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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經 88 猕猴把豆喻

  88猕猴把豆喻

  譯文

  曾有一只猕猴,手持一把豆,誤落一豆在地,便舍下手中豆,想找到失落的那一粒豆。那一粒豆沒找到,先前舍下的,都被雞鴨吃光了。

  凡夫出家也有相類似的情形,初先破毀了一戒,卻不加以忏悔,因不忏悔的緣故,便放逸了,破毀就滋蔓開來,一切戒律都舍棄了,就像那只猕猴一樣,失了一粒豆,便舍棄了一把。

  原典

  昔有一猕猴,持一把豆,誤落一豆在地,便舍手中豆,欲覓其一。未得一豆,先所舍者,雞鴨食盡。

  凡夫出家亦複如是,初毀一戒而不能悔,以不悔故,放逸滋蔓,一切都舍,如彼猕猴,失其一豆,一切都棄。

  源流

  《舊雜譬喻經》卷上:昔有婦人,富有金銀,與男子交通,盡取金銀衣物相遂俱去。到一急水河邊,男子語言:「汝持財物來,我先度之,當還迎汝。」男子度已,便走不還。婦人獨住水邊,憂苦無人可救。唯見一野狐,捕得一鷹,複見河魚,舍鷹拾魚。魚既不得,複失本鷹。婦語狐曰:「汝何太癡,貪捕其兩,不得其一。」狐言:「我癡尚可,汝癡劇我也。」(《大正藏》第四冊第五一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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