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中國佛教史概說 第十六章 明代的佛教 第二節 明太祖對佛教的統製

  第二節 明太祖對佛教的統製

  

  元末,由于天災,造成饑馑,在此不安的社會中,彌勒教匪韓山童及韓林兒父子,擴大叛亂,號爲宋國。同系宗教暴徒出身的郭子興之部下朱元璋,本爲皇覺寺的沙彌,後來還俗,成了兵卒,進升爲部將,破了群雄,都于金陵,國號爲明,而即帝位。改元洪武(西元一叁六八年),是爲明太祖。苦于異民族的壓製而由漢民族建國,又系體驗過寺院生活的帝王,在其獨裁下的施政方針,必然是保守的;對于易以成爲叛亂基礎的佛教教團的處理,也巧妙地實施了強調保護的政策。即于洪武元年,仿效元朝宣政院的製度,設立善世院于金陵的天界寺,作爲統製佛教的總機構,並且定下了統領、副統領、贊領、紀化等的僧官製度。當時,成爲第一代統領的,乃是慧雲(西元一叁○四─一叁七一年),敘從二品,加授演梵善世利國從教大師之號。由此師號,亦能察知太祖的佛教政策之動向,不僅以利于國家的進展,作爲公許佛教存在的條件,且亦表示了並未逸出中國傳統以儒教立國的原則。

  

  洪武十五年,改善世院爲僧錄司,設置僧官:善世、闡教、講經、覺義等職稱,地方的府設僧綱司(長稱都綱),州設僧正司(長稱僧正),縣設僧會司(長稱僧會),確立了秩序井然的中央集權的佛教統製機構。又曾于洪武六年規定,凡不能充分守戒,及不通經典者,不得請求度牒;女子未到四十歲(後來改爲五十歲)以上者,亦不許出家爲尼。不過,太祖自身,並未改變他奉佛者的初衷,所以常于蔣山設大齋會,且亦重用高僧宗泐及吳印等人。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