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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心——心要法門講記 六、生命是總體的存在

  六、生命是總體的存在

  雖即心即佛,唯證者方知。然有證有知,則慧日沈沒于有地;若無照無悟,則昏雲掩蔽于空門。

  現在用“空、有”兩字來說明即心即佛。我們談佛法就是談心地,有幾個地方希望大家對佛法所講的東西,能夠有一種完整的認識。一般人在這方面常會産生極端的偏差,那個極端的偏差通常發生在兩種現象上面。

  第一種現象叫做推理的誤謬;第二種是語言的陷阱。怎麼說是語言的陷阱呢?因爲心境是一種內心的狀態,內心的狀態若是要用語言表達出來,它本身會産生一種缺陷,而語言的表達又是一種定向。所謂定向,就是一種很確定的狀況,但是內心的狀況則是一種總體的,這種總體必須全部的感受。用語言表達出來的只是呆一個部分而已,可能是內心感受的一個重點或是某一個角落,沒有辦法全部把它表達出來。

  譬如我們在解釋生命是什麼,那只有你內心才能感受到,自出生後這生命即具有吃、睡、活動的能力,而在作語言表達的時候,可能只表達某一部分而已。我們日複一日在成長,同時你也會發現我們也在死亡,但是通常我們敘述是從生存這方面來談的,並沒留意到死亡的那一面,這就是語言的缺陷。當你執著在這個缺陷而不自知時,它就變成一種陷阱,把你的整個思考往那邊纏進去,你就沒辦法走出來,而且會造成一種很嚴重的意識狀態,這是語言表達上的缺點。

  不只是這樣子,我們會做推理,這推理本身就有一種假設前提,假設的前提不見得正確,因爲它是假設的,所以它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按照這種假設前提去推理的時候,它自然會出現很多錯誤,可是我們並不知道。

  一般人對于事項的接受通常來自于推理,他認爲這樣子才叫做有道理,而很多道理卻是沒有道理的。當你把那些沒道理的當作道理,那就産生嚴重的錯誤了,所以在語言表達上就産生這種現象。

  我們告訴各位要做這種心性表達的時候,可以由兩個方面來留意:一個是正向的;一個是負向的。我們從這兩方面同時來考慮,大概誤差會少一點,因爲有些地方還不止正面負面。正面負面是用二分法,而生命是總體的,有時候不是二分法所能解決的,有時它必須是多方位、多角度的。

  二分法會有比較好的情況是避免我們朝某個極端去,這時候可以用另外一個極端來把我們的偏見加以導正。在這篇文章裏它談到這樣的情況,我們就所引用的句子來跟各位談談。

  第一個講“即心即佛”。即心即佛是總說(在佛門中還有一個主張就是“非心非佛”。非心非佛是另外一個層面的解釋法)。它是從正面來講的,它說我們的生命就是佛,每一個衆生都有生命,所以說每一個衆生都是佛。

  既然每個衆生都有生命,那麼我怎麼會是個煩惱佛?佛怎麼會有煩惱呢?這地方告訴我們“唯證者方知”,只有證得的人才能知道,而現在我們則必須弄清楚,證得的人他到底知道些什麼?其實,他所知道的就是即心即佛。

  “即心即佛”用白話來講叫做生命就是佛。現在我們要談的就是生命這個東西,它牽涉到我們剛才所提到的總體性,具有全方位、多樣性,這方面若是不能體會的話,便沒有辦法認知。

  佛的本身是覺悟,這覺悟具備有幾個條件:第一它有高度的警覺性;第二要有敏銳的洞察力、了解力;第叁要有醒悟能力。若不具備這叁個條件的話,自覺不能圓滿。其次是覺他,也就是你要能覺悟起來,光明照徹,不但要照徹自己生命的每一個角落,同時光明也要照徹一切衆生,讓衆生沒有陰暗,這叫做佛。

  從這個角度來看,你會發現生命是什麼?覺悟是什麼?一般人在講覺悟時和生命好像扯不上關系,若說我們要覺悟的是人生宇宙的大道理,那麼人生宇宙的大道理是什麼?人生宇宙的大道理就是生命的存在。

  心若不能體會生命的存在,這個心叫“死心”,而不是我們活著有用的心。也就是說,即心即佛就是這個能體會、感受生命存在本質的心。心是什麼?你若再去解釋“心”這個字,那就失去意義了。它是一個存在的東西。而不是一個了解的東西,生命是一種存在的狀況,而不是一個被知道的東西。心是指對這種存在狀況的感受與體認,而不是去記憶、認識這個東西。當你用心去認識這個東西,那個心叫意識,假若用心來感受、體認這個存在的狀態,我們叫它真心,根性就是指這個部分。

  “即心即佛”是指我們對于生命存在狀況的體認,它就是佛。你有沒有體認到存在的生命?有沒有感受到?若有感受到就成佛了。那感受是全面完成的,佛就是存在的本然現象。就存在的本然現象來講,那叫本覺,我們去感受到生命存在的本然現象,就叫究竟覺。所以說“即心即佛,唯證者方知”,你要去感受體認它,否則你根本就不知道,因爲它不是你知道的東西,而是你感受體認的,所以才叫唯證者方知。

