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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基礎知識 (廣超法師主講)▪P13

  ..續本文上一頁油然而生,這能使我們朝向解脫之道,此既是叁寶可貴之處。這些清淨的心是我們本來具有的,這就是所謂的自性叁寶。我們自心本來具有與佛一樣的覺性,因爲迷失,所以感受不到;我們自心中本來就是不生不滅的涅槃相,我們也不知不覺;我們的自心本來具足一切,沒有所謂的和合分開,大家一律平等,這些我們都不曉得,因爲叁寶的因緣使得我們認識到自心,那是非常可貴的,所以我們看到佛、法、僧,要生起如獲至寶之想。

  皈依叁寶並不是舉行叁皈儀式後,盲無目標的禮拜叁寶,而我們每天禮佛拜佛,是要在我們的業因緣裏面種下一點兒善根;時時懷念叁寶的功德,時時提醒自己要修行解脫。我們凡夫整天在煩煩惱惱中,不知道要怎樣解脫。如果我們每天都有皈向叁寶的心,就會鞭策自己,努力修行,斷除煩惱朝向解脫。

  我們皈依後,內心要至誠的皈向佛法僧,把自己的身心融化在無邊無際的佛法大海中,努力修學,精進不懈。

  皈依者的行持:

  1、親近善知識:我們皈依之後,應該親近善知識。

  2、聽聞正法:我們親近善知識,聽聞正法,生起正見。

  3、依教奉行:我們不止要聽聞正法,而且要信受奉行,以僧爲榜樣,在生活中實踐佛陀的教法。如果我們每天這樣的皈向,滿滿地就有機會解脫。我們皈依叁寶,應該天天做如是的觀想:佛陀是那麼的偉大、慈悲,是人間最偉大的導師,我們應該向他學習;佛法的道理是那麼清涼,能使我們放下無數的煩惱,逐漸的走向解脫;僧--放下世緣,出家修行,守道清白,梵行高遠,和合無诤,慈悲一切,是佛法的實踐者,修行證果,使我們升起無限的信心,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

  4、護持與供養:在佛、法、僧叁寶中,僧寶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因爲法師們本著「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皆離苦”的偉大情懷,依據佛製清苦辦道,弘法利生,使佛法繼續流傳,這是難能可貴的,是值得我們護持與供養的。

  叁、戒律:

  戒是有所不應爲;律是有所應當爲。

  我們每天應該誦經修持,時時提起正念,有機會要去受持種種的戒,因爲佛、法、僧中的法寶就是戒、定、慧的無漏法,我們應當修學。我們皈依叁寶後,不論是要修學什麼法門,都應該進一步去受持戒律,因爲戒是一切法的基礎,所以佛陀說:“戒爲無上菩提本,長養一切諸善根。”既是此意。

  (一)、戒的意義:佛陀在各種不同的因緣下,依據衆生不同的根器,製定了無量無數的戒律。佛陀教導在家的學佛者(男居士稱爲優婆塞,女居士稱爲優婆夷)一定要學持五戒,因爲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忘語與不飲酒,毀犯這五戒中的任何一戒,都可令我們墜落投生惡道。我們皈依叁寶後,不管有沒有受戒,我們都要在生活中實行五戒。

  (二)、五戒:(1)不殺生。(2)不偷盜。(3)不邪淫。(4)不妄語。(5)不飲酒。

  (1)、不殺生:

  殺生戒具五緣成不可悔:1、所殺是人。2、作人想。3、有殺人心。4、興方便(自作、教他、遣使)5、被殺者命斷。

  在殺生戒裏,凡是自己殺,教人殺,遣派人家去殺,此叁種殺法,都等于自己殺。我們用種種方法使衆生命斷,稱爲殺生。殺生的果保有輕有重,它是根據所完成的因緣來決定的。如果完成下列的因緣,那就成爲犯殺生罪。

  1、是衆生(有生命):所殺者有生命。

  2、衆生(生物)想:蓄意殺害時,內心知道是有生命的。比如你恨某人,殺不到他,因嗔恨心的驅使,你拿木頭來亂砍,這是沒生命,而作生物想;或是在夜暗中走路,無意間踏死一只蝸牛,這就是沒做生命想。

  3、有殺心:我們起心要殺害對方,叫做有殺心。殺心與想的不同是:殺心就是內心有殺害衆生的心理行爲(心行);想就是內心起要殺衆生,然後對那個境作想。比如說:現在我坐在家裏,心要殺人,但是那個人沒在面前,所以沒有作想,卻有殺心;當那個人在我面前時,我要把他至于死地,這叫做想,所以這個想是對境(衆生)作某某衆生想;而殺心是我們造殺業的整個過程中,想要對方死,叫做有殺心。

  4、興方便:用種種方法去殺害衆生。

  5、命斷:你所殺的衆生的性命斷掉。

  如果是斷人命是上品罪(重罪),不可忏悔;是畜生斷命是中品罪(中罪),可以忏悔;所殺的人沒死是中品罪;畜生命沒斷是下品罪(輕罪)。如果不受五戒,殺生照樣有罪。

  (2)、不偷盜:

  不與而取就是偷。具六緣成不可悔:1、是他物。2、作他物想。3、有盜心。4、興方便。5、值五錢。6、離本處。

  1、是他物:那財物是他人的。

  2、作財物想:明知是他物而非己物。

  這兩個條件的分別是:比如你來廟堂,從大殿中走出去,要回家的時候,穿錯鞋子,這樣的情形--鞋子是他物,但是你並沒有作他物想,以爲鞋子是自己的;有時候那個東西是你的,卻以爲是他人的,就去偷。這種情形很少發生,確是有可能的。

