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布施的財物,事與願違,被用在不適當的地方,比如:被貪汙了。我們還有同樣的布施功德嗎?
答:可以說,你們布施的功德是你們在布施的那一刹那造下的,之後受施者怎麼用,或者那些管理者、經營者怎麼用,你的布施功德已經造下了,因爲你本身布施的意願還在。但有一種,例如:我們把很多財物布施到上座部的寺院,如果這個上座部的寺院,由于所有的僧衆是不能夠持金錢的,這個時候你的布施就不是一下子布施到僧團,你委托一個組織比如說:護法委員會,委托它供養僧團。假如那個時候,如果那個護法委員會不正當的使用,你也損,它也造了不善業,爲什麼?因爲你只是委托它去做。如果你是用物品,比如:你把飲食等等去供養給僧衆,結果你本來已經把物品供養給僧衆了,後來裏面的有些人貪汙,你的功德已經造了,而他們那些貪汙的人在造很重的不善業;如果你只是委托,但是你供養的目的還沒有達成,變成你所做的功德就會受到這個不當操作的人、或者貪汙的人的操縱而受損。不過我們也知道,貪汙叁寶物品、貪汙常住僧物,貪汙現前僧物,這個業報是很重的,比如說Bimbisàra王,他有個過去世的親戚,在過去佛的時代,他是一個廚師,他偷吃國王要供養僧衆,還沒有供佛、供僧衆前他先拿來吃,他不是調味時品嘗,他是先拿來吃才去供僧,因爲這種惡業,他投生到鬼道做餓鬼,受盡很多痛苦直到億萬年以後,直到我們的佛陀(苟答馬佛陀、釋迦牟尼佛)出世之後,通過Bimbisàra王做功德回向給他們,他們隨喜才消除了痛苦。所以如果你們布施,在你們布施的那一刹那其實是已完成了,如果你們的意願確實是用到對方,只是在操作當中有失誤,那麼你的布施其實已經完成了,你的功德其實還是在的,只是那個操作的人會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