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佛教聯合會當如何組織耶
太虛
──十四年叁月在北京作──
中華佛教聯合會垂成立矣,各省應之者雖已多處,而各縣則猶難普及。此會之聯合,雖在聯縣會合成一省會,聯省會合成全國會;而遍于縣省國之橫的聯合,則尤重在出家佛教僧與在家佛教徒之由分組而合組。
如何分組耶?即每縣每省及全國皆組成純粹出家僧衆之佛教會,及純粹在家教徒之佛教協會(或即名前期所雲之佛教正信會,但此時先名協會者亦可)。由佛教會──出家僧衆的──專聯合僧衆,依照辦理僧伽製度論作整理僧伽之事業。逮整理之事業完成,則廢佛教會之名稱而但名佛教住持僧。由佛教協會專向普通社會宣傳人天戒善之佛法,以起全國人民皈依叁寶之正信,後即轉名佛教正信會,爲佛教中與住持僧相對之一團體。佛教住持僧在提高佛教中實行實證之少數人人格,以住持佛教;佛教正信會則在普及佛教于一般人民起其信仰而攝化之。但有住持僧之出家行法,則不足以普及一般人民,而不能攝受大多數國民皆爲佛教信徒。佛教在民衆失其基礎,必難存立安固,故須有正信會以廣攝之。但有正信會之通俗行法,則不能有專修實證之人,以表現佛教清淨高尚之德相。住持佛教超世俗之佛法僧寶,起人天之尊敬,故須有住持僧。此二者須分途進行不缺其一,乃足以崇其體而廣其用也。
然雖分途進行而實同爲佛教,故仍相依互助而不可一日失其聯合。如民衆中信徒多則對于僧寺自不摧毀,而僧寺中之修證精進,則民衆之信心深厚道德進步。故同時又須合組,即聯合此佛教會、佛教協會而成爲一縣的省的國的之佛教聯合會是也。佛教中出家的與在家的之二衆,混合而不分途組織,既多互侵互亂之弊;分組而不聯合,又成相隔相礙之患。故今此中華佛教聯合會,必注重于此之分組而合組也。(見海刊第六卷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