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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妙說法 法華經講要 一七、分別功德品──清淨果德,弘經威力▪P2

  ..續本文上一頁品、供具,微妙音樂、舞踴、戲劇,贊頌、供養過了。

  

  這段經文,強調的是「隨喜」功德,若人能夠聞此經典而起隨喜心,就表示此人于此《法華經》已有「深心信解」了。前段鼓勵「信解」,此段贊揚「隨喜」功德無量無邊。此到下一品〈隨喜功德品〉中,還有說明。「隨喜」是《華嚴經

  普賢行願品》十大行願的第五願,也是天臺宗修「法華叁昧」五悔中的第叁悔。

  

  十大行願的次序是:禮敬諸佛,稱贊如來,廣修供養,忏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輪,請佛住世,常隨佛學,恒順衆生,普皆回向。法華叁昧的五悔順序是:忏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以此可見,不論是華嚴或法華的實踐法門,隨喜功德,都是很重要的。

  

  「頂戴如來」的「頂」是頭頂,用尊貴的頭頂,把如來戴在頭上,是表示極尊敬的受持禮。此處是聞經的人與佛說的法,感應道交,深入心肺而感念莫能名的意思。在一般觀世音菩薩的畫像或者塑像頭上,有個觀音兜中的正前方上面,有一尊佛像,這就在表示「頂戴如來」。此處是見法如見佛,聞法隨喜,而起恭敬心,就等于頂戴著佛了。

  

  「以佛舍利,起七寶塔」,這是在迹門〈授記品〉中,如來明示「諸佛滅後,各起寶塔」供養,有大功德,是修佛道的方法之一。現在到了本門之中,側重在對于《法華經》的信、解、隨喜等,不重視起塔供養肉身舍利,及造僧坊、四事供僧等的形式。

  

  「僧坊」又名僧房,是僧、尼居住的坊舍,雖通用于一般的僧舍,特別是指重于戒律的道場。梵文僧伽藍摩sa

  ghārāma是僧衆住的園林,在僧伽藍摩中有僧坊,但僧坊未必就在僧伽藍摩中;較大規模的僧坊所在,是山林或園林,稱爲僧伽藍摩,簡稱伽藍。

  

  僧舍爲僧衆居處,本經〈方便品〉所稱的「塔廟」及本品的「塔寺」,是塔婆、浮圖、率都婆,梵文stūpa,玄奘《大唐西域記》譯爲窣堵波,是供奉佛舍利的一種特殊造型建築物,與僧坊不一定有關聯。有的僧坊可能建于佛塔附近的周邊,有的僧坊近處並無佛塔。

  

  「供養衆僧」,在諸阿含及律部,均以供僧衆爲大功德,甚至世尊曾說過佛在僧中 、供僧即供佛的話。在家信衆以衣服、飲食、臥具、湯藥等四事供養僧衆,乃是世尊製定的規矩。《盂蘭盆經》特別強調于解夏的僧自恣日供僧功德,能夠救拔餓鬼道的衆生。佛陀以僧衆所披的割截衣名爲袈裟,梵文ka

  āya,意爲忍铠、功德衣、福田衣,爲世之福田,能使世人供養親近生功德故。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叁,以衆僧及父母爲二種福田,衆僧是出叁界之福田,父母是叁界內之最勝福田。《像法決疑經》有二種福田,佛法僧叁寶是敬田,貧窮孤老乃至蟻子等是悲田。因此,供養叁寶、父母、師長,布施貧、病、孤、苦、困厄等,乃爲大小乘各經論中的共同主張。

  

  至于《法華經》的本門如本品所雲,不須以「四事供養衆僧」,旨在強調信解隨喜《法華經》的功德,如來滅後,當以實踐唯一乘法的《法華經》,自修教人修,比諸形式上的起塔供僧等尤其重要。然而這並不是否定造塔供僧的功德,在下一段經文中,即可明白。

  

