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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戒律▪P2

  ..續本文上一頁前九戒與八關齋戒基本相同,只是沙彌(尼)第叁戒與八關齋戒第叁戒受持的時間不同,八關齋戒是一曰一夜受持,沙彌與沙彌尼戒是終身受持。另一處不同是沙彌與沙彌尼戒的第六、七兩戒相當于八關齋戒的第七戒。此十戒開爲叁十叁,再加“舍在家相”、“取出家相”、“請和尚法”,共爲沙彌、沙彌尼應受持的叁十六法。此十戒即總攝具足戒,如《沙彌尼戒經》雲:“能行是十事,五百戒自然具足。”

  沙彌與沙彌尼戒的第十條“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這一條通常稱爲“金錢戒”。“生像”二字,有兩種解釋:其一,“生色者金,似色者銀”。生成的黃金,稱爲生色,以銀鍍成金色的,稱爲似色。其二,生者即生就的金銀珠玉等寶物,像者即用金銀寶物製成的金器、銀器、琥珀、玳瑁、文犀、象牙。出家人不許捉持這些金銀寶物,但爲了叁寶的理由,可以依“說淨法”加以變通處理。所謂“說淨法”乃是請一位俗人爲淨主,凡是因故收受銀錢貨幣,便說這是爲那位俗人代收的。說淨法的含義是借以警策出家人,不可接受太多的銀錢。故出家人最好能不受銀錢,如果確實需要,不妨以“說淨法”來接受。

  式叉摩尼法式叉摩尼是沙彌尼與比丘尼之間的必經階段,其階位雖在沙彌尼之上,但仍然是沙彌尼的戒體,《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中言:“此學法女,無戒體也;但受別教,位過沙彌。”因其除了嚴持沙彌尼十戒外,還另受六法的原故,故階位高過了沙彌。式叉摩尼是最特殊的一個階位,其他階位均有戒體可得,唯此一階,僅得另六法而已。這個六法就叫式叉摩尼法。

  據《四分律》載,式叉摩尼六法是:(一)與染汙心男子相觸。即不得與已經成年,並明知對自己有染汙心的男子接觸,包括頭發以下、膝蓋以上的身體部分。(二)盜人四錢以下。即不得偷盜別人價值四錢以下的物品,乃至一草一木一針。(叁)故斷畜生命。即不得故意殺害異類衆生,乃至使其死亡。(四)不妄語。即自己未見、未聞、未覺、未知者,不得妄說已見、已聞、已覺、已知。(五)非時食。即不得在中午過後進食。(六)飲酒。即不得飲酒,乃至一滴沾唇。式叉摩尼犯了沙彌尼十戒的前四戒,即得四根本罪,逐出僧團--滅擯;犯了六法之中的任何一法,必須重新白二羯磨,重受兩年的六法。若犯其余,但名缺行,悔改即除。

  據《根本說一切有部苾□尼毗奈耶》卷十八,又有式叉摩尼六法與六隨法,內容與《四分律》的規定有點不同。六法爲:(一)不得獨在道行。(二)不得獨渡河水。(叁)不得觸丈夫(男子)身。(四)不得與男子同宿。(五)不得爲媒嫁事。(六)不得覆尼重罪。六隨法爲:(一)不得提屬己金銀。(二)不得剃隱處毛。(叁)不得墾掘生地(潮濕而能生草木)。(四)不得故斷生草木。(五)不得不受而食,即不能自取食物而食。(六)不得食曾觸之食。

  比丘戒比丘戒的條文,一般說是二百五十戒,但在各部律中,有些出入。主要的出入是威儀戒,至于重戒與次重戒的條文,其文字雖有詳簡廣略的不同,戒目的條例卻是大致相同的。《五分律》爲二百五十九戒,《十誦律》爲二百五十七戒,《僧祗律》爲二百一十八戒,《解脫戒經》爲二百四十六戒。現今佛寺大多遵循的《四分律》及《根本說一切有部律》,確實是二百五十條,且篇聚的排列也是一樣的。比丘的二百五十戒相,可分爲八類條目、五等罪行、七項罪名、六種果報。

