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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經 29 貧人燒粗褐衣喻

  29貧人燒粗褐衣喻

  譯文

  從前有一個人,貧窮困乏,給人家做活,得了一件粗布衣,就穿上了。有人見了,對他說:「你是上等種姓,貴人的後代,如何穿著這般破舊的粗布衣

  我現在教你一下,可以使你得到一件上乘的漂亮衣裳。應聽我的話,終究是不騙你的。」貧人聽了,很是歡喜,願意遵循他的話。那人就在面前燃起火來,對貧人說:「如今可把你的粗布衣脫下,放在火中,在這焚燒之處,會使你得到一件上乘的漂亮衣服。」貧人即便脫下,扔入火中。燒完之後,在這燃火之處覓求好衣服,一無所得。

  世上的人,也是這樣,過去生修行種種善法,由此才得了這人身,應當保護它,進一步修行自己的德業,卻受了外道及邪惡的妖女的欺诳:「你如今應當信從我的話,修習種種苦行,投入到岩崖下去,跳進火坑裏去,將這身體舍棄了,便可生到梵天上去,長遠地得到快樂。」世上的人就依從了他們的話,遂即舍棄了肉體的生命。身體死去之後,就墮入到地獄裏,備受了種種痛苦。既失了人身,又空無所獲,像那個貧人,也是這樣。

  原典

  昔有一人,貧窮困乏,與他客作,得粗褐衣,而被著之。有人見之,而語之言:「汝種姓端正,貴人之子,雲何著此粗弊衣褐

  我今教汝,當使汝得上妙衣服。當隨我語,終不欺汝。」貧人歡喜,敬從其言。其人即便在前然火,語貧人言:「今可脫汝粗褐衣著于火中,于此燒處,當使汝得上妙欽服。」貧人即便脫著火中。既燒之後,于此火處求覓欽服,都無所得。

  世間之人,亦複如是,從過去身修諸善法,得此人身,應當保護,進德修業,乃①爲外道邪惡妖女之所欺诳:「汝今當信我語,修諸苦行,投岩赴火,舍是身已,當生梵天,長受快樂。」便用其語,即舍身命。身死之後,墮于地獄,備受諸苦。既失人身,空無所獲,如彼貧人,亦複如是。

  注釋

  ①乃:卻。

  解說

  關于投岩赴火可生梵天的學說,《雜寶藏經》卷十以譬喻形式作了嘲諷性駁斥,現今譯如左:

  往昔有一個婆羅門,妻子年輕壯實,姿容豔美,欲情深重,常有著淫蕩的意念。因有婆婆在,不得遂意,便在心中想了一個奸詐的計策,欲除去婆婆。

  自此之後,她很是孝養婆婆,朝夕供給沒有一絲一毫的短乏。丈夫很歡喜,道:「你真是個孝婦。我母親日漸老了,全靠著你了。」妻子答道:「如今我這般只是人世間的供養罷了,資養實在不多:倘若得了天的供養,我們孝順的意願便達到了。頗有生天的妙法麼

  」丈夫說道:「依婆羅門的學說,投岩赴火,五熱炙身,便可以生天。」妻子忙道:「倘若有這等妙法,婆婆即可生天,受自然的供養,就不必這般孜孜地受人世的供養了。」丈夫信了她的話,便在田野中作了大火坑,積了許多柴薪,就在火坑邊上設宴會,扶將老母而來,招集親黨和衆婆羅門,鼓樂弦歌,竟日盡歡。待賓客散了,夫婦將老母帶至火坑邊,推了下去,不顧而走。

  當時,火坑中有一塊小石級,老母墮在石級上,最終沒有跌入火中,便很快爬出坑來。見日已逼暗了,就按來時路徑回家去。途經叢林,四面陰黑,老母畏懼虎、狼、羅刹鬼等,便攀上矮樹。恰值賊人偷了衆多財寶,群黨相隨,到樹下來休息。老母很是害怕,不敢動一動,卻自製不住,在樹上咳了一下。賊聽到這咳聲,以爲是惡鬼,便舍棄財物,四散而走。到得天明,老母無所畏懼了,便泰然下樹,選取財寶,將香璎珠玑、金钏耳铛、珍奇雜物滿負著,向家行去。

  夫婦見了老母,愕然驚懼,以爲是起屍鬼,不敢走上前來。老母便說道:「我死後生了天,獲得了很多財寶。」順手將它們放了下來,「喏,香璎珠玑,金钏耳铛,是你父母姑姨姊妹叫我帶來與你的,我老弱了,不能多負,他們讓我來叫你去,便恣意與你。」

  那女人聽罷,早巳欣喜不耐,奔去對丈夫講:「婆婆今日因投火坑,得了財寶,卻由于力弱,不能多負,倘若我去的話,必定多帶些來。」丈夫便依照她的話,作了火坑,妻子容光閃爍著,縱身投入。未久,焦爛。(原文參見《大正藏》第四冊第四九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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