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生于六道,如是流轉不息。是以但能歸命叁寶,修善斷惡,受行法戒,志心淨土,自可頓超叁界,了生脫死。倘能至誠念佛,回向亡者,可令未往生者得往生,已往生者蓮品增上。
親眷亡故後,家屬宜節哀順變,依循佛法,令亡靈得度。莫依俗見,行無謂儀式或耗費,既無實益,又增其貪執。可于舉辦報恩精進佛七、梁皇寶忏、叁壇大戒、水陸法會等道場,立牌位拔度,或懇請高僧大德于早、晚課時,回向亡者罪障消滅、往生佛國。
倘火化後,遺骨變黑,若非久病服藥所致,即表示亡者惡業深重,助念無效,應立即爲其超度,除前述方式外,尚須爲亡者求忏、印經、放生...,做諸功德,祈能轉變業力,救拔亡靈。
超薦之目的,在爲亡者祈求冥福,冀其業障消除,度脫生死輪回。一般家屬于佛門超薦儀式知之未詳,故多禮請出家淨衆爲亡者念佛、誦經或拜忏,使其體悟佛法真谛,放下諸般執著,往生西方。即令未能生西,亦可免墮惡道。倘已墮惡道,亦可增添福報。如本應投生爲牛,以超薦功德,或可投生爲人。倘已出世爲牛,以此功德,亦可改善境遇,飲食豐足,免遭勞役或屠宰。
下列各節爲薦亡之方式及家屬應具備之觀念,宜恪遵無悖,方可令亡者獲真實利益。
作七
作七之俗源自佛經,據《中陰經》:“中陰衆生壽命七日。”而《瑜伽師地論》亦雲:“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複生,極七日住。如是輾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梵網經》:“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滅之日,及叁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應講說大乘經律。”《釋氏要覽》雲:“人亡每至七日必營齋追薦,謂之累七,又雲齋七。”作七通常皆禮請法師莅喪宅或家屬至寺院作佛事,其余六日,家眷可自行爲亡者念佛或誦經。因中陰身雖名七日曆一死生,實則,每一動點皆有可能投胎,故應每日爲其念佛回向。如周五往生,下周四爲頭七,下下周四爲二七,再下周四爲叁七,以此類推。但做七宜提前一日,即每周叁做,原因即如前述,恐其于每一動點皆可能投胎,故提前做。今者偷日陋習盛行,即將七七四十九日易爲二十四日,頭七、尾七仍爲七日,二七至六七則每二日爲一七,此法不足取,孝眷切不可投機取巧。民間尚有“作旬”習俗,每十日作一次,共作四次,今已名存實亡。
印光大師嘗雲:“諸惡業中,唯殺最重。普天之下,殆無不造殺業之人。即畢生不曾殺生,而日日食肉,即日日殺生。以非殺決無有肉故,以屠者、獵者、漁者,皆爲供給食肉者之所需,而代爲之殺。然則食肉吃素一關,實爲吾人升沈,天下治亂之本,非細故也。其有自愛其身,兼愛普天人民,欲令長壽安樂,不罹意外災禍者,當以戒殺吃素,爲挽回天災人禍之第一妙法。”
在七七期間,切莫殺生。遺屬應以茹素爲宜,若無法習慣,亦應勉力爲之,至少茹素七日。凡祭祀、供靈或待客,均以素齋代葷菜,此舉較放生功德更大。弘一大師即曾言:“在家人敬神,每用豬雞等物。豈知神皆好善而惡殺,今殺豬雞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災耶?惟願自今以後,痛革此種習慣,凡敬神時,亦一例改用素食,則至善矣。”喪中不用酒肉,此非獨佛教主張,儒家古禮亦嚴禁之,若皇太子居喪飲酒,必載之史書,視爲失德。以親亡故而殺生,令其擔此業力,陷親于不仁,何異弑親?今人每以食肉飲酒、作樂唱戲爲體面,誠乃背道而馳之作爲。
《圓覺經》:“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回。”
虛雲老和尚亦言:“叁界輪回淫爲本,六道往返愛爲基,可見有淫就有生死,斷淫就斷生死了。”所謂“淫心不除,塵不可出”,若耽溺淫欲,則與佛道相違,難以感應道交。是以,喪中家屬應斷淫,持守五戒。然亦或有茹素四十九日尚可忍受,斷淫四十九日則形同受酷刑者,此皆因衆生習氣太重,無法克製。若果真無法斷淫,至少亦須忍耐七日。
藏人尤重四七及七七,緣中陰身多于四七前投胎,而七七則爲中陰身最後之期限,故應擴大舉行。
誦經
誦經源自佛陀時代,其時無紙張、印刷術,聽經聞法采口耳相傳方式。佛弟子代佛說法,即爲背誦熟記之經文。欲熟記某經,亦須靠背誦,故誦經即成學佛及宣揚佛法之先決條件。于佛前誦經,其目的有二:一者,猶如親聆佛教,以鑒察自身思想行爲。二者,代佛說法。六道衆生皆有佛性,誠敬專一誦持佛經,可感得各道衆生聽聞信受,爲亡者誦經,以其靈性較高,或可得度。
據《地藏菩薩本願經》所載,地藏王菩薩生生世世救度其母,故此經又名《孝經》。家屬可于頭七、二七、叁七誦《地藏經》回向亡者。
他如:《心經》、《彌陀經》、《金剛經》等,皆可用于薦亡。
拜忏
《地藏經》雲:“我觀是閻浮衆生,舉心動念,無非是罪。”是故,我輩凡夫當時時反省求忏,惕勵修行。
