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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原人論 源流

  源流

  宗密撰寫《原人論》,歸結到會通叁教的圓融思想。佛教傳入中國後,爲要適應中國國情,與中國傳統儒、道兩家思想和教義上雖有分歧,但爲著佛教自身的發展,對此需要加以調和、會通。這種思想早在東漢末到叁國時期已經出現。如相傳牟子寫的《牟子理惑論》,還有康僧會編譯的《六度集經》,特別在會通儒學教義,成爲《原人論》思想來源的一面。

   《牟子》書中帶有序傳性質的第一章,其中說到牟子的經曆及其學術思想的形成背景。對牟子家世及生卒時間都沒有記載,只提到他二十六歲時「歸蒼梧娶妻」,據考察約在東漢獻帝興平二年(公元一九五年)。在此之前,他曾帶著母親避亂到交趾。「是時靈帝崩後,天下擾亂,獨交州差安」。東漢末年,中原發生戰禍,地處嶺南的交州,社會相對穩定,牟子思想是在戰亂的曆史條件下形成。

   牟子從青年時起,就愛好讀書,「書無大小,靡不好之」。歸蒼梧娶妻時,地方官也稱他「博學多識」。但他卻「志精于學,又見世亂,無仕宦意」,沒有做官的意願。他既認爲亂世「非顯已之秋」,不是自身揚名的時候,于是轉而欣賞老子那種「絕聖棄智,修身保真」的處世態度。由此他「銳志于佛道」,卻從而引起有些「世俗之徒」的不滿,認爲他是背叛「《五經》而向異道」。他爲要辯解這個問題,才寫出《牟子理惑論》這部著作。

   當時有些人爲要攻擊佛教,引用《孝經》中所說:「身體發育,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而今則「沙門剃頭」,是有「違聖人之語,不合孝子之道」。牟子爲之辯解說:「苟有大德,不拘于小,沙門捐家財、棄妻子、不聽音、不視色,可謂讓之至也,何違聖語,不合孝乎?」[注釋:《牟子理惑論》第九章]牟子認爲有大德可以不拘小節,出家人捐棄家財、妻子,只是「剃除須發」的小事,怎能說是違聖不孝呢?

   由于世俗之人有的攻擊佛教違反中國傳統的道德倫理,牟子對此也加以會通。他一面講「人道法五常」,認爲佛教徒也遵守以仁、義、禮、智、信作爲人生行事的准則。至于佛教所講因果報應以至勸善懲惡的說教,與儒家的倫理規範也是一致的,同樣有益于世道人心。他指出:「堯、舜、周、孔修世事也,佛與老子無爲志也。」儒家入世以治國爲業,佛、老出世以無爲爲志,用世態度可以各有不同,但能做到「不溢其情,不淫其性」,在性情操守方面不失其度,即使在「所用」上存有差別,「何棄之有乎」[注釋:《牟子理惑論》第十一章]?怎能說佛、老就背離周、孔之道呢?

   比牟子稍後,會通佛教與儒家思想的還有康僧會。僧會的先世是康居人,他的父親因經商移居交趾。當他十多歲時父母雙亡,「以至性奉孝,服畢出家,勵行甚峻」[注釋:《高僧傳》卷一]。看來僧會先是個孝子,出家後成爲虔誠的佛教徒。

   關于康僧會的活動情況,《高僧傳》說他在孫吳赤烏十年(公元二四七年)初至建業(今南京),《廣弘明集》則作四年(公元二四一年),據說孫權爲之立建初寺,江南佛法大興。僧會卒于晉太康元年(公元二八○年),當年吳亡。

   康僧會編譯的《六度集經》,是采取菩薩本行的故事,寓以佛教的大乘思想。僧會是用這些佛教故事,來會通儒家思想。如講《六度集經·摩調王經》中「南王」的故事,說他不願居留天國,卻志在人世間,「教化愚冥,滅衆邪心」。並藉南王之口,說要「教吾子孫,以佛明法,正心治國」[注釋:<明度無極章>《六度集經》卷八其中一則<南王本生>]。以佛法治國,是佛儒思想會通的一例。

