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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疑問解答120題▪P16

  ..續本文上一頁等于說某甲死亡的同時,整個世界也毀滅了。這符合事實嗎?難道某甲未出生之前,某甲的父母親也不存在嗎?如果說,衆生的意識是同一個意識,某甲、某乙個體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共同”觀念世界的存在的話,也避免不了更大的違背事實的過錯。假若衆生是“同一個意識”的話,一人快樂,就該大家感到快樂,一人覺悟成佛,就該一切衆生同時成佛,一人有殺人之心,衆生都有了殺人之心。這符合實際情況嗎?現在有些講唯識的人說什麼“叁界充滿了我們的心”,“除了我們的心,什麼也不存在”。這種說法離經典唯識論的觀點更遠,和外道數論派的“神我觀”走到了一起。我們稱這種唯識觀爲“庸俗的唯心主義”。因爲,經典唯識論在唯識觀的解說上有一套比較嚴密的思辨理論,有它解釋得通的理由,但現在的庸俗唯心論就連自己也不能自圓其說,與經典唯識論不可同日而語。

  107、佛教中有占蔔預測之術嗎?

  佛教是古代東方文明的寶庫,內容包羅萬象,應有盡有。占蔔預測是古代人類曆史文明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在古代甲骨文和敦煌古藏文書簡中發現了大量的占蔔卦象記載和占蔔方術。在藏傳佛教中流傳下來占蔔術的書籍資料也很多,如甲骨蔔、繩蔔、線蔔、骰子蔔、飛禽走獸鳴聲蔔、數算、星算、命相“黑算”、地理風水觀測、附體預測、曆算等,種類名目甚多。正規的佛法中不提倡搞占蔔之類的活動,但佛教對利樂衆生的方便之法,隨順世俗,並不堅決反對。所以,各民族的佛教文化中有了各民族文化、習俗的物色。但佛教對世俗文化統統視爲“外學”,與“內學”佛學有主次之分。

  108、有人說:“細菌是下等植物”。這話對嗎?

  有情識的生物和無情識的植物在佛教中有嚴格的區別。佛經中說:“人的肉體是八萬四千微蟲的房舍。”這“微蟲”指的就是“細菌”。僧律中規定僧人食用的水,要經過紗布過濾,就是爲了防止傷害水中微生物細菌。從現在克隆技術的成功來看,“人的從體是八萬四千微蟲的房舍”的佛語,應有新的解釋。人體中的“八萬四千微蟲”,不單指人體內的“細菌”,也應包括“精蟲”和人體“細胞”,因爲佛經中的“因陀羅網”能預言亞原子領域的物質結構,“微生物房舍人體論”,同樣可以看作是人體生物結構深部秘密的洞察預見。

  109、植物有生命,也有靈感嗎?

  植物能生長,有生滅過程,與含識生命在表面上有某些相似點,但本質上完全不同。衆生有意識,所以稱“有情”,稱“含識生命”,植物沒有意識,不屬于有情類。把花草樹木歸入有情類,宣揚花草樹木有靈識,是典型的外道觀點,佛教從來不承認這種觀點。在《因明釋量論》中對把植物視爲有情類的邪教觀點,進行了嚴厲的批駁。植物若有情識,植物就該輪回轉世,植物應有迷悟,因爲“轉世”和“迷悟”是有情衆生的基本特征。主張植物有靈識的人,若能提供植物輪回轉世,在迷在悟的有力論證,佛教界當改變以往的觀點,若提不出有力的證據,僅憑神話、迷信和信口開河說“植物有靈”,是站不住腳的,對這類說法只能看作無稽之談。

  110、有的法師說:“殺蚊蟲不算殺生。”這話符合佛法嗎?

  蚊蠅蛐蟲螞蟻,均屬含識類微細生命,既然是含識類,殺害就犯殺生之罪,怎能以其微小而排除在含識之外?佛律殺生之罪分輕重,殺智性高,愛生意識強,死的痛苦重,體格大的有情罪過大,智性和愛生意識弱,死的痛苦小,體格小的罪過小。由于人的智性最高,愛生意識強烈,死的恐懼和痛苦深重,體格大,而且人身極難得,所以殺人罪最重,其次是牛馬大象和大型的獸類、魚類,再次是小動物、鳥類、魚蝦類,又次一等是蚊蠅、蛐蟲、螞蟻和微生物類。從人到微細生物,按智性和體格大小,分殺生的罪過輕重。殺牛羊的罪和殺蚊蠅之罪,雖罪有輕重,但積小成大,積少成多。因此,絕不能以罪小而忽略,更不能視爲無罪。佛家律製,比丘出門行乞須持錫杖,錫杖的造形象征法理,杖頭系十二個鐵環,象征十二分教。持錫杖的最主要的作用,是走時響環琮作響,以響聲驅散腳下的蟲蟻,使其免遭踩踏;春夏秋冬,僧房點燈照明,規定要罩紗罩;飲生水,要經過袋過濾,這都是爲了防止蚊蠅、蛐蟲受害。雖然這些是小事,但從這類小事上充分體現了佛教的平等慈悲性。

  111、有人說:“閱經不應深究經義。”此說有道理嗎?

