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帝可否廢除此種刑罪。
東嶽大帝也沒說話,笑笑著就派了二個小鬼帶他到刑場親自去看,這二個小鬼就帶他走了很遠,指著一處說就在面前,而章太炎他卻看不到,于是乎才恍然大悟,那刑罰不是人設立的,是他自性裏變現出來的,與《地藏菩薩本願經》裏所說的完全相應。
經上講地獄只有二種人能見到,一個是造作罪業去受刑的人,那是變現的;另外一種是菩薩到地獄裏去救度衆生。不是這二種人,地獄在面前,你也見不到,所以章太炎見不到。這才明了了不是殘酷仁慈的問題,是罪性變現出來的果報。
正如同一個人,平日作惡多端,晚上則盡做惡夢,誰給他製造出來的呢?是他自性變現出來的,絕不是別人造一個惡夢去給他受,不是的,是自己變出來的。
罪是從何處結得這麼重呢?佛告訴我們,他所造的罪業,對象不是這二位說法的法師,你誹謗這二個人,實在講,不是很重的罪,罪是從什麼地方去算呢?是從這一個地區,所有的這一切信衆,他因爲你的誹謗而不相信佛法了,不願意再聽佛法了,不願意再依佛法修行了,你把這個地區的衆生之善根斷掉了,把這個地區的衆生之法身慧命斷掉了,那筆帳是從這裏算的,這個罪就重了。
佛經上常說殺人生命事小,你殺了這個人,四十九天後,他去投胎又來了。一個人被殺,很容易得人身,因爲被殺沒有罪,只有殺人的人才有罪。我這生得人身,我因還有余福,我雖被人殺了,四十九天後投胎還能做人,來生還繼續享福。所以殺人生命罪小,斷人慧命罪就大了。
佛法不容易聞到,這個機緣太難得、太難得了,經上講的“人身難得。佛法難聞。”,聞佛法比得人身還要難,這是真的,不是假的。一個人在一生當中聞到佛法,如果覺悟了,他這一生就做佛了。他成佛了,你想想看,他那個功德,諸佛如來都贊歎不盡,你今天把他這個緣斷掉了,你這罪有多重?罪是由此來算的。
所以佛說造這種罪業要墮地獄一千八百萬年,從地獄出來還有余報,地獄出來之後才得人身,佛講五百世中生盲無目,也就是生下來眼睛就瞎了,要當五百世的瞎子。五百世之後,那個罪就愈來愈輕了,但是還常生在邊地,佛法講的邊地就是文化水准很落後的地區,人愚癡,不能受到好的教育,貧窮下劣,常被別人誹謗、戲弄,被別人欺負,這都是過去生中所造的業報啊。
這個人以前也曾經出家過,也是修行人,就是因嫉妒障礙而造了如此重的罪,所以他有時也會一念覺醒想修行,雖然這念頭暫起,但因業障重,很快地,這念頭又消失了,這才知道難。
我們應當肯定,我們自己過去生中都曾經曆過,佛不是說別人,正是說我們自己,我們今天得人身,聞佛法,應知道這當中是曾有多麼長的時間,在受這些罪報啊。佛講這些話,今天的人,有幾個能接受呢?幾個人能相信?
讀佛經,聽講演,好像聽神話故事一樣,好像佛所講的這些神話故事與自己毫不相關,那裏曉得佛所講的正是我們自己本人,佛說他們將來業障消滅時,將會生到西方極樂世界,會見到阿彌陀佛,阿彌陀佛會爲你授記。這話是真的嗎?真的,爲什麼的?我們曾經聽過一句阿彌陀佛的名號,曾經看過阿彌陀佛的塑像、畫像,阿賴耶識裏已有阿彌陀佛的種子,正所謂“一曆耳根,永爲道種。”,道裏在此地。
肆、障礙之消除
但是此生當中,如果我們不認真修學,不把我們這些障礙消除掉,我們這一生就不能往生,即使沒有造作大的過失,也不能往生。如果繼續造作重罪、謗佛、謗法、謗僧,那個麻煩就大了,還要去搞地獄,還要去變畜牲、做愚癡的人,還要經過無量劫,那實在是太苦了。
所以我們一定要知道忏悔,要認真的去悔過。悔過在根本上就是要改變我們的觀念,從心地上改,從日常生活當中,對人、對事做起,我們一定要先從事相上去改才有效果,佛已爲我們舉了這幾個例子,因爲事太複雜了,說之不盡,我們要有能力聞一知十,聽到佛講一個例子,就能聯想到許許多多類似的,這些都必需要改。
一、不求他過
首先,從今而後對于弘法的善知識,無論他是在家、出家,看到他犯了過失,或是聽到他犯了過失,決定不說,要確確實實做到“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我們是凡夫,他是什麼境界,我們怎會知道?他如果是凡夫,他造罪業,他自有果報,我們要是到處去宣揚,到處要分別、執著,我們自己要受果報,這個太不值得了。這就是絕不障礙弘法利生,絕不障礙這個地區的大衆聞法之機緣。
不可以常常去找別人的缺陷,存這個念頭已經就不好了,何況還有這種行爲?對于自己的修持産生重大的障礙,那我們修行修的是什麼?這個不能不知道。
我們所修的是覺、正、淨,覺而不迷,正而不邪,淨而不染,淨宗在這叁條裏,特別著重在清淨心,心淨則佛土淨,常常去找別人的麻煩,你的心怎麼能清淨?要想得清淨心,什麼人的事都不要去管,我們的心才會清淨。存心找別人麻煩,絕對不會有清淨心,這種人絕對不會得定。
沒有定就沒有智慧,沒有定慧,他一定是爲無明煩惱所覆蓋,一個人一天到晚生無明,他怎能不造罪業呢?不可能嘛,這是我們一定要記住的。
二、勿自贊毀他
其次,縱然我們自己修行得很如法了,昨天我說過了,縱然功夫得力了,得到佛法真實的受用了,也不可以自贊毀他。這是常常有的毛病,常贊歎自己的法門,並說自己修得很好,別人都不行,這是不可以的,這也是妄想、分別、執著。
你說自己修得很好,那跟阿羅漢比呢?和菩薩比呢?差遠了,這一點點算什麼?決定不可以自贊,決定不可以誹謗別人。這現象古時候有,現在就太多、太多了,不曉得這罪業重啊。
我們念佛求生西方極樂淨土,見到參禅的人,就好像見到冤家對頭一樣,見到學密的人也像冤家對頭一樣,這怎麼可以呢?禅是佛傳下來的,密也是佛傳下來的,你要是誹謗它,豈不是謗佛,謗佛所說之法?依照禅、密而修行成就的人很多啊,現在雖少了,從前很多,那你不是謗僧嗎?
