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啊!有這種賦禀的人,才是賦有絕對的真理。因爲絕對的聖谛就是涅槃,也是實相。”
在另一部經裏,佛毫不含糊地用真理一詞代替涅槃:“我將教你們真理,以及走向真理的道路。”﹝注十七﹞在這裏,真理的意義,很明確的就是代表涅槃。
什麼是絕對的真理?依佛教說,絕對的真理就是:世間沒有絕對的事物。凡所有法都是相對的、緣起的、無常不永恒的;而沒有恒常不變、亘古永存的絕對的實體,諸如“自我”、“靈魂”或“神我”等,無論在身內或身外。這就是絕對的真理。雖然,在通俗言詞裏,也有“反面的真理”一詞,真理卻決不是反面的。體證這真理,就是對事物的如實知見,無有無明妄想﹝注十八﹞;也就是斷絕貪愛、滅苦、涅槃。在此值得記住的,就是大乘佛教“生死即涅槃”的見解。同一事物可以是生死,也可以是涅槃,全在你的看法如何——主觀或客觀。這種大乘觀點,大抵是從上座部巴利文原典中的觀念演變而來。這些觀念在我們方才短短的討論中已經提到過。﹝注十九﹞
認爲涅槃是絕滅貪愛的自然結果,那是錯誤的。涅槃不是任何東西的結果。如果它是一個結果,它就是由某種因緣所得的效應。那它就是緣生的,而爲有條件的存在。但是涅槃既非因亦非果,他是超越因果的。真理不是一個結果,也不是一個效應。它不是一種神秘的心靈或思想的狀態,猶如禅定一般。真理就是真理。涅槃就是涅槃。你惟一想知道它的方法就是親見親證。有路可通涅槃,但是涅槃並不是這條路的結果。﹝注二十﹞你可以沿一條小徑到達一座山,但那山卻不是那條路的結果或效應。你可以看見一道光明,但是光明並不是你目力的結果。
常有人問:涅槃之後又如何?這問題是不能成立的,因爲涅槃是最終的真理。它既是最終,它之後就不能再有別的。如果涅槃之後仍有什麼,那末那東西才是最終的真理,涅槃就不是了。一個名叫羅陀的比丘,曾用另一方式將這問題問佛:“涅槃的作用是什麼?”這問題先假定涅槃之後仍有余事,所以要求涅槃須有作用。因此佛答稱:羅陀啊!這問題是不得要領的。修習梵行即以涅槃爲其最終目的,沈潛于絕對真理之中。﹝注二十一﹞
若幹通俗而不正確的語句,如“佛于死後入于涅槃或般涅槃”,曾引起許多對涅槃的幻想與揣測。﹝注二十二﹞一聽說“佛入涅槃或般涅槃”,即以爲涅槃是一種境界、一種領域或一個位置,其間仍有某種的存在,而以所熟知的“存在”一詞的涵義來臆測涅槃是何等樣子。這通俗的說法“佛入涅槃”在巴利文原典中,並無與它相當的詞句。所謂“佛于死後入于涅槃”,根本沒有這一說。巴利文中有 Pariniuto一詞用以代表佛或阿羅漢等親證涅槃者的逝去,但這字的意思並非“入于涅槃”。這字簡單的意義,只是“完全謝世”、“完全熄滅”或“圓寂”而已。因爲佛或阿羅漢死後即不再受生。
另外一個問題是:佛或阿羅漢死(般涅槃)後如何?這問題是屬于不可答的問題之類(無記)。﹝注二十叁﹞佛談到這問題時,也表示在人類的辭彙裏,沒有字眼可以表達阿羅漢死後的情狀。在答覆一個名叫婆磋的遊方者所發的同樣問題的時候,佛說“生”、“不生”等名詞不能適用于阿羅漢。因凡與“生”、“不生”有所關聯的色、受、想、行、識等,以阿羅漢言,俱已澈底根除無遺,死後不再生起。﹝注二十四﹞
一般常將阿羅漢之死與薪盡火滅、油竭燈枯相比擬。﹝注二十五﹞于此有一事必須明白了解,不容含混。這就是:以“火焰的熄滅”作比的,不是涅槃,而是由五蘊和合而生、而親證涅槃的“人”(換言之:熄滅的是“人”,而不是涅槃——澄基注)。這一點必須特別強調,因爲許多人,甚至若幹大學者,都常誤會或誤解這涅槃的譬喻。涅槃從來不能與火或燈的熄滅相比。
另外,還有一個很普通的問題:如果沒有“我”,沒有“神我”,那末誰來親證涅槃呢?在沒有談到涅槃之前,先讓我們自問:如果沒有“我”,現在想者是誰?在前面的文章裏,我們已經弄明白:思想的乃是念頭,在念頭的後面,再沒有其他的思想者。同樣的,能證涅槃的就是智慧(般若)。在證的幕後,別無證者。在討論苦的來源(集谛)時,我們已經明了,不論什麼——衆生、事、物、製度只要是緣起的,在它自身內即含有滅、壞的種子。苦與輪回,相續不斷的生死,都是緣起的,所以也一定是緣滅的。苦因貪愛(渴)生,由般若(智慧)而滅。貪愛與般若都在五蘊之內,前文已經講過。
由是可知,它們生起與熄滅的種子,都在五蘊之內。這才是佛的名言:“在這衆生六尺之軀內,我說即是世界,世界的生起與寂滅,以及走向世界寂滅之道”﹝注二十六﹞的真實意義。這意思就是說,所有的四聖谛也都在這五蘊之中;也就是說,都在我身中(這裏“世界”二字代替了苦字)。這意思也是說:苦的生起與熄滅,並非有賴于外力。
遵照第四聖谛的方法,去發展及培養智慧(般若)(見下章)時,即能澈見生命的奧秘,如實地見到事物的真相。這秘密發現後,真理見到後,所有一切狂熱地製造著輪回相續的妄見的力量,一時俱歸平靜,不能再産生任何業果。因爲妄執已破,對繼續生存的渴愛已斷。就像精神病患在自覺到他疾病的原因和秘密時,他的病就霍然而愈一樣
在幾乎所有的宗教中,至善之境只有在死後方能達到。涅槃卻可以當生成就,不必等到死方能“獲得”。
