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爲惡人說戒戒
譯文
佛弟子,不得爲名聞、利養,在未受菩薩戒者前,如外道、惡人、邪見人面前說此千佛大戒。除國王外,其余一切人均不可說此大戒。如來滅度時,以叁寶咐囑國王長者掌護,令叁寶得以住世。國王知有如是戒,可以護法,故與之說戒律無礙。
這些惡人不信佛戒,不受佛戒,公開作惡,無慚無愧,與畜生無異。他們貪瞋障心,淫欲覆體,世世在叁惡道,有眼不見叁寶相,有耳不聞叁寶名,猶如木石一樣,毫無感覺。其實他們與木石無異。而菩薩在這些惡人、邪見人面前說七佛教戒,犯輕垢罪。
原典
若佛子,不得爲利養故,于末受菩薩戒者前,若外道惡人前,說此千佛大戒。邪見人前,亦不得說。除國王,余一切不得說。
是惡人輩,不受佛戒,名爲畜生。生生不見叁寶,如木石無心。名爲外道邪見人輩,木頭無異。而菩薩于是惡人前,說七佛教戒者,犯輕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