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般若波羅蜜”之威神力之一
佛告憍屍迦:“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若人軍陣誦般若波羅蜜,若住若出,若失壽命、若被惱害,無有是處。若刀箭向者,終不能傷。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是大咒術、無上咒術。善男子善女人學此咒術,不自念惡、不念他惡、不兩念惡,學是咒術,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得薩婆若智,能觀一切衆生心。”
——摘自《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塔品第叁》
【附錄】“般若波羅蜜”之威神力之二
爾時釋提桓因與四萬天子在會中者,與釋提桓因言:“憍屍迦,應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佛告釋提桓因:“憍屍迦,汝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若阿修羅生念,欲與忉利諸天共鬥,爾時汝當誦念般若波羅蜜,以是因緣故,阿修羅惡心即滅。”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般若波羅蜜是無上咒,般若波羅蜜是無等等咒。”佛言:“如是如是,憍屍迦,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般若波羅蜜是無上咒,般若波羅蜜是無等等咒。何以故?憍屍迦,過去諸佛因是明咒,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未來諸佛亦因是咒,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今十方現在諸佛亦因是咒,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憍屍迦,因是明咒十善道出現于世,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于世。因菩薩故,十善道出現于世,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于世。若諸佛不出于世,但因菩薩故,十善道、四禅、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出現于世。譬如月不出時,星宿光明照于世間。如是憍屍迦,世無佛時,所有善行正行皆從菩薩出生。菩薩方便力皆從般若波羅蜜生。”
“複次憍屍迦,若善男子善女人供養般若波羅蜜經卷,恭敬、尊重、贊歎,得是現世福德。”釋提桓因白佛言:“世尊,得何等現世福德?”“憍屍迦,是善男子善女人,毒不能傷,火不能燒,終不橫死。又善男子善女人若官事起,誦念般若波羅蜜,官事即滅。諸求短者,皆不得便。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所護故。複次憍屍迦,善男子善女人誦念般若波羅蜜,若至國王、若王子、大臣所,皆歡喜問訊,與共語言。何以故?憍屍迦,般若波羅蜜爲慈悲一切衆生故出。是故憍屍迦,諸求短者,皆不得便。”
爾時外道出家百人,欲求佛短,來向佛所。釋提桓因作是念:“是諸外道出家百人,欲求佛短來向佛所。我從佛所受般若波羅蜜,今當誦念。是諸外道來至佛所,或能斷說般若波羅蜜。”如是思維已,即誦念從佛所受般若波羅蜜。時諸外道遙見佛,複道而去。舍利弗作是念:“何因緣故,是諸外道見佛而去。”佛知舍利弗心所念,告舍利弗:“是釋提桓因誦念般若波羅蜜。如是外道,乃無一人有善心者,皆持惡意來求佛短。是故外道各各複道而去。”
爾時惡魔作是念:“今是四衆及欲色界諸天子在佛前坐,其中必有菩薩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記者,我當壞亂。”即化作四種兵向佛所。
爾時釋提桓因作是念:“魔嚴四兵來至佛所。四種兵相,摩伽陀國頻婆娑羅王之所無有,僑薩羅國波斯匿王亦所無有,諸釋子所無有,諸黎車所無有,今是兵相必是惡魔所作。是魔長夜欲求佛短,惱亂衆生。我當誦念般若波羅蜜。”釋提桓因即默誦般若波羅蜜。隨其所誦,惡魔稍稍複道而去。
——摘自《小品般若波羅蜜經·明咒品第四》
【附錄】般若心經梵漢對照本
初版叁刷跋文——“空義再釋”
《心經系列》自從一九九七年初版及初版二刷以來,于今已六易寒暑矣。今年(二○○叁)六月中,忽蒙美國佛教會沈家桢居士,來函謬贊,並發心美金一千元以助印此書;以此勝緣,故再發起本書第叁刷之出版。筆者並藉此機緣,再將此千古公案式難題,再一次加以簡釋,冀有心之讀者得于此一目了然。
此文寫作之緣起,系于本年四月間,鬥六雲林科技大學有叁位副教授來訪,談論佛法。席間,有C君問:請問師父:關于《心經》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什麼叫作空?有沒有一簡單扼要的方法,能對初學者解釋清楚?”
