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楞伽經疏▪P74

  ..續本文上一頁無明境界也。彼計無始無明爲同諸法剎那壞者,乃墮于斷見也。

  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

  七識暫停,則入于無始無明境界,空洞冥漠,無知無覺,不受若樂,然非涅槃因也。因第八識中,無始習氣種子仍受刺激,與因俱,有生有滅,不過是七識暫爲無始無明所覆而已。故凡愚見一念起,七識流注而以爲有剎那,一念滅,入于無明住地而以爲剎那壞。此乃妄想計著也,佛性中本無剎那可見。

  複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彌量不減。雲何凡愚不善于我隱覆之說,于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佛性超于時間空間如金剛舍利不壞,倘證悟佛性之後而仍有剎那者,則佛不成佛,何則?佛亦是相對者,有成壞生滅也。然佛性實超過時間、空間也。如金剛曆劫而不增減,絕對無二。徒因凡愚不解佛深奧道理,故作剎那之想。

  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密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爲六?

  此問大乘修六度之法。

  佛告大慧:波羅蜜有叁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世間即人天行,出世間即二乘行,出世間上上乃一乘行。

  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爲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波羅蜜,此翻「度無極」,亦翻「到彼岸」。凡愚妄計梵世等未來殊勝果報爲彼岸,故修布施等六法爲能度能到也。一般俗人拜佛布施以求福報,皆此類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二乘以得羅漢果爲涅槃,徒樂已而不能度他。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爲安樂一切衆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于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屍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黎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禅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大乘菩薩善能了知二種自性,分別所現,不生妄想,不生執著,爲度他而修檀波羅蜜,不求果報,不求涅槃,妄想不生,而不舍持戒,忍知能取所取精勤不退,不墮二乘涅槃,不耽著禅味,用智慧向內觀照,打破無始無明,見佛性,是般若波羅蜜。此修大乘六度之大概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空無常剎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燈種子,而作剎那想。

  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

  物生則有滅,不爲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熏。

  無明爲其因,心則從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

  相續次第滅,余心隨彼生,不住于色時,何所緣而生?

  以從彼生故,不如實因生,雲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

  「空」是空間,「剎那」是時間,皆愚夫起于腦筋作用。空間存于無始無明,時間存于一念無明。如凡夫所見河流,燈焰,種子等物,剎那遷變無常,故作剎那想。若離腦筋作用,當體寂然,一法不生,安有剎那?但此乃佛性之真剎那也。凡物有生則有滅,非愚者之所能知,一切時間過現未相續之性,皆出自腦筋作用,以無始無明爲其因,腦筋作用乃依一念無明而起。當一念未起,色未生時,則空空洞洞,中間何所住耶?比時,時間相續性次第滅,既無所成則安有壞耶?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世間不壞事。

  住于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雲何見剎那?

  佛性圓滿堅固,如金剛舍利,又如光音宮殿,火災不到,不可毀壞,此中安有剎那可見耶?此明佛性超過時間。

  犍闼婆幻等,色無有剎那,于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

  惟虛幻妄想之中,始有剎那可見,如視犍闼婆爲幻,視四大種爲實也。其實皆無實性,皆幻也。愚夫妄計耳。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一切衆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于其中間不說一字,亦無所答?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金剛力士常隨侍衛,何不施設本際?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缽而出,惡業障現,雲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

  佛性絕對,本不可說,如來爲度生故,權爲施設種種言教,以開示悟入。然爲免聽者執著故,隨說隨破,至不留片言只字,然後能入絕對之境。初說小乘,爲羅漢授記,又謂小乘、中乘果不究竟,勉衆生精進以修大乘,入真涅槃證佛果。又謂菩薩不涅槃涅槃,無佛道可成,無證無得。凡此種種宣說,無非欲衆生破除我執、法執、空執也。然凡愚聞之,以爲自相矛盾,未能洞其覆妙。又如來雖證無上佛果,而不免魔業惡障之擾,故大慧以此爲問。旃遮摩納,即婆羅門之女,木魚系腹謗佛與之交通。孫陀利女,即外道殺女埋佛住處,謗佛殺其女也。空缽而出,是剎黎那村事。

  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爲無余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余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爲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此答第一問「記阿羅漢得成菩提」之疑也。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無盡本願故。

  唐譯雲:「我依本住法,作是密法,作是密語,非異于佛,後更有說,先如是諸文字故。」

  此答第叁「不說一字」之疑也。

  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此答第四「常定」、第五「化佛」之疑也。如來說法,全由佛性上發揮,無有妄念,不待思慮,乃因無始無明已破,二煩惱已斷,法執、我執、空執皆除故也。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複輪轉。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此答第六「剎那」之疑。七識乃一念無明即剎那爲之因,而如來藏者,乃無始無明,苦樂之因,即空執是也。凡夫不覺也。一般注疏謂:如來藏是佛性、真如隨緣不變,非也。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非金剛力士所護。

  此答第七「常隨侍衛」之疑也。

  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衆生所作相而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此追答第九「現魔魔業及惡業果報」之疑也。