誦經拜佛,爲己或代人忏悔,稱爲拜忏,又名禮忏,始于南朝梁武帝,結集之《梁皇寶忏》。求忏非爲規避業報,乃坦誠認罪,誓不再犯。拜忏即在洗滌心垢罪業,獲清淨解脫。
目前通行忏法儀軌,系由曆來祖師依佛經所成,修忏法獲感應者,亦不乏其人。盛行至今者,如:
1、梁皇寶忏:系梁武帝爲皇後郗氏所集,以其後生前嫉妒嗔恚,死後墮而爲蟒,苦不堪言,帝遂延攬高僧,搜索佛經,錄其名號,共成十卷,爲其忏禮。郗氏蒙此功德得度,生忉利天。自古迄今,虔禮此忏,所爲所祈者,皆有陰骘感應,爲我國流傳最久之忏法。
2、水忏:又稱慈悲叁昧水忏,唐悟達國師以叁昧水洗人面瘡,濯除累世冤業,遂依宗密所撰《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輯成此忏法,至誠虔修,可解宿世冤業。
3、大悲忏:又名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系據大悲咒所作之忏法。
4、藥師忏:又稱藥師叁昧行法,系依《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所作,祈消災延壽,多禮此忏。
5、淨土忏:又名往生淨土忏願儀,系采《大無量壽經》及稱揚淨土諸經所成。
6、地藏忏:又名慈悲地藏忏法,所成年代較晚,凡報親恩或祈父母冥福,多拜此忏。
此外,如:金剛忏、八十八佛洪名寶忏、千佛洪名寶忏等,今皆盛行。眷屬延僧禮忏,家人亦當齋戒精誠,始能有感,倘能親自禮忏,功德更形殊勝。
世俗以誦經拜忏可轉爲冥錢,供鬼魂于陰間受用,此見不合佛法。誦經拜忏乃在消除亡靈業障,超薦其往生極樂,非愚民迷信之作爲。
打佛七
《彌陀經》:“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叁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衆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皆爲一切諸佛之所護念,皆得不退轉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自東晉慧遠大師提倡打佛七以來,經靈岩山印光大師發揚光大,一時蔚爲風氣,盛行迄今。
佛七系以一句“阿彌陀佛”念佛七日,或多個七日。爲何以“七日”爲期?蓋“七”爲一圓滿數字。除《華嚴經》以“十”爲圓滿數,其他經典多以“七”爲圓滿數,蓋取七七無盡之意。以七日爲一循環念佛,謂“打佛七”。佛七期間,每日除早、晚課外,加誦《彌陀經》、贊佛偈,終日繞佛、念佛、靜坐。通常皆設有超薦拔度及消災牌位,家屬可勉力參與,將功德回向亡者。
《觀經》雲:“念一句阿彌陀佛,能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是以親人亡故,家屬當以念佛代替靈前哭泣。超度亡者,應以念佛爲主,此乃最切實、最易行且功德最殊勝之方式。惟參加念佛者,應忌食酒肉五辛,果能至誠念佛,必可冥陽兩利。
水陸法會
施齋食供養水陸有情,以救拔諸鬼之法會,凡在水、陸、空死者皆可超度。梁武帝蕭衍夜夢神僧教設水陸齋,普濟六道四生群靈,帝乃披覽經論,自行撰集。後儀文散佚,齋會亦告中絕,至唐再興修設之。今之水陸法會,內、外壇逾八十個,感應殊勝。
放焰口
焰口爲餓鬼名,其體枯瘦,咽細如針,口吐火焰。以生前悭吝,遂感此報。曾于阿難定中現身,阿難求告于佛,佛乃爲說《焰口經》及施食法,放焰口之法事即由此而來。該法會系以餓鬼道衆生爲主要施食對象;亦爲迫薦死者佛事之一。做此法事,可使餓鬼仗佛力得以飽餐,再爲彼等宣揚佛法,令其信受而脫此苦厄。即令亡者未墮鬼道,做此法事亦等同代亡者布施餓鬼道衆生,仍有功德。
延請出家淨衆主持佛事,勿請巫道師公
出家法師辭親割愛,荷擔如來家業,茹素持戒,精進修行,悲心度衆。不若一般外道師公之流,或有家累,或賭博酗酒,本身即不清淨,二者相較,功過立判。
應至正信道場,本乎至誠,禮請法師,始能獲真實功德利益。
一切度亡以虔敬爲要
倘經濟拮據,無法做前述佛事,可備四字佛號錄音帶一卷,子孫齊聚念佛,亦可超度亡者。須知,超度力量之大小,關乎內心虔誠與否。做同一佛事,效果迥異,原因在此。
家屬應任佛事重責
有家屬誤認超度、誦經乃法師之任務,既已花錢即可了事,更有甚者,于靈堂前五喝六,賭博玩牌。當知“各人生死各人了”,由人代作佛事,遠不及自身親作。倘亡者生前未及學佛,由與其有血緣關系之親屬代作,較能引發至誠,若無親眷遺族,則依與亡者關系親疏次第代作。
家屬延請僧衆主持佛事,所超薦者爲亡故親人,焉可置身事外?若欲得真實受用,家屬應摒除葷腥淫欲,虔誠參與,且應專心致志,莫僅視爲具文,照本宣科,敷衍了事。
破除迷信
民間鹹以服喪爲不淨,急忙遮蓋佛像,唯恐亡者晦氣觸犯佛祖,家屬亦避免造訪他人。此乃錯誤觀念,亡靈本需佛祖接引,何須遮蓋!
大陸另有一俗,男子亡故須做一名爲“過渡橋”或“破地獄”之佛事,女人亡故則做“破血湖”佛事,此于佛…
《臨終備覽(慧律法師講述·編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