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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史概說 第十一章 五代的佛教 第一節 華北的佛教

  第十一章 五代的佛教

  

  由唐宣武節度使朱全忠開始,以禅讓的形式,從哀帝手中奪取唐朝的天下,成立後梁(西元九○七年),直至後周的世宗死後,由其部將趙匡胤,受恭帝之禅讓,建立起宋朝爲止的五十多年之間,中央政府經過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之五易,故謂之五代;地方則有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楚、吳越、閩、南平、北漢之十國的興亡。

  

  自安祿山作亂之後,繼貴族社會的崩潰,乃爲庶民社會的擡頭;由于此一變化,佛教也由以長安洛陽爲中心而向各地分散,滲透到民間,特別在武宗的會昌法難之後,這一傾向,尤其顯著。廢棄了學問的佛教之後,代之而起的是,著重于實踐的禅宗,盛行到了各個地方。五代各個王朝中,均由于不數年間,即行交替,也爲以洛陽及開封爲中心的華北地區,帶來了社會的動蕩,故對佛教,也未見有多大的發展。但在脫離中央政權爭奪關系的十國各地,比較中央政府,卻有著較長期的安定局面,經濟和文化均有良好的表現;且也有好奉佛法的君主,從事于佛教的發展,尤其是吳越、南唐、閩之佛教,可以作爲那個時代的代表。

  

  第一節 華北的佛教

  

  每次王朝的交替,對于佛教的政策,均隨著新王朝的統治而改變,這在五代之世,完全相同。後梁王朝,將僧尼的簿籍,隸屬于祠部監督之下,並且恢複了因戰亂而被禁止很久的燃燈行事。後唐爲便以監督計,合並了沒有名額的小規模寺院;接著又于後唐明宗天成元年(西元九二六年)十月,明宗的誕辰,禁止了許多人依古例上奏請賜師號及紫衣之舉;十一月又禁新建寺院及私度僧尼。特別是在天成二年六月,下達了嚴厲的命令,以求僧風的整肅。在此,不能不注意到流行于當時社會中的佛教儀禮的實際狀況,因爲政令所嚴禁的,乃是由于私度出家的僧尼們,僅假佛教之名而行迷信之實,常常舉行男女混雜、夜集朝散、充滿了淫風的所謂法會等的行事。正因如此,繼之而起的後晉,一面整肅佛教,一面則以徹底的儒家思想,作爲施政方針。到了後周的世宗,便對于佛教,采取徹底的清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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