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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 四十八輕戒 第四十揀擇授戒戒

  第四十揀擇授戒戒

  譯文

  佛說:佛弟子,與人授戒時,不得揀擇對象。無論是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還是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無根、二根、太監、奴婢,以及鬼神,都應盡得受戒。

  授戒雖不揀擇,授衣有揀擇。出家人所著袈裟,都爲壞色以期與道相應。應將其染成,似青非青,似黃非黃,似赤非赤,似黑非黑,似紫非紫色。所有的染衣,甚至臥具也都是用壞色。比丘所著衣服,一切染色,應與國中俗人俗服有別。

  若欲授戒時,應問受戒者,今生是否犯七逆罪。若今生犯了,菩薩法師則不得爲其授戒。七逆是: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阇黎、破羯磨轉*輪僧、殺聖人。若犯具此七逆,即現身不能得戒,其余一切人盡得受戒。

  出家人法:若出家後,不再向國王、父母等禮拜,不敬六親,不拜鬼神,發心受戒者,但能解得法師語。若有人從百裏、幹裏來求佛法,誠心受戒,法師當以慈悲心、平等心,與之授戒。若以惡心、瞋心,而不即與授一切衆生戒者,犯輕垢罪。

  原典

  佛言:佛子與人授戒時,不得揀擇。一切國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無根、二根、黃門、奴婢,一切鬼神,盡得受戒。

  應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壞色,與道相應。皆染使青、黃、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臥具,盡以壞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若一切國土中,國人所著衣服,比丘皆應與其俗服有異。

  若欲授戒時,應問言,現身不作七逆罪耶

  菩薩法師不得與七逆人現身授戒。七逆者: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和尚、殺阿闍黎、破羯磨轉*輪信、殺聖人。若具七逆,即現身不得戒,余一切人,盡得受戒。

  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①,但解法師語②。有百裏千裏來求法者,而菩薩法師,以惡心、瞋心,而不即與授一切衆生成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鬼神不禮:此句謂不向國王禮拜,因出家後,以道自重,不務世禮,所以不向國王禮拜。不向父母禮拜,六親不敬,爲離愛念故。鬼神不禮,離谄媚故。

  ②但解法師語:指受戒出家後,以道自重,不務世禮,但能解得法師說戒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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