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戒律之由來及其根本精神之研究

  戒律之由來及其根本精神之研究

  一、戒律的由來

  佛陀在世時的佛教,既非所謂「小乘佛教」,亦非所謂「大乘佛教」,卻是融合了大小乘的「根本佛教」。反過來說,小乘佛教及大乘佛教,都是從這個根本佛教所流露出來的兩大流派而已。佛法本身並沒有大乘、小乘之別;大小乘之別是後代人給分出來的。佛陀在世時的佛教,是由于佛陀的偉大人格所表現的「中道教」這種中道教,是如實知見、知行合一的,因爲偉大的佛陀人格是能統一著實踐和理論的。

  戒的來源,就是爲著實踐教義而起,四十二章經有雲:「佛子,離吾數千裏,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于此,可見戒爲行道成道之基。梵網經菩薩戒本有雲:「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正覺已,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

  佛卽口放無量光明,是時百萬億大衆、諸菩薩、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國王,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諸佛大乘戒。」諸佛大乘戒,梵網經稱之爲:「光明金剛寳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佛性雖具,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十方叁世一切諸佛,一切菩薩,無不以此大乘寳戒爲本源。釋迦佛修道之始,初發心,便受戒品,受戒之後,便常誦習,所以克證心地法門,直至成佛,皆以此戒爲最勝因緣。此戒是叁世十方諸佛之法,非始自作,故只稱誦;誦者,讀習前言,述而不作。又此戒,梵網經稱爲:「佛法中戒藏」,卽是諸戒之藏,舉凡五戒、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無不從此大戒流出。相傳釋迦佛成道後,初期十二年,僧衆清淨,佛僅爲無事僧略說:「善護于口言,自淨其意志,身莫作諸惡,此叁業道清淨」的戒法,是戒而不繁。此後僧衆日增,團體生活,漸趨複雜,釋迦佛乃依據諸佛大乘寳戒的原則,製定戒律,以攝僧衆。觀于釋迦佛曆述過去七佛,佛法住世久暫,無不以是否製戒攝僧爲定,卽知戒律爲佛法的生命,關系佛法的住世,是非常重要的。釋尊製戒,實是爲此。四分律說:「毘尼藏者,是佛法壽命,毘尼若住,佛法亦住。」毘尼藏,卽戒律藏,戒律藏護持佛法,叁乘道果,相續不斷,盡以戒律爲其根本。遺教經有雲:「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捉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寳,當知此則是汝大師,如我住世,無有異也。」波羅提木叉,卽戒。佛諄諄告誡弟子,于佛滅後,應以戒爲師,戒住世,卽佛住世。我們生在佛滅二千五百年後,還能聞佛法,修佛法者,都受如來製戒僧寳持戒之賜。

  二、戒律的根本精神

  戒律是實行衆善的具體規範。人生社會的最高理想,是以求最高的「善」爲目標的,也就是要達到「至善」的境界,戒律的根本精神卽在于此。戒有大小乘之別,總括之則爲「止持」及「作持」二門。過去七佛之偈雲:「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諸惡莫作」是止持門,亦卽止惡門;「衆善奉行」是作持門,亦卽修善門。止持門是製止身口慧之惡而行不殺不盜等,五戒、十戒等總爲製止惡之戒法,是依止而達成持戒。作持門是指受戒、說戒、安居、自恣……等二十犍度(Khanda),故一切戒律,皆可歸納爲「止持」「作持」二門。戒的梵語叫做「屍羅」(Sila),意思是防非止惡、修習善事,易言之,戒是止惡修善的「行爲規範」。律的梵語叫做「維奈耶」(Vinaya),意思是法律。所以戒律就是「止惡修善的法律」的意思。可是止惡修善的最高目的究竟爲何?製戒的原理到底是什麼?這是很重要的問題,我們必先明了才行。

  本來佛教教義的直接目標是在「精神上的解脫」。解脫是一種精神上的解放,而這種解放的狀態是一種叫做「涅槃」的狀態。「涅槃」的世界是一種永遠和平、安樂的境界,要從這個「涅槃」的立場,去認識宇宙人生,才能奠定人生的幸福。要達到這境界,須先把一切的我相打破,而由精神上的一大轉向,才能獲得;享樂主義及苦行主義皆無法達到「涅槃」的境界。放蕩的享樂主義,它不但無法解決人生的根本問題,反而是人生苦惱的主因;不自然的苦行主義,是苦上添苦的毒藥,更無法解決人生的解脫問題。經濟上的繁榮及政治上的修明,固然能保證社會幸福的一面,可是,這也是有限度的。對于人生的根本救濟,還是要以「精神上的解脫」爲基礎,然後,一切的物質救濟,才能發生充分的效果。所以宗教上的精神救濟,是有其十分重大的意義及價值的。

  那麼,想要得到精神解脫的話,第一要有正確的見解(也就是佛學八正道中的正見),並且要把這種正見,移爲現實的實踐。因爲有智無行的理論是空論,而有行無智的實踐,則爲盲目的行爲。所以佛教的根本立場是知行合一的智慧論。佛教的修道論是根據這個智慧論的立場所流露的「如實證修論」。這個實證的修道,是佛徒的人生問題。佛教的戒律正是這個實證修道的具體表現。因之,由此修道規範,是能夠證得宇宙之真理的。另一方面,證到了真理的人,他的一舉一動,都是真理具體化的行爲,都是行得大戒律的行動。所以戒律的意義有二大功用:一個是令人證悟的修道功用,另一個是悟後之真理具體化(行爲具體化)的功用。這二方面的意義都是道德性的,不過這個道德是解脫的道德,這是佛教道德論的特勝義。所以佛教的戒律精神,結果是超越了法律和道德,而更能促成法律和道德純淨化的修道規範。因之,佛教的戒律精神,並不是以「刑罰」爲目的,也不是「報仇主義」,更不是「威脅主義」而是一種「教化主義」的方法。教化的目的,乃是以保持清淨,少欲知足,斷惡修善,勇猛精進,斷滅煩惱,趨向解脫,證悟涅槃等爲其目標的。

  更重要的,戒律不只是消極的止惡法,同時也有其積極的修道精神。尤其是大乘戒,就是這個積極精神的最高發揮。戒律中的止持,只是叫人莫作諸惡,這可以說是消極的防非止惡部分,大家若是不爲非、不作惡,這固可以實現人類的安甯,但尚不足以言度生成道。戒律中更有積極性的作持,叫我們不但要莫作諸惡,還應該更進一步的奉行衆善,修道利他,這種積極的勇猛精進的精神,是戒律的主要目標。現在讓我舉幾個事例,來證明戒律的積極精神:譬如,在殺戒之中,不但是殺別人才有罪,就是自殺也認爲是有罪的行爲,因爲自殺是違背了到彼岸(解脫)的佛教理想。又如看了女人溺在河中,縱令會引起淫心,也必須把她救起岸上(十誦律)。設若看到有人要殺死聖者,我們爲了不忍其有罪而落地獄,自己發大慈悲心,願代其落地獄,于是把凶手殺死,這樣不但不成立犯罪,反而有功德。這些都是表示著大乘戒的精神的價值。由此,我們可以明了戒律的作用,不只是消極的止惡,同時也有其積極的修道精神。

  由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戒律的究竟精神,是要以發揮「最高善」爲目的的,所以戒律的根本精神是在「止惡修善」,清淨已心,趨向解脫的大道,而以精進向上,爲其根本的意義。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