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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中愛與修慈心所要求的感情有何異同?

  十二因緣中愛與修慈心所要求的感情有何異同?

  答:十二因緣中的“愛”叫做“taõhà”,是“貪愛”,而修慈所要求的感情那是慈愛。它們的相同之處都是對別人好,都是一種情感的成分。它們不同的地方就是,貪愛是一種占有,是一種自私欲在那裏支配著,而慈愛沒有自私的欲,它只是希望他人快樂、希望衆生快樂,它沒有占有的心。但是如果是作爲貪愛來說,只要你有權利占有他,一旦別人對他好,你生起的就是什麼了?就是嗔恨了。或者當你貪愛的對象一旦對別人好,你生起的是什麼?你就可以知道,“慈愛”和“貪愛”有區別嗎?慈愛必定是善的,貪愛必定是不善的,這是它們的區別。慈愛是衷心地、毫無條件地祝願一切的衆生,希望衆生快樂,它不會講究條件。但是貪愛,它付出往往要得到回報:“我愛你、你要愛我,你不愛我,我就恨你。”所以,慈愛不會變成恨,貪愛會變成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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