我回答說:“首先,這問題決非初學者所能弄清楚的;雖然初發心的人都讀《心經》,但這四句話實非初學者所能理會的,因爲這四句話已達空有無礙的地步,非初學者的境界。初發心人于此經文,熏習一些智慧善根是可能的,但要真正理解,恐怕甚難。”
我當時雖如此說,但隨即一想:我何不試看看,是否能更言簡意赅,更深入淺出,而令初學者亦能一窺此深理,作是念已,我于是作如下之闡釋:
要了解這四句話,首先須了解“空”之義。而要了解“空”,須知:它是佛法中的“專有名詞”、術語,而非“普通名詞”或形容詞,乃至動詞。換言之,這“空”字,不是平常或日常語中的“空”;平常語言的“空”是表示“空無一物”、“空空如也”之義;但佛法中的“空”,卻非如是;佛法的“空”有它特殊的意涵,表示:“無自性”,或“無自體性”,故“空”又稱“無自性空”,“無自體空”,這就是“空”最基本的定義。所以並非“什麼都沒有了”叫作“空”。
其次,什麼叫“無自性空”?以佛的智慧來看,一切法都是“無自性”的。爲什麼呢?因爲一切法都是因緣和合而成,也就是:諸法都是集衆緣而成;世間沒有一法是由單一元素成就,而能獨立存在的。例如水,須由二氫一氧合成,故水實無水之自性,因“水之自性”是從二氫一氧中“借來的”,故所謂“水性”,並非本有;若是本有之性,應不必靠二氫一氧結合,即本自存在;然而,離于二氫一氧,水之性實不可得。
又,請再進一步觀察水之性:經雲:水之性爲濕。然而請看水的組成分子!——“氫與氧”:氫與氧之性爲:氫能自燃,氧能助燃,然而二者所合成的水,其性卻能熄火——滅燃!是故再深入而言:“水之自性爲從其組成份子的氫與氧中來”,這個理論又不對了。再者,氫與氧的自燃與助燃之性,結合成水後,各自又到哪裏去了呢?水性卻完全既不自燃、也不助燃;可見,水之性初看似是從氫氧和合中來,然而此亦非然;是故深觀“水之自性從哪裏來?”這命題之後,即知:水性既非從“和合”中來,亦非離“和合”而有——水之自性實不可得,因而證知:“水無實自性”的命題得以確立。(即因明所言;“此立量極成”。)
因此依聖教而言,水本無自性,水性于氫氧和合之前非有,于氫氧和合之後,其水性亦不可說是從和合中生;故水性亦非從和合而有。因此,水之爲物、及其自性,端是“因緣法爾,如幻顯現”,並無實自性——“叁界一切有爲法,悉皆如是:因緣法爾,如幻顯現,因緣幻生,因緣幻滅,本不生滅”:叁界一切法皆依如是理而顯現;如來一切顯、密、性、相,權實聖教,亦皆依如是究竟極理而建立。
觀察過無情界的水,再以有情之身而言。色、心二法,或色受想行識,此五蘊之和合,稱爲“有情身”,然有情身亦是無實自性:因爲既是由五蘊合成,而五蘊都各有自性,到底哪一個蘊之自性,才能代表有情身的自性?不可能五個蘊的自性都是有情身之自性,否則一有情身便有五個自性,此理不成。然而,離于五蘊之性,有情身實無自性可得。
又,所謂“自性”,或“自體性”,即是“我”的代名詞;若有“我”、即有自性;若有“我”,即有自體。那麼,什麼是“我”?
“我”,在佛法及宗教或哲學上的意義爲:
一、主宰爲我——某物若是“我”、或“我的”(我、我所),“我”便可以作得了主,便可決定一切,包括我身體的生死、存亡、來去。然而,在這世間之中,沒有一樣東西是任何人可以自己主宰的,包括我們自己的身、家、性命、財産、妻子、兒女,我們都作不了主;甚至連我們自己的身心,我們自己都作不了主——它要喜要悲、要愁、要惱,要病、要死,我們都作不了主;因此佛說:“是心無主”,或“是身無我”,乃至“此身無我”、“一切法皆悉無我。”
二、恒常爲我——任何一法,若能常住不壞的,才能稱爲“我”,這“我”就是指印度外道所說的“神我”,亦即西洋外道所說的靈魂。外道的神我或靈魂是永恒不變的,因他們說“神我”或靈魂,是梵天或耶和華所創造的;因梵天或神是永恒的,所以其所創造的神我或靈魂,也是永恒不變的。然而佛以一切智觀察一切法實相,而說“一切法皆悉無常”,沒有一法是恒常不變的;以世間一切法皆無常變滅、剎那剎那生滅,其體不可捉摸、執取,故無常即是“體性不可得”,亦是無我,以無“我體”故,亦是無有自體性——如是等現象,總名爲“空”。雖然其“性”是空,然其“相”還是因緣如幻而現有!
叁、不可分割名我——外道乃至世間哲學,都將“我”或靈魂,認定爲“不可分割的一整體”(an inpisible whole);這不可分割的一整體,即是《金剛經》所說的“一合相”;一切萬物雖皆是“一合相”(衆緣和合而成一相),然此“一合相”,實是假相,並無實體,系托衆緣假合而妄現之相。故經雲:“一合相者,實不可得,而衆生貪著其事。”
總而言之,叁乘“空”理,實是:無自性、無自體、無我、無常、因緣、和合等概念的總稱。一切諸法“無自體性”,以無自體性故空;諸法以“因緣起”;“生”由因緣合,“滅”由因緣離,是故緣起性空;諸法性“無常”,以無常故其體不可執、不可取、不可得,是故其體性空;諸法無我,不可自主,以無主、無我故空。
其次,習般若空慧者,須知“空”是對治門,爲對治“有”;以衆生有“有病”(貪著“叁有”之病),佛爲令度此病,以脫叁有之系縛,故開“空”這帖法藥來對治它。所謂“對治”,即知它不是“究竟”;對治即是“方法”、“手段”之義,不是“目的”。吃藥是“手段、方法”,不是“目的”。其“目的”是爲了“治病”,若病已愈,或本來無此病,即不用服此藥。如來正法亦複…
《《心經系列》成觀法師 附錄 般若心經梵漢對照本 初版叁刷跋文——“空義再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