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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佛學之目的及方法

  研究佛學之目的及方法

  太虛

  ──十八年冬月在世界佛學院研究部講──

  研究佛學以何爲目的?又以何種方法能達到此目的?目的,就是自利利他,在自利利他中所得到的叁德。

   ┌─真實愚

  自利─┐ ┌─斷德…………所斷之本在─┤

  ├─┼─智德   └─異熟愚

  利他─┘ └─恩德

  斷德、即是平常所謂了生脫死,單屬自利。以平常人皆畏死,死了不能斷滅又要生,死死生生,總斷不了死苦。以死了不能斷滅又要生,生了又要受種種生苦。以生而有死,又不得不死,因爲苟延此死,遂造貪、嗔、癡、殺、盜、淫,起種種的煩惱,致成更加增盛的生死苦,于是六時中所感覺的無一不是苦了。此苦皆基于死苦,由死而逼迫身心,流轉不已。以有此死苦,我們想作一種永久的功德,就不能即身成功;一死之後,生前所作的點點功德,全盤抛棄。世人要想得到自利上的要求,因爲有死苦的逼迫,都不能夠。要解除種種逼迫的苦,實爲人之大目的。如世人所求所作,無一不是由苦而動:如腹覺饑苦,就要去作食,身感寒苦,就要去謀衣,爲避風雨虎狼等苦,就要去構舍造屋,感覺自己欲望不滿足的苦,就要起革命。大家若無死苦的逼迫,慢慢的總可想一種好的方法來解除他;可是、不久又要死了!在世人之種種的救濟方法,所謂頭痛醫頭,足痛醫足,日日調護免死,可是終久要死!

  上來是謂世人不得解除此死苦的方法。依佛法上言,現在要解脫此苦,得永久的安樂,就要由了生而得脫死。如何了生?進一步觀,此死苦果何而來耶?倘若是上帝造的,或自然生的,那就無法去解脫他了!依佛法講,也不是上帝造,也不是自然生,乃由因緣和合而生;以是觀十二緣起支,就可爲解脫此死苦的方法了。以無明、業、愛、取、有、而有生死,此“有”直接取“生”的力量有限,故不久即死。有者,能有後來生了又死之苦果者,如地中谷種經愛取水土的滋養,已發出芽頭,而尚未出生地面。不久、就生長出來了。識、名色、六入、觸、受種,由業攝植滋助,成感生死種。此業由無明所發,即吾人現前第六識心上之二種無明:一、真實愚,二、異熟愚。真實愚、謂對于諸法的真實相不能明了,即是不了生空法空。不明衆生緣生性空而起人我執,不明諸法亦由衆緣生故空無自性而起法執。有此愚故,對于諸法真實之理不明、曰愚。平常所謂了生脫死,就是要了知“生”之真實相。所謂緣生性空,是說從衆緣所生之人生宇宙,本來空無自性,若爾、更何死之可得?我們既見到無死,亦即不想種種之下劣方法來苟延生命了。異熟愚、謂不明業報之身心世界,是由前之無明業等而成的異熟,而妄于此中執我執法,曰異熟愚。有此二種無明,即發有漏業,招生死等苦。以由此二種無明斷故,不發有限業、招有限生,若有限之生無、則限盡之死亦無,而生死之不斷,即是于有限生上起有限心,造有限業之所致。能將此二種無明變爲二明,即是了生;以了生故,則死自脫。真能了知衆緣所生,若人若法之性空實相,即可解脫死苦,名曰斷德。此德在小乘阿羅漢等,但脫分段死,曰擇滅涅槃,單屬自利。若究竟得脫分段、變易二死者,唯佛果,所謂無住涅槃;即是將無明、有漏等苦,滅除幹幹淨淨,得到永遠真正圓滿的安樂,曰涅槃。

  智德可通二利,與斷、恩德有密切之關系。智爲能斷之智,能夠了知生相,解脫死苦,得永久的安樂,皆由智德。而在自利上,亦通本後二智,以在能斷執障上說,皆名自利智,然能斷所知障之智,即能利他。能斷所知障者,謂對于世出世應當了知的諸法相性而能了知。法華經雲:佛之知見,而開示有情皆令悟入,即是利他智。若于衆生無大悲心,則唯自利,而不能得成此利他智。然大乘菩薩、在初發心時,即非爲自己而求安樂,是爲大乘之不共智。

