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在曠野做了一番沈思默想的工夫之後,便使他有了積極的打算。
不過,我要告訴你,後來的基督徒們,喜歡牽強附會地說,施洗約翰是來爲耶稣的降臨而做准備的;其實,約翰根本沒有這樣的意思,約翰所演的角色,跟《舊約》先知時代的任何一個先知沒有什麼兩樣,他是爲了救世主的降臨──末日,而來勸人悔改的。但到約翰一死,耶稣的自負,使得耶稣利用了約翰的群衆,助長了耶稣的神秘性及吸引力。因爲,當時的猶太人,天天渴望著他們的彌賽亞,來將他們從外邦人的統治下拯救出來,希望施洗約翰就是那個人,至少希望他是能夠神出鬼沒的先知伊萊賈的再來,但卻全被約翰否認了。耶稣可算他的機會湊巧,就利用了大家的這個希望,扮演了這麼一個角色。
至于耶稣爲何要演這個角色?因爲,當時的猶太教,對耶稣來說,並不反對它的教義,只是反對它的教儀,那些保守得近乎愚蠢的教儀,使猶太教僅存有形式的外表,而沒有內在的精神,耶稣卻是主張宗教精神的實踐,反對虛有其表的外貌。
但是,這種形式的猶太教徒,跟政治非常的密切,耶稣既反對形式的宗教,也攻擊腐敗的政客,特別是他們當時的國王腓力希律(Philip Herod),就是那個老希律的繼承者,有很多的猶太人都不喜歡他。耶稣如此勇敢地做了他們采取行動的代表,他們就敏感地想象到耶稣大概就是來拯救猶太民族的彌賽亞了。尤其重要的,腓力希律這個王,正是間接地促使施洗約翰被砍下腦袋的人,所以,約翰的信徒,很自然地就成了擁護耶稣的群衆。
(五)猶太教的叁個教派
說到耶稣時代的猶太教,我們應把時間上溯個把世紀。大約在公元前百年光景,猶太教由于受了外國如波斯、印度、希臘、羅馬等文化的影響刺激,他們內部的意見,便分裂成了叁派:
1.法利賽人(Pharisees):他們的特別處,就是狂熱地遵守律法的文字,他們背熟了認爲是出于摩西的書籍,幾乎每個字對于他們全有暗示的性能。他們很少必須做的事,卻有很多不可做的事。他們泥于古書文字(《舊約》原稿)的解釋、訓注、闡述、補訂。他們憎恨一切外國的事物,妒嫉一切的改革。耶稣的死,就是由于法利賽人的堅決主張,撒都西人也做了幫嘴和诋毀耶稣的罪人。
2.撒都西人(Sadducees):這一派的猶太人要比法利賽人寬大得多,但他們是冷漠的寬大。他們一方面忠實于耶和華的禮拜,同時也承認外國學者所宣傳的那些道理委實有著高貴的意義。因爲他們願意比法利賽人有更多的機會和外國人接觸。法利賽人的一切純法律的想法,在撒都西人看來,乃是徒然浪費了精力和時間而已。他們漸漸地專心致志于政治,他們害怕耶稣的思想在政治上所引起的結果,所以也贊成定耶稣的死罪。
3.愛散尼派(Essenes):他們或被稱爲「神聖的人們」。他們是絕對的厭世者及逃世者,他們遁入了荒野,他們把自己超立在人間之上,聚集了志同道合的人,便自成爲小小的團體,團體中沒有私人的財産,除了隨身的衣服、臥具、食器之外,他們沒有一件可以稱作是自己的東西。他們每天以部分的時間去勞作耕種,以取給自己最低限度的食物供應。他們不進城市,不經商,更不與政治生活接觸,這與印度的宗教生活是有淵源的。
在這叁派之中,愛散尼派人數最少,法利賽派人數最多,勢力最大;法利賽人乃是猶太教的正統宗派,也就是保守派。
因此,我們看到耶稣要攻擊的猶太教徒,往往是選中了法利賽人,這以〈馬太福音〉(第二十叁章第一至七節)的指摘可做代表,並且舉出了法利賽人的七禍(〈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一至九節),主要的是說他們爲了名利而不是爲了上帝的工作,是虛僞的做作而不是真理的實踐;斥責他們不虔敬,斥責他們是瞎眼的領導人,斥責他們簡直沒有宗教的信仰和品德,連思想也沒有。他們僅是假借行善而來沽名釣譽,而來聚斂財物。
雖然,有一本法利賽人的拼湊著作The Book of Enoch之中,有關倫理上的格言,也正是基督教設教的特色之處,可是,猶太教形態不如時代的理想,想也必是事實。
(六)基督教的成立與保羅
所以,耶稣在形態上反對猶太教,在教義上仍是正統的猶太教徒,甚至要明白地宣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節)可見他是願做一個猶太教的改革者(縱然他自以爲是彌賽亞,彌賽亞還是來自猶太教的),而非作爲一個新宗教的創始者。
因此,耶稣也經常采用《舊約》中的話來做他自己的倚托。而且耶稣的胞弟雅各布,就是一個猶太教氣質很濃的基督徒,他在較保守的基督徒群中,也很受擁護,致到馬丁路德,還對〈雅各布書〉被收入《新約全書》,而表示異議。
可見,如果不是保羅在耶稣死後加入了基督教,耶稣的事業,也只是猶太教的一個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叁個猶太教派一樣。
于是,如說基督教是由保羅而成立,也不爲過,試看收入《新約全書》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羅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實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爲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爲准,從奧古斯丁,到馬丁路德,到現在的教會思想,也都是照著保羅所畫出的路線在走。這是研究基督教者應加注意的事。
第二節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書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誼錄,四福音卻不能代表耶稣行誼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僅僅記載了耶稣出生前後的一點神話傳說,加上耶稣叁十至叁十叁歲之間的一點經過,而其也被神話的色彩所包圍。