  八類條目爲:(一)四波羅夷。波羅夷爲梵語音譯,也有譯作波羅市迦,意譯爲“棄”。這四類是最重要的比丘戒,專指犯了淫、盜、殺人、大妄語等棄罪、斷頭罪、不可救藥罪。犯了死棄罪必須從僧團中開除出去。(二)十叁僧殘。梵語音譯爲僧迦婆屍沙,簡稱僧殘或殘,是次于棄罪的罪,是僧團淨法中的殘傷者,唯其雖殘而尚有忏除救藥的余地。(叁)二不定法。這是沒有一定犯罪類別的罪名,可能犯波羅夷,可能犯僧殘,所以稱爲不定,(四)叁十舍墮。梵語音譯爲尼薩耆波逸提,尼薩耆的意思是“盡舍”,波逸提的意思是“墮”,合起來稱爲舍墮。這是由于取了或畜了不應取,也不應畜的東西,首先應將那物舍給僧團,然後再以忏波逸提罪的方法忏罪。(五)九十單墮。梵語音譯爲波逸提或波逸底迦。波逸提,是指墮地獄罪,因這無物可舍,故通常稱爲單墮。(六)四悔過法。梵語音譯波羅提提舍尼或波羅舍尼,簡稱提舍尼,意思是向彼悔,比丘共有四條特定的戒,犯了以後,須立即面對一人直說悔過,故又稱悔過法。(七)百衆學。梵語音譯屍沙迦羅尼或式叉迦羅尼,是突吉羅的異名,這是應學或宜學的意思。故通稱衆學或應當學。指曰常生活中不規矩的行爲,只要自己反省即可。(八)七滅诤法。這不是一種罪過,而是僧團中有了紛爭,形成對立的意見時,就用“滅诤”的方式解決,最後以多數派的意見爲准。

  五等罪行是對八類條目的重新歸類:(一)波羅夷,包括四波羅夷和十叁僧殘、二不定法中的一部分。(二)僧殘,包括十叁僧殘及二不定法中的一部分。(叁)波逸提,包括叁十舍墮、九十單墮及二不定法中的部分。(四)提舍尼,指四悔過法。(五)突吉羅,包括百衆學及七滅诤法。七項罪名(七聚)爲:(一)波羅夷;(二)僧殘;(叁)偷蘭遮,譯作大障善道、大罪、粗惡、粗過等,或稱爲濁重犯,主要指由于波羅夷及僧殘罪的未遂罪中産生,但也有獨立産生的,故分爲他生偷蘭遮及獨頭偷蘭遮兩大類別;(四)波逸提;(五)提舍尼;(六)惡作;(七)惡說。六種果報是:(一)焰熱地獄,由波羅夷罪引起;(二)大嚎叫地獄,由僧殘罪引起;(叁)嚎叫地獄,由偷蘭遮罪引起;(四)衆合地獄,由波逸提罪引起;(五)黑繩地獄,由提舍尼罪引起;(六)等活地獄,由突吉羅引起。

  比丘尼戒比丘尼戒的大部分是與比丘戒相同的。但由于男女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差異,有若幹條比丘戒不能適用于比丘尼,故比丘尼也相應地有自己特殊的規定。通常所言比丘尼戒五百戒,是個大約數字,其實五部律本的條文都不夠五百戒。《四分律》爲叁百四十八戒,《五分律》爲叁百七十七戒,《十誦律》爲叁百五十四戒,《僧祗律》爲二百九十戒。《四分律》的叁百四十八條比尼戒中,包括八棄、十七殘、叁十舍墮、一百七十八單墮、八悔過、百應當學、七滅诤。同于比丘戒的一百九十八條,異于比丘戒的一百五十條。比丘戒共分五篇七聚,比丘尼戒沒有不定法,只有五篇六聚。比丘與女子身相觸,無論大、小、死、活,不論上下部位,凡故意與之皮肉相觸者,犯僧殘罪;比丘尼與男子身相觸,須是成年人,明知對自己有汙染心,自膝以上,目以下,腕以後故意相觸者,犯波羅夷罪。比丘知其他比丘有粗惡罪而爲他覆藏不舉者,犯波逸提罪;比丘尼知其他比丘尼犯波羅夷罪,不自表白,不向僧團舉罪,犯波羅夷罪。比丘吃大蒜等五辛,犯突吉羅罪;比丘尼則犯波逸提罪。比丘以香塗摩身者,犯突吉羅罪;比丘尼則犯波逸提罪。比丘于生草及菜上大小便,犯突吉羅罪,比丘尼則犯波逸提罪。比丘搖身而行者,犯突吉羅罪,比丘尼則犯波逸提罪。

  比丘尼戒的最大不同處是有“八敬法”。八敬法是最早出現的比丘尼法,佛陀成道後十四年,姨母摩诃波阇波提等五百釋迦族婦女要求出家,就是接受了佛陀製定的八敬法而成爲比丘尼的。後來雖有了五百條的比丘尼戒,但比丘尼除了要受持五百戒,仍要受持八敬法,並以八敬法爲比丘尼戒的重心戒。《四分律》稱八敬法“八不可過法”,又稱爲“八不可違法”。