   康僧會在《六度集經》中,還提出作爲佛教仁道政治的要求:「則天行仁,無殘民命;無苟食,困黎庶;尊老若親,愛民若子;慎修佛戒,守道以死。」[注釋:<戒度無極章>《六度集經》卷四其中一則]這是將儒家仁政的要求,作爲佛家的戒律加以遵守。佛教本來有「五戒」,僧會卻加以引申和與儒家思想會通。如「不盜」進而要求能「捐己濟衆」、「富者濟貧」。「不殺」還要「恩及群生」和「愛活衆生」。其至「不酒」這條戒律中加上「盡孝」的內容。僧會這樣比附,就是用佛教的戒律來會通儒學對社會的教化作用。

   綜觀牟子和康僧會,都致力于調合儒、佛兩家的思想。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早年都是接受儒家思想的教養,或本身是個孝子,後來雖歸依佛門,但仍肯定儒家的道德倫理及其對社會人生的教化作用。因此他們都著眼于將佛教的戒律與儒家的教義加以會通,對這一點宗密在思想上也是接受的。如在《原人論》中,他也承認「佛且類世五常之教,令持五戒」。認爲「天竺世教」,即指佛教與儒家「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可修」。對「五戒」的解釋,則稱「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噉肉,神氣清潔,益于智也」。這樣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五常做到完全對應,因此宗密在《原人論》中承認「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這叁教教主都是聖人,雖然各家教義「殊途」而有所不同,但「內外相資」,內教與外教互相配合,「共利群庶」,大家都對廣大人民群衆有利。從牟子、康僧會到密宗所以主張會通叁教,都是爲要達到拯救萬衆生靈的目的。

   不過牟子與康僧會等人的會通儒、佛,只是一種低層次即表面的比附,宗密雖接受這種思想,卻是放在「偏淺」類中敘述,是屬于否定中的肯定。宗密雖主張會通叁教,但不是叁家平起平坐,而是有本末之分,佛教是本,儒、道是末,會通本末就是以本統末,是在更深層次上做到叁教圓融。

   宗密爲要從深層上做到叁教圓融。

   宗密爲要從深層次上會通本末,于是采取華嚴宗的判教形式。在華嚴宗的早期著述中,被追推爲初祖的杜順(公元五五七——六四○年),相傳他著有《華嚴五教止觀》和《華嚴法界觀門》,在這兩部著作中,已包含有華嚴宗最初的判教說和法界圓融的思想。如在《華嚴五教止觀》中,把止觀(定慧)分爲五類,即依據佛教各種經論中不同的教義,經過評判從低級到高級依層次區分:一、法有我無門(小乘教),二、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叁、事理圓融門(大乘終教),四、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五、華嚴叁昧門(大乘圓教)。這種按層次高低的分類,後來經過智俨和法藏的發揮,到法藏才完全決定下來,並把當時各宗派分別判入上述各教,而把華嚴宗擡到一乘圓教的最高地位。

   宗密撰寫的《原人論》也是一種叛教,他提出的五教說,一方面杜順、法藏的判教理論是他的思想源頭,但五教的具體內容又與其前輩不同,而是做了修正和調整,使高低的層次更加清楚。他在小乘教之前加上人天教,作爲佛教初入門者的歸類。小乘教之後將大乘始教和終教變換成明確的大乘法相教(即大乘有宗)和大乘破相教(即大乘空宗)。而第五最高的一等,法藏所判一乘圓教是專指華嚴宗而言,而宗密所稱的一乘顯性教,實際上則是合華嚴與禅宗爲一。對華嚴教義可以說是從發展中提高。

   還要指出一點,華嚴宗的判教,從杜順到法藏只是對佛教內部各宗派的評判,而宗密的《原人論》卻推廣到教外的儒、道,這種叁教圓融思想,比較華嚴宗單純的一乘圓教當然更是提高一步。

   宗密會通禅教和會通儒、道的思想,流風所及,對後世亦産生一定影響,如五代時法眼宗僧人永明延壽(公元九○四——九七五年),編寫有《宗鏡錄》,講心與法界等同,這就是對宗密禅教合一(華嚴宗與禅宗相融合)思想的發揮。此外對會通叁教,承認叁教融合于一心。稍後宋代的契嵩(公元一○○七——一○七二年),也強調叁教在教化方面的共同作用,都是教導人爲善,自是以後,叁教合一成爲佛教發展的一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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