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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甚麼要做佛事 (聖嚴法師著)▪P2

  ..續本文上一頁爛熟之後,還要在佛像之前一遍又一遍地誦呢?這有兩層理由。第一是把佛經當作一面鑒察我們心行標准的鏡子:凡夫難保自己不犯錯,有時犯了錯,尚不能知錯改錯,但當面對佛像,口誦佛經之時,就同聽到佛在親口說法來教誡我們一樣,使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策勵修行;已經犯的過錯,趕快改正,尚未犯的過錯,決心不犯,已經修的善功,努力增加、尚未修的善功,立志去修。這像一位愛美的女士,閨房中有了鏡子,出門時也要隨身攜帶鏡子,早晨照過鏡子,偶一動作之後又要再照鏡子,今天照了鏡子,明天、後天、大後天,乃至明年後年,還是要照鏡子,那無非是爲要保持或增加她面容的整潔美麗而已。第二是將誦經當作代佛說法的神聖使命:佛法的主要對象是人,除人之外,六道衆生之中,尚有天、神、鬼,以及少數的傍生或畜生(動物),也能信受佛法。所以,雖在無人之處,或在無人聽懂所誦的經義之處,只要有人誦經,就有異類的天、神、鬼、畜,來聽我們誦經。天、神、鬼叁類的衆生,以及部分的傍生,均有或大或小的神通,我們誦經之時,只要專誠,即能感應它們來聽經。若你爲你亡故的親友做佛事誦經,你的誠意初動,你那親友的亡靈,就已得到了消息,必定會如期前往聽經;亡靈的靈性特別高,縱然在生之時從未聽過一句佛法,死後聽經,也能依其善根通解信受。

  拜忏做什麼?

  拜忏,又稱爲禮忏,就是禮拜諸佛菩薩,忏悔自己的一切罪業。凡夫的言語行動,如果加以深切仔細的考察,可以說經常都在犯罪造業。凡夫的生死輪回,即是由于各自所造的“業力”所牽引,如在過去世中不曾造下罪業,現在便不會再做凡夫,如果今生斷除了一切罪業,當下就是聖人的境界。凡夫是很苦惱的,對于過去生中所帶來的罪業,無可奈何,對于今生已造的罪業,也無可奈何,從今以後要想不再繼續造罪,仍是毫無可能。因此,我們偉大的佛陀,即以大慈悲心,爲凡夫衆生,說了一個忏悔罪業的法門。前面所說的誦經,是讓我們對著佛法的鏡子來照,現在所說的忏悔,是教我們把自己的心放進佛法的水中去洗。拜忏的功用,即在于洗刷我們這顆染汙著罪垢的心。所以,對佛忏悔,並不是求佛赦罪,而是求佛證明,向佛坦白自己所作的罪業,下定決心,不再故意作惡。對他不起稱爲忏,對己認錯稱爲悔;佛菩薩是如此的偉大慈悲與清淨圓滿,佛菩薩希望我們也成爲偉大慈悲與清淨圓滿的聖人,我們卻仍在自作自受的罪業中打滾,所以要忏悔。我們拜忏的作用,即是洗刷自己的罪業之心,好像是從沙裏淘金,漸漸地將沙淘去,就得著了黃金;我們向佛拜忏,漸漸地將罪垢忏除,就得著了清淨的解脫之心。在中國的各種忏法儀規,是由許多祖師根橡佛經編成的,最盛行的,則有梁皇寶忏,叁昧水忏,大悲忏,藥師忏,淨土忏,地藏忏,千佛忏等。修這些忏法的人,曆代以來,均有很多靈驗傳載,的確可謂“功不唐捐”。拜忏,最好當然是你自己親自來做,如你自己尚未學會,或者覺得拜的尚不夠多,禮請僧尼來做,或代你亡故的親友來做,自然也有功德的,其中的道理,則與誦經相同。

  放焰口做什麼?

  焰口,是指鬼道之中的餓鬼,鬼道衆生分爲叁等:(1)在生之時,做了很多善事,若投爲鬼,便成福德大力的多財鬼,一般人所信的城隍及土地等神祇,即屬于此類的鬼神。(2)在生時做的善事不多,若投爲鬼,便成薄福少力的少財鬼,一般所信的鬼,多半就是此類。(3)在生時悭貪吝啬,一毛不拔,專占他人的便宜,若投爲鬼,便成無福無力的餓鬼,一般人所說的孤魂野鬼之中,即有餓鬼,這一類鬼的食量極大,喉管卻極細,有了食物也難以果腹,何況由于業報的關系,它們很難見到食物,縱然得到了可口的食物,進口之時,卻又變成了臭穢的膿血,所以它們常受餓火中燒,烈焰從口而出,故名“焰口”。佛陀慈悲,說了好多種神咒,例如淨業障真言,變食真言,開咽喉真言等。凡是依法誦持這些真言神咒之時,被召請前來的餓鬼們,就可仗佛的神通願力而飽餐一頓,飽餐之後,再爲它們宣揚佛法,勸他們歸依佛法僧叁寶,爲它們傳授叁昧耶密戒,永脫鬼道的苦惱,這就是放焰口的作用和目的。因此,放焰口對于鬼道來說,等于是無限製的放赈,所以又叫做“施食”。如果你的亡者親友,並未墮落于餓鬼道中,放焰口就相同于代他們做了放赈濟苦的功德,所以也是有用。

  人鬼之間的佛事

  一般人誤將做佛事,看成專爲死鬼而設的儀式。因此我要再度的告訴你:佛法的主要對象是爲活人而非死鬼,爲亡靈超度,仍是一種補救的辦法,不是佛教的中心工作。所以,做佛事宜在生前,死了人固然要做佛事,結婚、生産、禳災、袪病、祝壽、謀職、開張、交易、建造、安居、行商等等,也都應該做佛事。修功積德,行善致福,做佛事豈僅爲了度亡而已?佛法能致現生之福,能致後生之福;能致人天富貴的世間福果,尤其能致福智圓滿的究竟佛果。民間習俗,以爲誦經拜忏,可給鬼魂在陰間當作錢用,又焚燒紙庫錫箔及冥票,給鬼魂在陰間增加財富。其實,佛法門中,沒有這種觀念。誦經拜忏是爲亡者超度增福,亡者死了也不一定入于鬼道,鬼道的衆生也用不著人間給它們錢用,用錢僅是人間貿易的媒介物。焚化紙錢,也僅中國大約自漢唐之世流行下來的民間風俗而已。既然人死之後,若不解脫生死,也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生于鬼道,所以請你不要確定你的親友死後就成了鬼,你應以虔誠心祈禱佛法的加護,加護你的亡親故友,超生西方極樂世界,至少也該盼望他們生于人間或生于天上才是。在中國大陸,尚有一種風俗,即是男人死了,要請和尚做一場“過渡橋”或“破地獄”的佛事,女人死了,則做一場“破血湖”的佛事。這在佛法中也無根據,佛教既不以爲人死之後必墮地獄,何以一定要把新死的亡靈引到地獄中的“奈河”及“血湖”中去走一趟呢?所以,我要奉勸本文的讀者,應當自己來做佛事,並當明白爲何要做佛事?當做什麼佛事?

  附記:本文系應臺北善導寺、十普寺、華嚴蓮社、松山寺等各大道場之命而寫。民國五十六年叁月初版以六十四開本,印贈前往寺院做佛事的齋主,以導正信。嗣後香港、星馬各地有人大量印贈,臺灣亦有不少善心之士,陸續印贈。

  

  

《爲甚麼要做佛事 (聖嚴法師著)》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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