  複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此追答第八「施設本際」之疑也。見七識滅,則誤認無想天以爲涅槃,而不知尚有無始無明未破,畢竟遂起妄想也。無始無明空洞冥漠,安有本際,須打破之,才得解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叁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一切佛所記,說離諸過惡。

  爲諸無間智,及無余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

  諸佛所起智,即分別說道,諸乘非爲乘,彼則非涅槃。

  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

  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而爲說常住。

  此偈但頌第一、第八兩意,而余疑可並釋也。初叁偈頌第一意,後二偈頌第八意。識宅者,第八識爲前七窟宅,第八識中潛伏之無始習氣種子,即無始無明,受刺激而起一念無明,即第七識,爲第六識親依也。前七念念生滅,說爲無常,縱令暫滅,仍非涅槃,蓋第八識中無始習氣種子未斷故也。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

  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蔥,飲食爲雲何?

  惟願無上尊,哀愍爲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

  虎狼所甘嗜,雲何而可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爲福善。

  惟願爲我說,食不食罪福。

  大慧菩薩說偈問已,複白佛言:惟願世尊,爲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于現在未來,當爲種種希望食肉衆生,分別說法,令彼衆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于住地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複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此問食肉功德。謂外道邪見,尚有遮禁食肉者,何況如來大悲含育,而許食肉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爲汝略說。謂一切衆生從本以來,展轉因緣,嘗爲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衆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明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咒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間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旃陀羅」,此翻屠者。「譚婆」此翻獵師,此斥食肉者。

  複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娑 (唐雲名師子生) ,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奉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此引前車以爲殷鑒也。

  複次大慧,凡諸殺者,爲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癡食肉衆生,以錢爲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鈎網,取彼空行、水陸衆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

  雖不自殺,亦不教殺,但以錢買肉,賣者因得錢而賣肉,是仍買者殺之也。設無人買,彼將安賣。昔善導大師宏淨土,一時屠肆無過問者,爲之改業。此其效也。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製十種。今于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有時遮五種者,謂見殺,聞殺,疑殺,非自死,非鳥殘,皆不得食也。或製十種者,謂人蛇,象,馬,龍,狐,豬,狗,獅子,猕猴,十不淨肉不得食也,此皆不得已之權漸法門,故于今經一切悉斷,方爲實義也。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衆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如來法身,非雜食身,況食魚肉耶。大悲前行者,以大悲度世爲職志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曾悉爲親屬,鄙穢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蔥,及諸韭蒜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

  魚肉五辛及酒,皆鄙穢不淨,應遠離勿食。五辛者,一蔥,二韭,叁蒜等,四薤,五興渠。

  薤亦名荞子,江右等處多有之叢席妄言可用,大誤大誤。興渠,此方所無。

  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床,以彼除細蟲,于中極恐怖。

  西土麻油,先淹令出蟲,然後壓之,故不可食。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

  此明飲酒食肉爲解脫之障。

  爲利殺衆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則無叁淨肉,彼非無有因,是故不應食。

  人知殺者之惡,而不知買者之惡也。我若不買,彼何用殺。雖雲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爲已殺,實則因我買肉,有以殺之,想之求之,豈無因哉。

  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十方佛世尊,一切鹹诃責。

  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

  多生旃陀羅,獵師譚婆種,或生陀夷尼,及諸食肉性。

  羅剎貓狸等,偏于是中生。

  此顯食肉之惡報也。「陀夷尼」魏作「羅剎女」。

  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伽經,我悉製斷肉。

  縛象二譯皆作象腋,亦經名也。 《 大雲經 》 , 《 央掘經 》 , 《 大涅槃經 》 及此經中,悉說斷肉食。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诃責,食已無慚愧,生生常癡冥。

  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

  初製叁種淨肉,即已斷一切肉,以除見聞疑外,更無不殺之肉可得故也。而妄想分別謂果有淨肉可食,何其謬哉。

  如彼貪欲過,障礙聖解脫,酒肉蔥韭蒜,悉爲聖道障。

  未來世衆生,于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

  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我說當厭離,虎狼諸惡獸,恒可同遊止。

  若食諸血肉,衆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慧,永背正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

  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

  此法顯食肉之過,不食之德也。

  偈曰:

  稽首寂滅海,莊嚴妙色身,圓滿總持門,永離文字相。

  隨緣和合者,自性清淨僧,蒙以同體慈,哀愍攝受我。

  能以思惟心,入此甚深藏,于一毛端頭,現自覺境界。

  普使見聞者,頓悟法性空,一切幻化緣,了遠唯心現。

  願法界量滅,同入平等觀,普于一切時,一切塵中現。

  凡在有情身,共登極樂國。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之下終

  月溪秉 師命草此疏,改蓋開始于甲申叁月,未及半而病作,遂爾擱置。迨乙酉四月來結夏峨嵋山,始赓續舉筆,至六月底而卒業。前後一年,兩易居所,豈易易哉。其中有待斟酌之處尚須俟諸異日,至其大旨,自謂無違于釋迦本意也。

  本文依大乘精舍印經會《月溪法師講楞伽經》版本登錄、修正部份標點,並校核。歡迎引用流通。

  

  

《楞伽經疏》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