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不行放生戒
譯文
佛弟子,應以慈心,廣行放生義舉。一切男子皆是我父親,一切女子皆是我母親,我生生世世,無不從此而得到此身,所以六道衆生都是我父母,若殺而食之,就是殺我父母,就是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風火是我本來之體,所以當常行放生業。
佛弟子,應于生生受生之中,常行放生,因爲這是常住之法,不僅自行放生,還應教人放生。若見有人殺畜生時,應盡一切方便去救護,使之脫苦難。當然,如此救護僅能救濟有限的生靈,不能廣行救護,所以佛弟子還應教化大衆。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說菩薩戒經律,以佛戒功德資助亡靈,離叁途苦,生人天上,或見佛聞法;未死即救,已死則度,若不如是行事,犯輕垢罪。
上述十戒,應當學,應當敬心奉持。在〈滅罪品〉中,有詳細解釋。
原典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當行放生業。
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衆生。若父母兄弟死亡之日,應請法師講菩薩戒經律,福資亡者,得見諸佛,生人天上。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如是十戒,應當學,敬心奉持。<滅罪品>中,廣明一一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