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那十門叁位與賴耶十門二位之同異(附注)
太 虛
──試題總批示略──
一 能诠上之同異
甲 形式上之對辨
乙 名次上之對辨
二 所诠上之同異
甲 法類上之對辨
乙 義理上之對辨
此題所重不在材料而在條理,遇此種繁雜之思想,必有精密之方法,乃能分析綜合而組織表顯之。通觀諸篇,法尊于法義所得較多──密锼近之,而猶有相混。滿智能分爲名目及義理二綱,是其勝處,惜內容錯誤尚多!會覺──能學、翠華、性林近之,按同及異等四綱以數列舉,頗有長處。若善樸之只在門名之次第上逐條言同,致皆成爲同而異者,殊爲不善用思。其余或得題不全,或未能做到題上,故爲此篇以示
方略;各人將自作一篇對觀之,可知得失之何在矣!
一 能诠上之同異
甲 形式上之對辨
1.同者二:一、末那頌與賴耶頌各分十門。二、末那釋與賴耶釋各分八段。
2.異者二:一、末那有叁頌,而賴耶二頌半。二、末那分叁位爲總束,而賴耶分二位。
3.同而異者一:末那釋與賴耶釋雖同八段,然末那以四段合解四、五、二門,五段合解六、七、二門,其八段只解十門。而賴耶以一段合解一、二、叁、叁門,二段合解四、五、二門,正解十門只七段。其第六段系別解觸等故。
4.異而同者一:雖末那分叁位,賴耶分二位,而皆同總束前之十門八段故。
乙 名次上之對辨1.同者叁:一、末那第五門與賴耶第五門同辨行相故。二、末那第八門與賴耶第八門同辨叁性故。叁、末那第十門與賴耶第十門同辨伏斷故。
2.異者十一:謂末那有出名、所依、自性、染俱、界系之五門,而賴耶無之;賴耶有自相、因相、果相、受俱、法喻之五門,而末那無之。對辨之成十異,而叁位與二位名次全異,總爲一異,故成十一異。
3.同而異者二:謂末那與賴耶同列所緣門,而一居第叁,而一居第四。又、末那與賴耶同列相應門,而一居第七,一居第六,名同次不同故。
4.異而同者七:十門中除第五、第八、第十、叁門,余末那與賴耶七門相對,皆名異而次同故。
二 所诠上之同異
甲 法類上之對辨
1.同者四:一、末那“緣彼”,與賴耶“不可知執受處”,同是辨所緣故。二、、末那“思量爲相”,與賴耶“不可知了”,同是辨行相故。叁、末那“有覆無記攝”,與賴耶“是無覆無記”,同是辨叁性故。四、末那“出世道、滅定、阿羅漢無有”,與賴耶“阿羅漢位舍”,同是辨伏斷故。
2.異者二:謂“末那”辨所依而賴耶無之,賴耶辨受俱而“末那”無之,對之成二異故。
3.同而異者二:一、末那“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與“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雖同是出名,然末那只約性相出一名,而賴耶約自相、果相、因相出叁名者,有異。二、末那“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及余觸等俱”,與賴耶“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雖同是辨相應心所,然末那約染俱、余俱、分爲二門,而與賴耶但一門異。
4.異而同者叁:一、末那“思量爲性”,與賴耶不出自性雖異,而賴耶“不可知了”,與亦出自性同,二、末那“隨所生所系”,與賴耶明果相雖異,而賴耶“異熟”,亦與明界系同。叁、末那叁位與賴耶二位雖名數有異,而同是總明生佛聖凡之識有染淨差別。
乙 義理上之對辨
1.同者一:謂同舍受。
2.異者五:一、賴耶之異熟果相義,末那無。二、賴耶之一切種因相義,末那無。叁、賴耶之恒轉如瀑流義,末那無。四、末那之染俱義,賴耶無。五、末那之界系義,賴耶無。
3.同而異者五:一、所緣義雖同,而末那以八見爲所緣,賴耶以執受、處、爲所緣,則異。二、行相義雖同,而末那以思量,賴耶以不可知了,則異。叁、心所相應義雖同,而末那有十八心所,賴耶惟五遍行,則異。四、叁性中無記義雖同,而末那有覆,賴耶無覆,則異。五、伏斷中阿羅漢位雖同,而出世道、滅定舍與無有,則異。
4.異而同者一:末那與阿賴耶之名義雖異,而依自相義以立名,則同。
5.異而同同而異者叁──此單在義,本唯是同而異,須兼類言乃明,故成此式:一、賴耶雖不明所依,而寄明亦有所依義,故異而同。雖同明所依,而一以自種自前滅及賴耶現爲依,一以自種自前滅末那現爲依,又同而異。二、賴耶雖不明自性,而亦曾帶明自性義,故異而同。雖同明自性,而末那自性是思量,賴耶自性是不可知了,又同而異。叁、末那叁位,賴耶二位雖異,而皆是明識之通于因果染淨義者,故異而同。雖同明識通因果染淨義,而末那淨義通大小乘因果位,謂唯法執相應位,有小乘學無學淨位,佛前平等性智現前位爲菩薩淨位,賴耶淨義則惟佛果,又同而異。此條可如法尊所表。(見海刊五卷四期)
(附注)海刊原題爲“對于末那十門叁位與賴耶十門二位之同異一題各試卷之總批”,法相唯識學中改作“對于唯識試題之總批”,今改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