凡是親證真理、涅槃的人,就是世間最快樂的人。他不受任何“錯綜 (complex)”、迷執、憂、悲、苦惱等苛虐他人的心理狀態所拘縛。他的心理健康是完美的。他不追悔過去,不冥索未來,只是紮紮實實地生活在現在裏。﹝注二十七﹞因此,他能以最純淨的心情欣賞與享受一切,而不摻雜絲毫自我的成分在內。(譯者按:即陶然與萬物合一,渾然忘我之意。)他是喜悅的、雀躍的、享受著純淨的生活。他的感官愉悅,無所憂煩,心靈甯靜而安詳。﹝注二十八﹞他既無自私之欲求、憎恚、愚癡、憍慢、狂傲以及一切染著,就只有清淨、溫柔,充滿了博愛、慈悲、和善、同情、了解與寬容。他的服務精神是最純正的,因爲他不爲自己設想。他不求得、不積儲、甚至不積貯精神的資糧;因爲他沒有“我”的錯覺,而不渴求重生。
涅槃超越一切兩立與相對的概念,因此它不是一般善惡、是非、存在不存在等觀念所能概括。甚至用以形容涅槃的“快樂”一詞,其意義也迥乎不同。舍利弗有一次說:“同修啊!涅槃真是快樂!涅槃真是快樂!”優陀夷問他:“可是,舍利弗,我的朋友,如果連感覺都沒有了,怎麼會有快樂呢?”舍利弗的答案具有高度的哲學意味,而不是一般所能了解的。他說:“沒有感覺本身就是快樂。”
涅槃是超越邏輯與理性的。不論我們怎樣埋頭精研高深的理論,以臆測涅槃或最終真理與實相,都只能算是一種無作用的、絞盡腦汁的遊戲而已。我們終不能循此途徑而對它有所了解。在幼稚園的小娃娃,不可與人爭辯相對論。如果他耐心而勤奮的鑽研他的學問,有一天也許他會了解它。涅槃是要由智者內證的。如果我們耐心而勤奮的循著「大道”前進,至誠懇切的訓練淨化自己,獲得必要的心靈方面的成長,也許有一天我們可以內證到它,而毋須乎殚精竭慮于鑽研謎樣艱深的文字。
現在讓我們回頭面對趨向內證涅槃的大道吧!
注釋:
一:見一九二叁年京都出版社南條文雄編入《楞伽經》。
二:有時亦有以正面文字形容涅槃者,如吉祥、善、安全、清淨、洲、皈依、護、彼岸、和平、甯靜等。《雜部經》中之Asamkhata Samyutta經中列有涅槃之同義字卅二種,大多是譬喻性的。
叁:見一九二二年阿陸葛瑪出版薩達帝沙上座所編之律藏大品第十一頁及《雜部經》第五集第四二一頁。請注意此處滅(息苦)字的界說,佛在鹿野苑第一次說法時已講過。但其中並無涅槃一詞,雖然它的意思就是涅槃。
四:見《雜部經》第一集第一叁六頁。
五:見同經第四集第叁五九頁。
六:見同經第叁集第一九零頁。
七:此字原爲pipasa,口渴義。
八:見巴利文學會版《增支部經》第二集第叁十四頁。
九: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四集第二五一頁。
十:舍利弗語。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一九一頁。
十一:佛陀另一弟子谟屍羅語。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二集第一一七頁。
十二: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小部經》感興語(嗢陀南)第一二九頁。
十叁:見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小部經》感興語第一二八頁及一九二九年哥侖坡版《長部經》第一集第一七二頁。
十四:請注意一切秘密的精神境界,不論如何崇高純淨,皆由心造,是緣生而有爲的。它們都不是實相,不是真理。(譯者注:關于這段文字,可在參閱漢譯《中阿含》第一六二分別六界經,有更詳盡的解釋。)
十五:意思就是他不再製造新的業,因爲他現在已不再有渴愛、決意、思。
十六: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他已成爲阿羅漢。
十七: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五集第叁六九頁。
十八:參閱《入楞伽經》第二零零頁“摩诃摩帝啊!涅槃就是如實地知見一切事物。”
十九:龍樹很明白地說過:“生死不異涅槃,涅槃不異生死。”見蒲桑編中論釋第廿五章第十九節。
二十:請記住在九無爲法中,涅槃是超越道、果的。自性涅槃不是一種結果,不是什麼東西生的,但是有余涅槃和無余涅槃則不能如是說。張澄基識。
二十一: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叁集第一八九頁。
二十二:有的作者常用“佛涅槃後”而不說“佛般涅槃後”。“佛涅槃後”一語是沒有意義的,在佛典中找不到這種說法。應該說“佛般涅槃後”。
二十叁: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四集第叁七五頁以次。
二十四:…
《佛陀的啓示 (顧法嚴居士譯)》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