋本作寂滅勝相勝語第九。」
譯文
而且,這種轉依,簡略來說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由勝解力熏成聞熏習,寄住在阿賴耶識中,又由於羞恥力,使各種煩惱少分現行或不現行;二、通達轉,諸菩薩已入大地,直至六地,在真實顯現現前住的時候,非真實的義相就不顯現。在非真實義相顯現現前住的時候,真實的空性就不顯現:叁、修習轉,仍然有障,一切逼計所執相不再顯現,真實顯現,從第七地乃至十地:四、果圓滿轉,永無煩惱、所知二障,一切相不再顯現,因爲最清淨真實的法界顯現,於一切相得大自在:五、下劣轉,小乘佛教的聲聞等,只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六、廣大轉,諸菩薩還通達法空無我性,於生死當中見到寂靜,雖斷雜染,但不舍離。
原典
又此轉依,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①轉,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及由有羞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二、通達轉,謂諸菩薩已入大地,於真實非真實顯現不顯現現前住故,乃至六地:叁、修習轉,謂猶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故,乃至十地;四、果圓滿轉,謂永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轉,謂聲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故:六、廣大轉,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我性,即於生死見爲寂靜,雖斷雜染而不舍故。
注釋
①損力益能,《藏要》本校注稱:「藏本此語雲作損益,無力、能二字,魏本同、」
譯文
假若諸菩薩住於下劣轉,有什麼過失呢
不顧一切有情衆生的利益安樂事,違越一切菩薩法,與下劣乘一樣只解脫煩惱障,這就稱爲過失。假若諸菩薩住於廣大轉,有什麼功德呢
菩薩在生死法中,以自乘的轉依爲所依止而得自在,能於一切趣中示現一切有情衆生之身,於最勝生及叁乘中,能夠以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有情衆生,這就是功德。這裏有多個偈頌:
諸凡夫隱覆真理,一向顯現虛妄。諸菩薩舍離了虛妄,所以一向顯現真實。
應當知道,真義的顯現,非真義的不顯現,這種轉依就是解脫,能夠隨心所欲地自在而行。
菩薩於生死、涅槃二法中,假若生起平等的無分別智,此時由此便能證知生死即涅槃。
對於生死法非舍非不舍,也就是對涅槃法非得非不得。
原典
若諸菩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
不顧一切行情利益安樂事故,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脫故,是爲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
生死法中以自轉依爲所依止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及叁乘①中,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爲功德。此中有多頌:
諸凡夫覆真,一向顯虛妄,諸菩薩舍妄,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轉依即解脫,隨欲自在行。
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爾時由此證,生兄即涅槃。
由是於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
注釋
①叁乘:即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前二乘屬於小乘,最後一乘屬於大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