  本文中文字雖然簡單,但是它講的是全方位的,生命是一個很具體存在的東西,而不是你所認識的那些字,那個存在的現象自己要去感受才體驗得到。但是假若還有一個你可以證到的、知道的叫“有證有知,則慧日沈沒于有地”。慧日這智慧光明就沈沒了,沈沒到被“有”給遮蔽了,雖然唯證者方知,但是這個“證”不能執著。所以說我們學佛要想成佛,絕對不能執著于成佛上面,一執著就不對,絕不能成就。

  那麼若無照無悟,沒有照見與可悟的東西,“則昏雲掩蔽于空門”,空性就被昏昧無知所遮蔽了。他用這兩個來對照,和我們談塞個部分,也就是我要和各位談的。它是“心要法門”當中最微細且最重要的關鍵,但是一般人都把它疏忽掉了。偶然會發現一些學佛人很狂傲,人家說:“師父啊!我業障好重!”答:“業障有多重拿來我替你挑。”這意思就是沒有業障這東西,但又不敢直說沒業障,這就是“無照無悟,昏雲掩蔽于空門”,把空解釋到偏差的地方。

  又若有人說:“我已證得阿羅漢。”或說:“已成就某某境界。”這種情況叫“有證有知,則慧日沈沒于有地”。因此各位要去感受,這東西沒法子講。

  譬如中醫師看病,捏一下你的穴道,有痛沒痛只有你知、他知,從接觸的那一刹那醫生的手很清楚,這就是一種感受、感覺,外人不知道。但是你若無經驗,那麼你也想象不出來,旁人也感受不出來,所以說唯證者方知。

  醫生有這種經驗,所以他知道,你說有或說沒有,都不對。因此有證有知,無照無悟,般若的經典裏有叫雙遣或雙破,不是空也不是有,在這裏講空或有都不對。生命是總體的存在,從某一個角落來講都不對,必須就總體來感受總體是什麼。

  現在要講的是爲什麼講“有證有知”不對,講“無照無悟”也不對?前面談到生命的存在是總體的,也是多樣的,多樣中有好多是對立的,對立的就是正反兩個都有。譬如我們的生命從出生以來過一天也就死亡一天,也就是說隨著我們生命的存在,死亡一直在累積。所以生、死兩個同時存在,單講一個就不對。

  這裏要講的是覺悟的這件事,覺悟的本身就是“證得”這件事,它比生命的本身更微妙,因爲生命的存在是一個既有的事實,法界體性本來就在那個地方。各位看過閃電嗎?閃電當你看到時它已經消失了,幾乎可以說是出現與消失是同時的。閃電的出現是具體的事實,當你看到閃電的那一刹那都是不小心看到的。我們要覺悟生命的存在,說實在的絕大多數的人都是不小心覺悟到的。

  生命是存在著沒錯,天空經常在閃電,可是你看到閃電的機率卻非常的少。覺悟也是一樣。覺悟這東西很難講,若說有看到卻又拿不出證據來,那只是一種感覺而已。其實那只能叫做瞥見,被瞄到了而已,很快就不見了;說有看到卻又抓不到它的蹤影,你得到了卻又描述不出來,因此你說有得並不對(因爲拿不出來),說無得也不對(因爲有經驗)。

  你會發現覺悟這東西實在很難說它,也沒辦法說它。但是存在的本然現象可以說,它可以借用很多例子來說明,因爲它本來就存在,只是你知道或不知道而已。

  當你發覺它的時候,那東西瞬間即逝,假如說你有那個經驗,事先由周遭大氣環境變化可以判斷測知刹那之將至,那麼以快速攝影機連續拍攝幾個鍾頭,只要你有工具、技巧,必定可以捕捉到那畫面,但這就必須是證者方知,我們沒經驗的人能體會到嗎?

  以一個沒有經驗的人對于一個證得的人所講出的話,必然産生語言的陷阱,他(有經驗的)說有,“則慧日沈沒于有地”,語言陷阱就出現了。當你這樣子一再陳述時,他說不是!不是這樣子!你就會去築起一個理論的架構、橋梁,結果你所走過的與他所捕捉到的不一樣,這叫推理的誤謬。

  但是你會發現推理的本身沒有矛盾,而推理的結論卻錯了,這就是你假設的前提有問題。佛法在分析我們心性的時候,它就談到這個地方,這不是文辭美不美的問題,而是你對心性的感受。

  我們講心要,心地的法門要去感受,若感受不出來,那我們實在沒辦法再講下去。你能不能體會?它有沒有?有!但又不是你講的有,就像夫妻之間先生准時回家吃晚飯,太太把家打掃得幹幹淨淨,這都是一種無聲的愛的表達,在很平淡的過程當中,它能夠表現出來。有一幅畫——主人衣衫並不華麗,但是他的狗靜靜的跟在他後面,那種情境表達的就是人狗之情。你若體會不出來,那是你的善根不夠;你內心若已感受到那一幕情境,也就是說,生命存在對我們一般人來講,不是透過一般的表達方式,而是需要去體驗,“無、有”都是相對于這個地方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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