  《四分律·比丘尼犍度》所列八不可過法爲:(一)雖百歲比丘尼,見新受戒比丘,應起迎逆禮拜,與敷淨座請令坐。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二)比丘尼不應罵詈比丘,呵責比丘;不應謗言比丘破戒、破見、破威儀。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叁)比丘尼不應爲比丘作舉、作憶念、作自言,不應遮他覓罪、遮說戒、遮自恣;比丘尼不應呵比丘,比丘應呵比丘尼。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四)式叉摩尼學戒已,從比丘僧乞受大戒。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五)比丘尼犯僧殘罪,應在二部僧中半月行摩那埵(意爲喜、悅衆之義)。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六)比丘尼半月從比丘乞教授。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七)比丘尼不得在無比丘處夏安居。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八)比丘尼僧安居竟,應往比丘僧中求叁事自恣見、聞、疑。此法應尊重、恭敬、贊歎,盡形壽不得過。

  菩薩戒菩薩戒是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等七衆戒之外的別解脫戒。它涵蓋了七衆戒,又超過了七衆戒,它是“諸佛之本原,菩薩之根本;是大衆諸佛子之根本”(《梵網經》)。菩薩戒的內容可以總括爲叁聚淨戒,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也有人用叁聚淨戒代稱菩薩戒。

  菩薩戒本沒有特殊的戒相,《法華經·安樂行品》所舉的不親近國王、王子、外道梵志、凶戲、相撲等十項“不親近處”,可以看作大乘菩薩戒的最初戒相,但尚無菩薩戒的名稱,《涅槃經·師子吼菩薩品》開始將戒律分爲聲聞戒和菩薩戒。它說:“從初發心乃至得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名菩薩戒;若觀白骨乃至證得阿羅漢果,是名聲聞戒。”這只是從志願和行果的深淺而區別聲聞戒和菩薩戒而已。漢譯佛經最早提到菩薩戒的類別並說明其內容的是姚秦竺佛念譯的《菩薩璎珞本業經》。該經《大衆受學品第七》說:“一切戒根本,所謂叁受門,攝善法戒,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攝衆生戒,所謂慈悲喜舍化及一切衆生皆得安樂;攝律儀戒,所謂十波羅夷。”一般小乘的經律都以二百五十戒或五百戒作爲律儀戒,但《璎珞經》並不采取小乘的律儀,而以十波羅夷爲大乘的律儀,這是它的特色。其次言及叁聚淨戒的是北涼昙無谶譯的《菩薩地持經》。這是《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菩薩地”的異譯,屬瑜伽系統戒法的最初傳譯。《地持經》很具體地講道,一切戒有叁種:(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叁)攝衆生戒。律儀戒是七衆所受的戒。攝善法戒是菩薩所受的律儀戒,即上修菩提的一切身口意的善法。攝衆生戒即爲衆生作饒益事,看病、說法、報恩、救護、勸慰、施與等十一種。羅什所譯的《梵網經》和《璎珞經》、《地持經》並稱爲大乘戒的叁大聖典。《梵網經》中未明確提到叁聚戒之名,但它說的十重戒四十八輕戒的戒法是仿小乘比丘戒條的形式而製定的。這些十重戒四十八輕戒是大乘菩薩戒最具體的戒相。

  叁聚淨戒包含叁句話:(一)修一切淨戒,無一淨戒不持;(二)修一切善法,無一善法不修;(叁)度一切衆生,無一衆生不度。這叁句話包括了自度度人及上求下化的所有法門。根據菩薩自利利他的精神,從性質和作用兩方面加以區分歸類,則所有戒法可以歸並爲叁大類:(一)攝律儀戒,指受持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比丘戒、比丘尼戒)等一切戒律,以攝護戒行和威儀。(二)攝善法戒,以修十善等一切善法爲戒。(叁)攝衆生戒,又雲饒益有情戒,以廣修六度、四攝饒益一切衆生爲戒。故《成唯識論》卷九有雲:“戒學有叁: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叁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

  菩薩戒的戒相分爲在家菩薩戒和出家菩薩戒兩種。在家菩薩戒包含六重戒和二十八輕戒。其六重戒爲:(一)不殺生;(二)不偷盜;(叁)不邪淫;(四)不妄語;(五)不宣說四衆罪過;(六)不酤酒。二十八輕戒文繁從略。出家菩薩戒包含十重戒四十八輕戒。十重戒于前述六重戒外再加上:(七)不自贊毀他;(八)不悭惜加毀;(九)不嗔;(十)不謗叁寶。四十八輕戒從略。

  大乘菩薩戒的精神比之于小乘戒是更爲積極的,它和小乘戒雖采取同樣形式的律儀戒,但其解釋卻具有積極的大乘精神。小乘戒只列舉那些不可爲的事情,而大乘戒則多舉那些不可不爲的事情。關于禁止的戒,大小乘的精神也有不同。例如十重禁戒第一的殺戒,據唐法藏引《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解釋說,如果菩薩看見盜賊爲了搶劫財物將殺害許多人命或殺害大德聖者,想到那人若是這樣做必將墮于地獄受極大苦,菩薩因不忍而殺了他,他謂“以憐愍之心,而斷彼命”(唐法藏《梵網經菩薩戒本疏》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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