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估客偷金喻
譯文
從前有兩個商人一起做買賣。一個是賣真金,另一個是賣兜羅綿。有位顧客來買真金,放在火上燒了,來試測金子的純度。那另一個商人就立即偷了這塊試燒的金子,拿兜羅綿裹著。當時金子熾熱的緣故,綿都燒盡了。事情敗露,兩樣東西都失卻了
這就好像那些外道,偷取了佛教的學說,安裝進自己的學說中,謊說是自己原本就有的,並不是佛教的學說。因爲不相融合的緣故,反而毀滅燒壞了外道的典籍,使它湮沒于世,沒有流傳下來。就如那個偷金的人,事情全敗露了,金綿都失卻一樣。
原典
昔有二賈客,共行商賈。一賣真金,其第二者賣兜羅綿①。有他買真金者,燒而試之。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燒之金,用兜羅綿裹。時金熱故,燒綿都盡。情事既露,二事俱失。
如彼外道,偷取佛法,著己法中,妄稱已有,非是佛法。由是之故,燒滅外典,不行于世。如彼偷金,事情都現,亦複如是。
注釋
①兜羅綿:兜羅,梵文Tula,是樹的名稱,綿從樹果中生出來,亦即木綿。另外野蠶繭也叫兜羅綿。
解說
外道的典籍,從現存情況來看,確是不流傳于世,許多材料由于佛典對之作述評而留存著。如《長阿含經》的引述即爲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