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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史概說 第十叁章 南宋的佛教 第二節 語錄及公案

  第二節 語錄及公案

  

  唐末以下的佛教主流,幾乎是被禅宗獨占的,到宋代,雖有天臺、華嚴、律等宗門的複興,亦均不及禅宗的隆盛。禅宗分五派,各各揚其獨自的家風,爲了接應弟子,給予指導,所作的商榷與問答,便有了公案,或名爲語錄,而被傳流至今。禅門之中,並沒有大悟,即須省悟的手段,一般的方式,便是運用觸發佛祖機緣的公案。公案,本爲公門官府的案牍,是指沒有模範先例的案件。那是誘導弟子,並且作爲一個指針,極爲方便的開悟手段,然此已和禅之本來的頓悟直證的旨趣相背。公案的總數,高達一千七百則。在誘導弟子的問題上,徹底是個別性的;但是,一位偉大的祖師,産生公案之後,往往到他去世之後,仍被引用,這就形成公案的固定化。例如雲門文偃的《雲門廣錄》,便可窺知其中的消息。這一傾向,在與文偃同時代法眼文益的《十規論》中,也曾述及。使弟子去看固定化的公案,作爲誘導的方法,便是看話之風的形成。將古人的話(古則),用偈頌加以舉揚的,則以汾陽善昭(西元九四七─一○二四年)爲始,因在當時看話之風,發生了實際上的困難,汾陽便將古人的話百則,加以組織,更是明顯地表示公案的固定化。到了黃龍慧南及楊岐方會之際,盛行製作偈頌以舉揚古則之風,于是,將公案作了新的整理,編成了幾種書籍。在汾陽的時代,禅宗門派,多達十五個,到了楊岐門下白雲守端的弟子,五祖法演(西元?─一一○四年)的時代,五家的宗風,已經確立,依用的公案,也漸次多了起來,在舉揚公案的方法上,也顯出各家的特色。那就是,從古人的公案之中,選出具有特色的一個,作爲徹底參究的對象。比如五祖,他便常用「趙州狗子」的古則。另外,和黃龍及楊岐同時代的雪窦重顯(西元九八○─一○五二年),選了古人的話一百則,加以頌出,便是《頌古百則》;五祖的弟子,圜悟克勤(西元一○六叁─一一叁五年),對《雪窦頌古百則》,付以垂示、著語、評唱,編成了《碧岩錄》。這一部書,迄至晚近,仍被叢林重視爲學道的指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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