  誦經閱經最主要的作用是爲了從經典範得智慧受到教益,這也是佛教要起到的作用。因此,誦閱經典時,必須全神貫住,思想集中,字字句句,領略思考,撥亮慧燈,驅散無明。思想集中,全神貫注經義是修定,領略思考經義是修慧,通過閱讀經典,獲得定慧成就,這才是誦經的真正利益。佛經中說了解一句經義,勝誦十萬卷,怎能提倡閱經不應深究經義呢?誦佛經,聞佛名衆生獲益,真實不妄,但聞佛經獲益的“益處”,主要是聞聲達義,獲得正見,絕不是另外的什麼加持力。對只會誦經,不懂經義的低層次誦經者來說,除了周圍的有形和無形的衆生獲得教益而外,對誦經者自己,可以獲得抑製散亂心,抑製煩惱心的禅定成就,但若不思經義,不解經義,無法得到智慧成就。修定的目的是爲了生慧,若不修智慧而單獨修不思不想的禅定,與外道邪禅還有什麼區別呢?故“閱經不應深究經義”之說是十分錯誤的。

  112、有人說:“叁法印乃小乘,大乘只一法印。”這話對嗎?

  “法印”如皇帝的印信,表示一種不變的原則和絕對的權威。在佛教中有一法印,叁法印,四法印的說法。一法印指“萬法性空”的空性法印,藏傳佛教中的“大手印”,也指此意。四法印是:諸行無常印、有漏皆苦印、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叁法印,是將四法印中的前二印合而爲一稱諸行無常印,加上諸法無我印,涅槃寂靜印,共稱叁法印。密法中的“法印”、“四印”等有不同的含義。但在顯宗經典中出現的法印,不出上述諸類。

  在佛經《律經》中有“叁法印”,但以此斷定“叁法印是小乘教的”是十分錯誤的說法。在印勒的《大乘經莊嚴論》中,明確提出“四法印”並對四法印義作了詳細的論述。曆代大乘佛教善知識,都將四法印看作區別佛教和外道門的最主要的判斷根據,即凡承認四法印者爲佛教徒,不承認四法印者爲外教徒。所謂的“一法印”即“性空法印”,和四法印中的“諸法無我印”意義相同。如果說,大乘佛教只承認“一印”而不承認其它“叁印”的話,就等于說“大乘教不承認諸行無常苦谛,不承認涅槃滅谛”。不承認“四谛”,也能算佛教嗎?所以,所謂“叁法印乃小乘,大乘只有一法印”的說法,既無佛經根據,也違背一切大乘經論,純屬胡說。

  113、既然諸佛依法成佛,那麼最先佛依什麼法成佛?

  依法成佛,佛又說法,無法衆生成不了佛,無佛衆生也說不了法。佛生于法,因此,將般若法稱作“佛母”。諸佛出世,第一大事是說法,因此,法生于佛。“佛法”,雖然是佛說,但不是某一個佛的發明創造,而是叁世一切如來之法。佛法從本質上說,是萬法本具法性的揭露顯觀,因此在《金剛能斷般若經》中說:“無論佛出世與否,萬法的法性不變。”法性是終極真理,佛只是終極真理的發現者。

  在佛號中稱第一佛者,有文殊、普賢、時輪等,賢劫第一佛是滅世佛。但這些“第一佛”並非最初第一佛。文殊之被稱爲第一佛是從智慧第一的角度說的,普賢之被稱爲第一佛是從願行第一的角度來說的,時輪之被稱爲第一佛是從持金剛本初佛的角度說的,滅世佛被稱爲第一佛是從賢劫千佛的首佛說的,但並非“最初第一佛”。從邏輯上說,找不到第一佛,也就和找不到第一個人一樣。佛生于法,法由佛說,若有第一佛,此第一佛之前有沒有佛法呢?若無佛法,這“第一佛”無從生出,若有法,必有說法之佛,因此,這“第一佛”便不能成立。其次,佛與衆生是相對的存在,衆生無始無終,因此,佛也無始無終。若衆生有始,第一個衆生將成爲“無因”的衆生,這在邏輯上也是說不通的。衆生從總體而言是無始無終,流轉不息,從衆生的個體而言是“無始無終”,若個體的衆生無有終,衆生成佛的理論便無法成立。

  114、有人說:“煩惱是菩提”,“煩惱是佛法”。此話有道理嗎?

  煩惱是菩提的說法有經典根據,有合理的解釋,“煩惱是佛法”這話聞所未聞。這話本身與理不通,具有嚴重的錯誤。

  關于“煩惱是菩提”這句話,在彌勒《大乘經莊嚴論》中有合理的解釋。“菩提”是覺悟之意,與無明煩惱相對立,有無明煩惱者爲衆生,破除無明煩惱者爲“菩提”。“菩提”是覺悟,煩惱是“迷暗”,“菩提”和“煩惱”中間只有“一念之差”,迷時現煩惱,覺時化“菩提”。這也是像空有一樣,對迷者“色”是有,對覺者“色”是“空”,空有是迷悟之差,並非自性差別。但這並不是說,煩惱和菩提性質一樣,如果那樣理解就是大錯特錯。只是說同樣的煩惱,對迷中衆生來說是病源苦根,是巨毒,但煩惱對覺悟的佛菩薩來說,已起不到中毒危害作用,雖身處世間煩惱之中,也如白蓮出泥不染,但並不是煩惱從本質上變成了覺慧。對此問題,若理解不當,就會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錯誤。至于“煩惱是佛法”純屬謬論。佛法如陽光,煩惱如黑暗,學佛就是用佛法的陽光,驅散心中的煩惱黑暗。煩惱是佛法,猶如說“黑暗是光明”,這能說得通嗎?如果“煩惱是佛法”的話,世間充滿煩惱,世人有的是煩惱,一切愚昧無知,罪過深重的衆生不都是佛了嗎?何必要佛法?把煩惱當佛法的人,也肯定把地獄看作天堂了。對佛法的宣傳沒有比這更錯誤的說法。

  115、有人說:“大乘佛教屬後人僞造”。此話有道理嗎?

  這純屬順世外道及其追隨者極力貶低大乘佛教的一種毫無根據的說法。

  一、正如彌勒《大乘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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