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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與生死

  生活與生死

  太虛

  (楊慧英輸入、楊慧英校對)

  今在思想較聰慧之佛徒,以本于錫蘭島南方巴利語所謂原始佛教,及西洋人用其比較的科學的進化史眼光,謂大乘佛教及佛的宇宙哲理(阿昆達磨)爲後起,純由佛教流行中與他土宗教哲學交涉後種種時代演進之所成。且叁界有情及叁十七覺分等,皆爲釋迦時代印度人一般的流行思想。佛之特點:(一)爲否定有“我即梵梵即我”的我體;(二)爲由不貪欲樂不著苦行之非樂天非厭世的中道解脫:故唯“解決生死問題”的小乘解脫,爲佛陀的根本精神。其論據則(一)徵釋迦出家修道的動機,在感老病死;(二)徵釋迦修道成佛的心境,在觀十二緣起,故其後轉*輪說爲四谛,涅槃時演爲叁十七覺分,結爲戒定慧及解脫;又結爲當以“法及律”爲師,于是原始佛教乃結法爲“經藏”,結律爲“律藏”(見呂澄印度佛教史略)。故原始佛教的真相,惟在“解脫生死的小乘”,而一切有情皆可成佛的大乘,與小乘大乘同源佛說的源泉,遂爲窒塞而無蹤迹之可尋。一般洋學者,遂否認佛學爲非人生的,爲惟是出世的,反身退歸于消滅的。佛徒之影響于其說者,乃不行不別求“解決生活問題”于他處,而惟以佛道爲“解決生死問題”之一法,違害佛徒正法,莫此爲甚。吾既直印正等覺于佛心,出爲人天眼目,于此蓋不能不爲前佛後佛叁世諸佛一雪其誣也。

  言有層次:今請先以“釋尊出家動機”及“成正等覺時心境”徵之。釋尊出家動機有二:一如前說;其二則佛本行經雲:[太子出遊,觀諸耕人赤體辛勤,被日灸背,塵土墜身,喘呷汗流。牛麽犁端,時時捶掣,犁#研領,鞅繩勒咽,血出下流,傷破肉。犁場土壤之下,皆有蟲出,犁過後諸鳥雀競飛,吞啄取食。太子見巳,生大憂愁,思念諸生活等有如是事。語諸左右:“悉各遠離,我欲私行”。即行到一閣浮樹下,于青草上跏趺而坐,谛心思惟,便入禅定]。應知釋迦出家修道,此爲第一動機。夫宇宙生生不巳,而不與聖人同憂患者,爲其盲目的生生而不顧生生相殘,且各以殘他生而生自,亦以殘他生而苟全自之生活也,如何可以“不相殘殺死害而鹹得各全其生活”?此非生活之大問題耶?爲解決此生活問題而修道,即爲大乘以大悲心爲動機而修道。後此以更見“老病死一而決心舍家修道者,夫亦曰不殘他生而生自以自生活,使其生活若能藉殘害他生而永久健康繁榮,猶可言也。今諸有生者,藉殘他生而苟延旦夕,旋不免于老病而死,則其爲可悲痛更何如耶?于是乃毅然決然,而暫舍家國等以殘他爲生活的生活,期求得一可以不殘害他生而生活之道,再來爲之救濟。故釋迦出家修道之二種動機,乃純爲解決生生相殘以生的生活,如何可轉爲不相殘以生的生活之大乘大悲心所激發,而求無上遍正覺以爲之解決也。換言之,即但有無際無盡的浩浩生活問題之須解決,而別無生死問題之須解決,然生死問題亦隨之而解決,不過爲解決生活問題上之曆程而巳。

  再徵之釋尊成正等覺時之心境。試爲觀十二緣起所觀因緣及果,則爲苦集,然所觀不離能觀,若一究其能觀方面,則其曆程及所終極,則爲依修道動機的大悲心(同情心)爲出發,經曆心受身法的觀察,止惡行善的正勤定慧及信等之努力,經曆長時間精進,轉變增盛(因位)。達其終極,乃在所觀邊一切擾害黑業的苦滅,而爲本來寂靜究竟安穩之涅槃。在能觀邊,即爲一切光明美善之菩提,及充實一切有情的大悲願,與無量數的巧妙功用(果位)。涅槃曰斷德,悲用曰恩德,總曰法身,亦曰法界、如來藏等。智短者聞其語所觀之苦集,自求解脫,智深者,亦聞其語能觀智所由致及其終極之成就。隨智濃淺,各錄其所聞,于是有阿含等所記、及華嚴等所記。夫同一太陽也,或觀爲如方尺盂之一光輪,繞地而行;或觀爲地球等八大行星所環繞之恒星。同一十二緣起論亦然,或錄爲所謂原始佛教之小乘經;或錄爲重重因行果證之華嚴等大乘經。以世尊正等覺時,觀十二緣起,故謂大乘經非原始佛教,然則亦以爲太陽故,非地球等所環繞之恒星耶?

  由此可知釋尊成等正覺之所解決者,爲生活問題而非生死問題。蓋生老病死等本不成問題,生活問題解決,則死等問題自解決也。何者?老病死等之成問題,由于未悟宇宙人生之真相,殘害他生而得生活,極大艱苦而終莫保,憑此私意,乃成爲問題而須解決。今見宇宙人生真相,本來寂靜,究竟安穩,遂滅除此”殺他生自“的私意,而成無始無終無邊無中的光明美善的生活,相利益而不相損害,浩浩無際,悠悠無盡。故生活問題之解決,即更無老病死之問題也。換言之,即俗間之所謂解決生活問題,不過藉殘害他生而苟求自身或同族同類之暫時生活。而在佛法,則本未兼盡,既有全宇宙生類不相殘害,而當相益資益之圓滿解決;複爲在未達圓滿解決之境地者,各于同情心所能及之不殘害他生範圍內,開出種種正命生活之方法,俾可漸由進化而至圓滿,故但應以俗法爲生活問題不徹底之解決,佛法爲生活問題徹底之解決,不應以俗法爲解決生活問題,佛法爲解決生死問題也。

  佛法爲解決生活問題之法,且爲全宇宙生活問題徹底之解決法,故釋尊于成等正覺之後,還到以爭殺各求其生的人間生活中,教以隨宜改良,革新進化,以趨圓滿的種種生活方法,汲汲爲利衆的生活,勤勇精進,終不休息。集其一生的行事與言訓曰法與律,暫于能及範圍內之種種正命生活方式,即道德之律也。漸由進化而達圓滿之生活方法,即經論之法也。由此可知佛陀及佛陀之真正修學者,皆爲人生的、進化的、體現人生真相的;而其解決宇宙人生大生活問題之公式,則爲既無自而非他,即生他而活自,除損他之兩害,行盡他之兩利,于是有人生之安樂,于是成宇宙之美善。使佛陀不爲人生宇宙之生活安善問題而但爲個人生死之解脫,則其成等正覺而得涅槃,應同死滅而無生活,何以乃在生活界中,有和合衆的美善生活彰彰在人世耶?由此應知佛法以大乘爲主,小乘爲從屬。佛法之解決問題,亦以生活爲主;生死爲從屬。大乘佛法無他,要言之,則“大悲大智以護衆生”而已。宇宙之生生不已,而相殘以爲生者,以蔽于各私其生之私意,而不見緣起無自性的生活真相也。若能以照見緣起無自性的生生真相之慧劍,揮去各私其生以相殘之私意,乃達護生之目的而獲安全之生活;故曰:“護生須是殺,殺盡乃安生”生安則常活無死,故老病死亦解決矣。

  (見海刊九卷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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