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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 十重戒 第叁淫戒

  第叁淫戒

  譯文

  佛弟子,若自己行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都不得故意與之行淫,以及淫因、淫緣、淫法、淫業,都爲本戒所禁;亦不得與雌性動物,諸天鬼神女行淫。不得非道行淫,不得在不合禮俗、時間裏同房。

  菩薩觀一切衆生皆是父母,故應生孝順心、慈悲心,救度一切衆生,且將淨法傳與他人,令其斷淫欲。若不是這樣,反教人起淫念淫行,不論對方是畜生,還是母女姊妹六親等。菩薩若這樣做,犯波羅夷罪。犯此罪者,永失妙因妙果,不得成佛。

  原典

  若佛子,自淫,教人淫①,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淫因②、淫緣③、淫法④、淫業⑤,乃至畜生女,諸天鬼神女,及非道⑥行淫。

  而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衆生,淨法⑦與人。而反更起一切入淫,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淫。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釋

  ①教人淫:自淫其罪較小,教人淫其罪則大。

  ②淫因:指無始以來所具有的貪淫習氣,而于現在初起的一念淫心,名爲淫因。

  ③淫緣:指一念淫心生起後,其心相續不斷,于是就對對方加以追逐,多種助成男女會合,名爲淫緣。

  ④淫法:行淫的方法。

  ⑤淫業:即指成就淫事。

  ⑥非道:指不分晝夜時節、場所等。

  ⑦淨法:清淨梵行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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