  3、有盜心:要有偷盜的心。就是別人的財物,對方沒想給,你想要占爲己有的心念,叫做有盜心;如果一個人拿別人的東西,沒有盜心,好像拿錯或人家不要了的東西,不可構成偷盜罪,不算犯戒;如果有偷盜的心,就是犯戒。犯戒有輕有重。

  4、興方便:假借種種的方法達成偷盜目的。

  5、值五錢:所盜之物,價值五個錢。這是佛陀按照當時印度摩羯陀國的國法而製。國法規定凡偷五錢者,即犯死罪,所以佛陀也製定佛弟子偷盜五錢者,亦成重罪不可悔。當時五錢是現在的多少錢呢?沒人知道,總而言之,你偷價值不菲的東西,那果保就很重。

  6、離本處:將所盜的財物,帶離原來的位置;這還必須偷者以爲他得到了此物,而被偷者以爲他的財物不見了,稱爲離本處。比如有人寄你一百元,你在他的面前把錢放在右褲袋裏,但在他沒看到時,你把錢放來左褲袋,過後你叫他看右褲袋裏沒有錢,就說沒拿他的錢,雖然錢還在你的身上,但是你造成對方認爲錢不見掉,這稱爲離本處。又如古時有人偷馬,當盜賊從馬廄裏把馬拉出來時,馬兒就會叫,主人家就追,偷者還沒認爲得到馬,而馬主也還沒認爲他的馬被偷掉,這就是還沒離本處;如果養馬者完全不知道,那盜賊把馬拖出馬廄後,那就是離本處。

  這六個因緣完成了,就是犯戒,而偷盜物超過五錢,即成重罪,不可悔。

  在五戒中,所犯的罪有輕、中、重之分,重罪是不可忏悔的,稱爲不可悔,佛法形容它有如人的頭被斬斷,再也救不活。如果受五戒者殺死人,稱爲犯不可悔罪--破戒;如果受持五戒的人殺死了一只公雞,那犯的是可悔罪。

  (3)、不邪淫:

  除了夫妻之間的行淫外,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系,都稱爲邪淫。邪淫戒具四緣成不可悔:1、非夫婦。2、有淫心(心愛樂淫欲)。3、是道。(口、大小便處)。4、事成。(正行交媾。)

  除了夫妻以外,有淫欲的心,以淫欲的處所(淫欲之道):口、大小便處與人行淫,如果事情完成了,那就是犯不可悔戒。如果你是一個正人君子,肯定不會犯上邪淫。有些人娶幾個妻子,依佛法是不犯邪淫戒,因爲他們是夫妻,則不犯戒;但是合法的夫妻以外,還金屋藏嬌,有個黑市太太,那就是犯戒了;如有人喪失配偶,再娶或再嫁都不犯此戒。一個人受五戒後,與夫妻以外的人行淫,犯重罪不可悔,既是斷頭。(戒律中以斷頭比喻重罪)

  邪淫的範圍,不唯不得與夫妻以外的男女行淫,即使自己的夫妻,亦有限製:(1)、非時邪淫: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月經期間、妊娠中、産前産後,不得行淫。(2)、非道邪淫:除了陰道,不得行淫。(3)、非處邪淫:除了臥室以外,不得行淫。

  邪淫的罪過,分爲叁品:與母女姐妹父子兄弟六親行淫者,爲上品罪;與夫妻之外的一切男女邪淫者,爲中品罪;與自己的妻子于非時、非道、非處行淫者,爲下品罪,以此叁品輕重,分別下墜叁塗。未受戒者亦要承受如此的果報。

  在一切邪淫戒之中,以破淨戒人的梵行者,罪過最重。

  犯戒均在于心,如無邪淫之心,即不會主動去犯邪淫戒,因此,淫戒也又開緣:若爲怨家所逼,而不受樂者,無犯。

  (4)、不妄語:

  不講騙話。妄語戒分爲大妄語與小妄語。妄語戒具五緣成不可悔。1、所向是人(對人說)。2、作人想。3、有欺騙心。4、說大妄語(說自己是聖人)。5、聽者領解。

  1、所向是人:對人說妄語。如果我們和一只狗說妄語,它聽不懂,那就不能構成犯妄語戒,所以講妄語的物件主要是人。

  2、作人想:認定對方是人。

  3、有欺騙心:蓄意要使對方受欺騙。

  4、說妄語:用口說出來,有時不必用口亦可說妄語,打一個眼色,甚至默認、暗示,點頭、手勢,或使用手寫出來也是妄語;那就是說用一種欺騙的行爲來欺騙他人,都是妄語。

  5、聽者領解:對方能領解所說的內容,如對方是聾人、癡人、不解語人、及向非人、畜生說大妄語,不犯重罪。

  大妄語與小妄語之分別:

  1、小妄語:就是一般上的騙話;還有罵架的粗話、挑撥離間、不叁不四的話,既是騙話、惡口、兩舌和绮語,都稱爲小妄語。

  2、大妄語:自己不是聖者,卻跟人說自己是阿羅漢或是初果聖人;或者說自己是觀音菩薩的化身,叫人來膜拜與供養,這都是大妄語。

  犯大妄語與小妄語之差別是:如果說大妄語,那就不可忏悔,就是所謂的破戒;說小妄語則犯可悔罪。

  (5)不飲酒:

  不可以喝酒。飲酒戒具叁緣成犯但可悔。1、是酒(能醉人)。2、酒想。3、入口。

  1、是酒:能醉人的飲料。

  2、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飲料。

  3、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則一咽,犯一可悔罪。

  殺、盜、淫、妄這四條戒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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