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佛教的性格
佛教是起源于古代印度的宗教,但就其宗教的性格而言,既不是原來崇拜唯一神的一神教,也不是祭祀天神地祇等天地自然神的多神教。佛教的母胎,雖爲古代印度民族的宗教婆羅門教,卻是由于西元前第六世紀的喬答摩佛陀,也就是依據釋迦世尊之說而創立的宗教。
佛教的創立者喬答摩,出家做了沙門,經過六年苦行及修習禅定的結果,便成了佛陀(覺者)。這位佛陀,以其自己的體驗,說出了緣起法門的實踐之時,便獲得了很多支持者的皈依,其中進而出家專念于修道的人們,便形成了佛教的集團(僧伽)。因此,遂構成了佛陀、達摩(法)、僧伽的所謂叁寶,完成了宗教形態的佛教,便具有社會性了。自然而然地,佛寶即成了信仰佛教的對象,法寶成了此一信仰的內容,僧寶便是信仰佛教者的集團及其繼續推展社會的活動。漸漸地,終至發展成爲亞洲各民族所皈信的東方宗教。
佛教乃是今日世界的叁大宗教之一,其和耶稣的基督教,以及穆罕默德的伊斯蘭教,同爲宗教的偉人之所創立的宗教,但從其宗教的本質而言,和作爲神之子的耶稣,以及作爲阿拉之使者的穆罕默德那樣的一神教,卻有根本上的不同處,佛教乃是主張人人皆可成佛的,故爲具有泛神教性格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