  「是故我說,如來滅後,若有受持、讀誦、爲他人說、若自書、若教人書,供養經卷,不須複起塔寺,及造僧坊供養衆僧,況複有人,能持是經,兼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一心、智慧,其德最勝,無量無邊。」「疾至一切種智。」

  

  再次強調,于佛滅度之後,若有人能夠以受持、讀、誦、爲他人說、自書寫、教他人書寫,來作爲供養這部《法華經》,其功德無可限量,故亦不須起塔建寺、造僧舍,以及供養衆僧;何況此人若能于聞持此經的同時,兼行布施等六波羅蜜,這種功德,遠勝于彼。由于信解、隨喜、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供養此經,又兼修行六波羅蜜,便能速疾成佛,得一切種智。

  

  經文再叁強調聞持弘揚《法華經》的功德,加上修行六度,就能疾得佛智。這是很明白地告知佛滅之後的佛弟子們,與其熱心于起塔、建寺、造僧坊、供養衆僧的福業,何如聞持、弘布、實踐《法華經》的慧業,來得更加重要而有用。光營福業是人天善法,弘揚本經及行六波羅蜜,乃是以慧業爲重的福慧二嚴,才是真正的成佛之道。

  

  「若人讀、誦、受持是經,爲他人說,若自書,若教人書。複能起塔及造僧坊,供養贊歎聲聞衆僧,亦以百千萬億贊歎之法,贊歎菩薩功德。又爲他人,種種因緣,隨義解說此法華經,複能清淨持戒與柔和者而共同止,忍辱無瞋,志念堅固,常貴坐禅,得諸深定,精進勇猛攝諸善法,利根智慧,善答問難。」「當知是人,已趣道場,近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坐道樹下。」

  

  若有人讀、誦、受持此經,並爲人解說,自書寫,教人書寫此經。同時也能起佛塔、建僧坊、供養贊歎聲聞衆僧,也以百千萬億方法贊歎一切菩薩功德。又複能夠用種種因緣,隨順經義解說此經,加上持清淨戒,柔和共住僧中,修忍辱,念堅固,常坐禅,得深定,精進于善法,以智慧答問難。當知如此之人,已至菩提道場,已近無上正等正覺,坐于菩提樹下了。

  

  前面有兩度教人,當不以起塔寺、建僧舍、供衆僧的福業爲意,要以慧業主導的福慧雙修爲成佛之道。這一段經文,則進一步告知我們,有人若已在修讀、誦、受持、解說、書寫《法華經》的五品法師功德者,同時宜修起塔、建僧舍、供衆僧的功德,尤其亦須修行以法布施的隨義解經,以及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的六波羅蜜,那就等于已至道場,已近佛位,已坐道樹之下,即將成佛了。

  

  本品初不鼓勵營福業,而強調慧業,終于鼓勵以慧業主導的福慧兼修,圓滿了會叁乘法爲一乘法:不舍叁乘法、包含叁乘法、成就一乘法。

  

  「是善男子、善女人,若坐、若立、若行處,此中便應起塔,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如佛之塔。」

  

  這幾句經文是說,像上一段經文所說的那種,等于已至道場、已近佛位、已坐菩提樹下的人,不論是他們所坐、所立、所行之處,都應爲之起建寶塔,一切諸天的天人,皆應恭敬供養此等之塔,一如佛塔。

  

  本品原先不主張起塔供養,結果不但主張起建佛塔僧坊,供養衆僧,甚至對于福慧兼修者的坐處、立處、經行處,都主張爲之起塔供養,等同佛塔。看來似乎矛盾,其實是不矛盾的。這依舊是以聞持妙法即如見佛,修持妙法者,即是佛陀法身慧命的體驗者與代表者,見到妙法的體驗者與表征者,就等于見到了佛。既然鼓勵建佛塔,凡有妙法的表征者所在之處,就應建塔,同于佛塔。

  

《絕妙說法 法華經講要 一七、分別功德品──清淨果德,弘經威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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