所以不知不覺,我們常犯這個毛病,自贊毀他,誹謗叁寶,這又墮阿鼻地獄,這傻事從此後再也不做了。應該是什麼態度呢?看到別人參禅,看到別人持咒,我們恭恭敬敬對待他,歡喜恭敬,贊歎而不能誹謗。
一九七七年我在香港講《楞嚴經》,聖一法師來看我,並聽我講經,聽了叁天,他很歡喜,勸他的信徒們都來聽我講經。他是參禅的,有一天他邀請我到他的寺廟去參訪,我也很歡喜接受了。他在大嶼山寶蓮寺的後面,有一條小路,車不能走,人步行過去大約要叁、四十分鍾才到他的小廟。
他告訴我爲什麼不開路,就是教來的人不方便,你不是真正來參學的,不要到我這裏來,所以不開馬路,這用意很好。我到那邊去一看,非常佩服,我一生都未見過如此莊嚴肅穆的道場,裏面約有四十多位住衆,每天按照時間坐香,他們參禅。
法師請我在禅堂裏講開示,我總不能說參禅不能成就,念佛才能成就啊,那不是破壞人家的道場嗎?這個決定不可以的。好在我過去曾經講過《金剛經》、《六祖壇經》、《永嘉禅宗集證道歌》,禅宗東西講過一些,所以口頭禅還不錯;我對他們贊歎、佩服,贊歎道場,贊歎法師,贊歎參學的大衆,這是應當的。
我離開之後,和我一起去的同修們在路上告訴我,“法師,你對于禅這樣贊歎,你爲什麼念阿彌陀佛?”,我就告訴他們,因爲我的根性不利,比不上別人參禅,別說我不可能開悟,連是否能得禅定都沒把握;這念佛依靠阿彌陀佛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我還有點把握。
我說這些都是實在話,所以佛家常說“若要佛法興,唯有僧贊僧。”,彼此贊歎,佛法才能複興,才能發揚光大,這一個一個都彼此誹謗,不得了,大家統統墮阿鼻地獄。我們要明白這個道理,一切衆生根性不相同,所以佛才開無量法門。
法門是應機說法,你喜歡那個法門,依照這個法門去修學都能成就,所以“法門平等。無有高下。”,怎麼可以誹謗呢?不但佛門當中一切法門不能誹謗,世間宗教也不可以誹謗。西方國家這二千年來維系社會的秩序,就是宗教信仰,使人起心動念就會想到上帝,總會收斂一點,這就是世間的善法,你怎麼可以破壞它呢?你怎麼可以說沒有神,沒有上帝呢?
人要是失去宗教信仰,隨順煩惱,那就無惡不作了,那還得了嗎?所以對世間善法也要贊歎。佛教給我們的六念當中,除念佛法僧之外,還要念天啊,這天就是代表宗教,這是一個基本的道德觀念,常常爲一切衆生幸福著想,爲一切衆生和睦安樂著想,世出世間的一切善法,我們都要尊敬,都要贊歎。
我們生長在此一時代,非常痛苦,不要看這時代科技發達,物質文明進步,我們的物質生活的確比從前進步太多了,但是我們所得的這些享受,諸位冷靜去想一想,我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仔細去算一算,得不償失,我們得到的太少了,失去的卻太大、太大了;這個帳幾個人會算?會算的愈來愈少了。
我們損失的是什麼?倫理損失了,道德損失了,人與人之間那份厚道損失了,真情損失了;這是今日科技無論怎麼發明都無法彌補的,所以得不償失。
這個時代的修行要是成功了,諸佛菩薩都贊歎,都佩服啊;修行失敗墮阿鼻地獄,諸佛菩薩也點頭,沒錯,應該的,爲什麼呢?內有煩惱,外有誘惑,你有多大的定力能夠穩得住?你有多大的智慧能把這事實的真相看清楚?這才知道不簡單。不像從前,從前社會風氣好,人心善良,人人能夠守禮守法,不敢違非作歹,對于聖賢人的教誨都能夠尊重,所以修學容易多了。
難信而能信,難修而肯修,這就是傑出之人,是諸佛菩薩與聖賢所贊歎的,我們是否爲其中的一份子?
在這個時代,佛教給我們的每一句話,我們仔細去想想,義理都很深廣,譬如佛教我們“與諸衆生。不求其過。”,不要專看別人的過失,不要舉別人的罪過,這話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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