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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一本好佛書就想自己擁有,這算貪嗎?

  請問貪財、貪名等等屬于惡心所,但對于一個佛弟子、對于見到法寶歡喜的不得了,見到一本好佛書就想自己擁有,這算貪嗎?更重要的是當只有一本好書,而有叁人同時需要,而叁人所在地域不同,那是退出對還是爭取對?

  答:我們遲一點講到欲心所的時候就會明白,欲是一種中性的心所,唯有和貪結合在一起,這種欲就是不好的,對于貪財、貪名這些是不善心所,但如果是對于法寶很歡喜,這個是屬于善欲、或者稱爲善法欲。修行也好、聽聞佛法也好,不能缺少善法欲,現在確實有些人他對佛教書籍很喜歡,但是他以擁有爲滿足,很多人拿了書後不一定會看,那這種是屬于貪,不能說是善法欲,唯有取書中的內容理解消化,他的目標放在法上,這才是善法欲。現在有人這有書我也要,那裏有書我也要,要了一大堆,他以占有爲快樂,這種屬于貪欲,我們要分清楚。所以如果是叁人都需要這本書,如果你真的很需要這本書,那你可以先看,看完再給他們,這不就解決了問題嗎?因爲畢竟你不是想要占有那本書,你需要的是法。當然如果你知道對方只是爲了儲存一些書,現在有很多藏書家,我相信在座的家裏,如果你已信佛一段時間,家裏一定有不少的佛書,是不是?但是我問你,你是不是全部都看了?對于佛弟子來,大部分的佛弟子應該都有電腦吧,有電腦應該都有叁藏,你把叁藏看了嗎?是不是?所以並不在于是不是擁有,而是在于你是否真正看了,如果你想擁有,那是貪,如果你是爲了法,那是善法欲,是這樣來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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