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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 真俗不二(李向平)

  人間佛教 真俗不二 

  李向平

  佛教教義中所指的真一俗二界,並非對立二元的兩個世界。而佛教教義中的“世俗”意義亦不是與神聖世界對立二元相分的世界。它亦可略稱爲“世”或“俗”。其“世”者,包涵有隱覆真理、可能毀壞之義;其“俗”者即有顯現流世、顯現順于人情之義。

  整個“世俗”一詞即世間通俗之義,實爲施設、安立虛妄、假有之法。

  《成唯識論》卷八,曾經舉出叁種世俗:

  (1)假世俗,屬于遍計所執之妄有。

  (2)行世俗,屬于依他起性之假有。

  (3)顯了世俗,屬于圓成實性之實有。此外,諸論中每以有漏之心稱爲世俗心:以緣世俗之境而生起之有漏智,稱爲世俗智;以世俗智斷除諸染,稱爲世俗道。

  《顯揚聖教論》卷六,亦曾指出有叁種安立之俗:

  (1)世間俗,如田、宅、瓶等物。

  (2)道理俗,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

  (3)證得俗,如預流果、來果等四沙門果。

  其言在世俗,其智在真實。世俗世界,于此被建構爲佛教“勝義”必定要淨化的對象。世間的一切不過如光如影,生滅無常。佛教、佛法的設立,亦均爲隨世情而假設其名,目的是在于改造這個世俗的世間,淨化這些光影般的俗在。爲此,亦可以說,佛法的一切都是爲了這些個世俗的東西而設立的,如指月之指、渡彼岸之船,皆爲到達真實第一義谛的必要手段。

  “俗”要依從于“真”,“有”要诠釋爲“空”。

  這種方法等于就破除世俗與勝義的二分法,促使真俗二谛、空有二相圓融共存,從而把佛教教義及其宗教實踐中神聖與世俗的關系,處理成爲出世和世入之關系,並且一直建構爲中國佛教的主要問題。所以,中國佛教的發展形態及其曆史演變,大致就圍繞著真--俗關系、空一有關系、世出--世入這叁組關系的變遷而變遷的。它們的強弱、深淺、分化、隱現基本上製約、左右了中國佛教的發展模式。

  人間佛教的發展格局,即是這樣一種模式的社會實踐、信仰經驗之果。它的基本主張,真不離俗,俗歸于真,正法長住于世。正如惠能大師所言:“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這樣,“世間法則佛法,佛法則世間法”。“打通了世出世入之法之間的阻隔,彼此同等對應,強調出世之法,必定要通過入世之法來加以呈現。

  顯而易見,佛教言說的”世俗“,並非與神聖相對之意。雖然在佛教詞彙中,除了”俗谛“一詞之外,還有俗姓、俗院、俗家、俗緣、俗表、世法、世俗智、塵世間爲俗等說法,但它們無一不是佛法對治的對象。這些對象均爲佛法之用功之處,同時亦是”平常之事“、就是”民生日用之常“。如同憨山德清說的那樣: ”舍人道無以立佛法“。盡快它們身處于世俗,然而,舍棄了它們,就等同于舍棄了佛法的用功對象。而此處的”人道“實際上則內涵神聖與世俗、空與有、世間與世出等諸項關系,實即所謂的”一色一香,無非中道“。

  由此觀之,我們不能使用西方宗教學理論中的神聖性與世俗性的說法來套用中國的佛教,這雖然有助于我們對當代社會中的中國宗教現象進行解構。但是,這並不能完全說明中國宗教在社會中的現象,特別是中國佛教與社會的關系。中國佛教的世俗性和神聖性兩者之間並不是、也不應該是處于對立的一對矛盾關系。相反,它們是一種互補的關系。

  中國宗教在它自己的演變曆程中逐步呈現出來的人間化或社會化傾向,本質上是神聖與世俗無非中道的宗教實踐的結果。簡單使用西方社會泊來的”世俗化“概念,處理中國佛教與諸種社會關系,或者是用來表達中國佛教的重大曆史變遷,是難以真實把握中國佛教如何實現向人間佛教轉變的社會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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