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需要的僧教育
太虛
──二十七年六月在成都十方堂講──
本來、僧教育是包括出家五衆,可是就現在一般僧教育來看,大部份都是比丘衆,間或有少數的沙彌。而所辦的佛學院之類,應是整個的僧教育,但近人每認爲等于從前教下之所謂學教,這是錯誤的。從前的學教,就是專門聽經。聽過十來年,也可以照樣講經,或爲講經法師。那不是完全的僧教育!我的意思,現代需要的僧教育,整個系統的次第,應該包括習律、學教、修證叁個階段。
第一、習律:這一種學人,是在相當年齡的中學畢業程度,由受戒而學習律儀,並學僧衆應有的常識,如佛教曆史、概論、宗派源流,及關于僧團的起居飲食,盥洗沐浴,威儀細行等日常生活,都要有一定的規律習慣。因所受的戒律,通于“止作持犯”,而平常所誦的戒本只注重止持,故應研習廣律,使在僧衆團體共同生活中,陶融成一個基本的僧人。這樣的初步教育,必須二年。譬如軍隊裏練新兵,國民教育訓練民衆,我們也可以叫他做練僧。這就是第一階段的習律,若繼續下去,就進了第二學教的階段。
第二、學教:應該分兩種步驟,先是普通的研究,次是專深的研究。普通的研究,應該准備四年的課程,其程度等于大學,是對于普通的一般教理,不必分宗分派,作一種融會貫通的講習。如是經過四年才畢業,畢了業等于學士。對于此四年之中所學習的,既有相當的領解,乃可進而選擇作一宗派或一部分專深的研究了。專深的研究應該准備叁年,這種程度,等于大學畢業後之研究院,是用思惟功夫,作一種精深的探討,多注重于自習,而不注重于聽講的。但是每星期也應規定指導時間,來指示學人從必由的方向上進展。如是叁年畢業,等于博士。這樣七年後,第二個階段便告結束,而進至第叁個修證的階段了。
第叁、修證:應再劃定叁年,把前七年的聞思功夫,反博爲約的用在修習上去,或是修止觀、參禅、或習密宗、淨土宗等,總期在一定的時間,能夠得到相當的受用。如是叁年後,綜合前面所說的,共經過十二年的功夫,才算是整個有系統的僧教育。這樣、才可養成真正住持佛法的僧寶,也就是現在所需要的僧教育。若有能照這樣的辦法做去,那是最好的!不過、用現在的事實來觀察,既沒有這樣的道場和經費,可以辦這種事業;更少有能發這樣長遠心的主幹人才,耐得這十二年的辛苦。故我所說的,還是未能即時實現的理想而已。
但適應現在實際上所須要的僧教育,還有一類,是應該分成兩部份的。一部份、就是時間稍長的補習學校,選擇比較年青的僧衆,授以叁年至六年的普通課程,略等于中學,使他關于教理,能夠有一種基本的認識。據我看、現在國內所設的佛學院等,都是這一種;不過、程度難得整齊,所以收效就難言了。再一部分,是較多僧衆需要的短期補習教育,時間或半年或一年畢業,找出家已經五六年、而且年齡稍大的,使他學學佛教的常識,國民的常識,僧務的常識──就是僧衆應作的事──。裏面的課程,完全以這叁種爲標准。佛教常識,如佛教曆史、宗教概論、及普通應用的金剛經、彌陀經等;國民常識,如黨義、公民、尺牍、公文程式,與本國及世界之地理、曆史等;僧務常識,如僧衆管理寺院之事等。這種教育,程度好的半年就可以畢業,不好的一年就可以畢業。將來這種人,一部分可以撐持叢林,一部分可以管理小廟。有佛教常識和國民常識,就可以去通俗宣傳佛教,及應付社會環境;有僧務常識,就可以自己辦事。依我看,恐怕這就是現在所最需要的罷!
上面這兩部份的補習教育,現在貴院已辦了一種,若四川省佛教會能夠分出余力,更來辦半年或一年畢業的那一種,是尤其適宜的。假如能辦到叁四年,就可以畢業七八班,一班畢業幾十個人,也有好幾百人受過僧教育了。
(仁寬記)(見海刊十九卷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