特別是在耶稣當時的門徒之中,能把事實經過,做成備忘錄的,可說沒有一個。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難找。耶稣的群衆,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選擇門徒的條件,又嚴格得達于極端。在許多人之中,僅被他選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來考選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會,早該自動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經常用譬喻傳福音,群衆們卻不懂他所說的是什麼,縱然他會給親信的門徒,重將譬喻解釋一遍,門徒之中仍然要誤解他的意思。
同時,福音成爲定式的記載時,早已將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樣。耶稣生時的親信門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況是一、二百年之後的福音作者?福音書不能自圓其說的矛盾處,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當無疑問。
不過,我們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個概念,仍得從四福音中去尋找蛛絲馬迹,因爲除此之外,沒有更好的資料可求。所以,四福音雖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卻仍是記載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張愛的實踐──神意的實踐。他是實踐家而非理論家,他說:「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後書〉第叁章第六節)所以他的教訓,沒有系統條理,甚至前後矛盾,因他不重視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啓示。所以他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第八章第叁十一、叁十二節)但我們必須明白,基督教所講的「真理」,不是推論的邏輯學的發明,而是直覺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滿滿有恩典」,借著神的恩典而得救,並且以實踐神的意志而救人,這就是真理。耶稣強調一個「信」字;由信而産生「望」──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望神有「愛」──將獨生子賜給人類而代人類贖罪。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約全書》的精義所在。「信」、「望」、「愛」叁個字,就說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別重視〈約翰福音〉第叁章第十六節,因爲那是他們全部思想的靈魂:「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實踐上帝的愛,所以反對猶太教的教條主義──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爲主,爲了真理,縱然違背了傳統,他也在所不惜,並且樂此不倦。耶稣之後的基督徒們,反而拘滯于《新約》的文句的爭論,實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則,根據耶稣的主張,幾乎要仇視現實人間的一切傳統,因爲,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愛來改造這個人間的社會,所以他要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爲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馬太福音〉第十章第叁十四、叁十五節)因爲「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第叁十六節)所以「愛父母過于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于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第叁十七節)
(叁)剛強的愛
耶稣的本質,並不是一個反道德或反倫理的人,他何以會說出這樣的話來?他是以「真理」爲第一;而且以爲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並做真理的標本,所以愛他的人就是愛真理,家人眷屬的愛是私愛,所以不應將私愛高過真理的愛。當然,以上四節話,說明了耶稣對于爲要推行真理而表現的愛,是剛強而非柔和的,這是希伯來宗教的一貫精神。以至在〈約翰書〉中,約翰的愛,也是有條件的,那是爲了真理而愛。並不像一般人誤以基督教的「博愛」爲泛愛,它的條件是信了它的才愛,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愛。這是從摩西以來的傳統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貸獲利,但對他們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從外邦人處取得越多越好,因爲耶和華不喜歡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這一剛強的有條件的爲「真理」的愛,也就導致了基督教的許多不人道的行爲,比如說:不在教會中的就不得救。因此,爲了愛人,爲了使人服從「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殺來解決問題。
當然,耶稣的思想,的確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猶太教的律法中,沒有規定積極性的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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