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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 四十八輕戒 第十一國使戒

  第十一國使戒

  譯文

  佛說:佛弟子,不得因利養、惡心而接受傳遞情報的使命。雙方軍隊對壘,興師征伐會殘殺無量衆生。菩薩連往來于軍中都不允許,何況故意作國賊,若故意作,犯輕垢罪。

  原典

  佛言:佛子,不得爲利養、惡心故,通國使命①。軍陣合會,興師相伐,殺無量衆生。而菩薩尚不得入軍中往來,況故作國賊②,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通國使命:身爲國使,通致兩頭論鬥戰事;或但在一處,示其圖策令得相害,亦犯此戒;或示得行兵等法;或入車傳言,立期交陣,令多人命斷。(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

  ②國賊:民爲國之本,害民即害國,故稱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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