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說梵網經 四十八輕戒 第十叁謗毀戒

  第十叁謗毀戒

  譯文

  佛弟子,若因惡心故,無事毀謗良人、善人、法師、僧人、國王、貴人等,爲言犯七逆、十重戒。菩薩應以孝順心、慈悲心對待一切衆生,視其如父母、兄弟和親人。若不是這樣,反更加害衆生,使其無地自容,犯輕垢罪。

  原典

  若佛子,以惡心①故,無事②謗他良③人、善④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言犯七逆十重⑤。父母兄弟六親中,應生孝順心、慈悲心。而反更加于逆害。墮不如意處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惡心:《菩薩戒本疏》卷下本雲:[唯欲毀他無利益。]

  ②無事:無叁根惡事。(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叁根指叁不善根(貪、瞋、癡煩惱)。

  ③良:《菩薩戒本疏》卷下本雲:[想淨故名良。]

  ④善:《菩薩戒本疏》卷下本雲:[實淨故名善。]

  ⑤十重:即本經的十重戒。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