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佛說梵網經講錄 貳 列重輕戒相(分二) 四十八輕戒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剝皮爲紙。剌血爲墨。以髓爲水。析骨爲筆。書寫佛戒。木皮谷紙。絹素竹帛。亦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華。一切雜寶爲香囊。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凡經典者,是法寶常住于世。故雲:「經之所在,即爲有佛。」經典,有用木皮谷紙,絹素竹帛所造。凡有經典所在,應當殷勤供養。用妙花香燈,盡己所能,莊飾嚴好,致誠恭敬,堪稱如法供養。又供養有五事:(一)受持,(二)讀,對著本子閱讀。(叁)誦,能誦念出來。(四)書寫,抄寫經文。(五)香華雜寶供養。戒文雲,菩薩甯以「剝皮爲紙,剌血爲墨,以髓爲水,析骨爲筆」等,是舉重況輕之詞。若能犧牲生命,頭目腦髓,供養法寶,尚且在所不惜,何況普通如法供養呢?更應勤謹不誤。

  此是遮業。因爲無敬法心,故得罪。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