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不看病戒
譯文
佛弟子,遇一切患病者,應主動供養,猶如供養佛一樣。在佛教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所以無論是父母患病,或是師僧、弟子患病,或先天諸根不具,乃至受百種病之所苦惱,都應以平等心,如法供養,照顧病人,至病愈爲止。
作爲菩薩,若因瞋恨之心,不照料病人;在寺廟、城邑、郊野、山林、道路上,遇患者不去救濟,不去供養,犯輕垢罪。
原典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①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②,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③。
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房④中、城邑⑤、曠野、山林、道路⑥中,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八福田:㈠佛,㈡聖人,㈢和尚,㈣阿阇梨,㈤僧,㈥父,㈦母,㈧病人。此八種,皆堪種福,故稱爲「田」。若人能盡力從事此八種,亦猶農人之力田,則獲秋成之利。
②諸根不具:指眼、耳、鼻、舌、身五根有所殘缺,如眼盲,耳聾,或腿跛,或口啞等。
③供養令差:供養直至病好爲止。
④僧房:指師僧弟子病處。(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
⑤城邑:指父母等病處。(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
⑥曠野、山林、道路:通一切病苦處。(見《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