  恩德之立場、在大悲大願,以己能成利他智故,能盡未來際利樂衆生,永遠爲衆生作一切恩德 。 謂自己能解脫一切苦,複能盡知諸法實相、開示衆生,令解脫一切苦,所謂恩被群品。若未得佛智,即非恩德。雖菩薩度生,猶以利他成自利。研究佛學所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自利利他的叁德。要成就此叁德,就要發大悲大願之大乘菩提心,所謂因果相應。若根本上無大悲心,無論如何亦不能達到此目的。縱得小乘涅槃,不過斷、智二德的少分。從佛所說的一切學說,曰佛學。斷障證果,是很長的一條路,不是一天能走得到的。現在研究佛學所要達到的最近目的是什麼?此目的有叁種:一、正見如眼,二、正信如手,叁、正戒如足 。 人有手足,就可以活動作事,取物行路;若無眼,取物行路必遭危險,以致傷身失命 。 由正見而生正信、正戒,信無正見、則成見取;戒無正見、則成戒取;見不正,即成身見、邊見、邪見。我們現在身心所現行的皆是迷執,不可依他來求正見,必須依佛菩薩得正見以後所說的聖教──叁藏教典,由研究此聖教來成就我們的正見。正見成就後,正信、正戒自然成就。正見即是眼,眼有五種:一、肉眼,二、天眼,叁、慧眼,四、法眼,五、佛眼,瑜伽攝爲二眼:

  肉眼───┐

  天眼───┤

  慧眼───┼─慧眼  慧眼───┐

  法眼───┤  法眼───┼─瑜伽慧眼

  佛眼───┘  佛眼───┘

  世間平常人作事,依肉眼去見。天眼是定中所成功的,對于除異熟愚亦可有益,然對于究竟解脫生死苦上,則無助。肉眼助平常作一切事,雖有益,然不但求不到究竟安樂,往往反而造煩惱業,增生死苦。天眼在天以下之異熟報上,雖稍能明白,而在天之本報上,仍不能夠明白。那末、此二眼當然不能依他來除生死苦了。證得二空無相真如,曰慧眼。能見諸法之無量差別,曰法眼。對于宇宙萬有,一時普及,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差別無量,無量差別,同時而見,曰佛眼。此叁眼,以無漏清淨慧爲體。我們現在所有者,唯肉眼,若依此眼去作事,反增染業;天眼又未得到,即或得到亦不能達到了脫生死苦的目的。慧眼、在小乘初果,大乘初地始得。佛眼、八地菩薩方得。法眼分二種:一、至教法眼,二、自證法眼。至教法眼,由聞思慧研究叁藏聖教,成就自己之理解,所謂虛心受教,即聞成就。由聞而思,再加以定等修習,即成就正見。有此正見,即可自利利他。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諸位,皆依此至教法眼;不爾、就如盲人騎瞎馬,其害無窮矣!自證法眼,亦初地方得。我們現在急要成就者,即法眼中至教法眼之一分,是曰“正法眼藏”;此“正法眼”、具一切佛學之正法無漏功德,曰“藏”。我們要達到此至教法眼的正見,依正見爲自利利他之基本。依佛法論,正見未得,雖然自利利他,其實是自害害他。

  研究佛學的方法 , 依涅槃經略出四種爲標准:一、依法不依人,二、依義不依語,叁、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四、依智不依識。

  ┌─語

  ┌────至教────法┤  ┌─了義  ┐

  佛法─┤   └─義┤   ├識

  │    └─不了義 ┘

  └───────自證──────────────智

  依法不依人者:法、謂一切法之本來真實相。當依持正法,苟于正法不合,就是佛說的亦在所不從;因爲、魔王亦可現佛身而說法。現在研究佛法,亦當要依翻譯來的經論爲標准;因爲經是佛言,西域各大師造論,皆根據佛說之經而造的 。 中國諸師,往往多臆說,故不可依爲正量 。 依義不依語者:能诠所诠皆是法。又、能诠是語,所诠是義;實有其事曰義,但有言說曰語。同是一語,不應當固執其語就決定是對的,當進觀其所诠的義,以義實語,勿執語取義 。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者:究竟顯了,謂之了義。同是一義,更須觀其究竟不究竟,顯了不顯了。佛陀說法,如對人治病,應症與藥,不必凡是佛說的、皆可執爲究竟了義,亦有不了義的,是故盲從者非是。依智不依識者:謂四加行以前所修,皆是依諸佛至人共同所證所說之教義,所謂似文、似義、似言,乃至觀空、仍是識變;要依能證真如二空智者所說之法爲依,勿隨情識之說。又當求入真見道,依自真智,勿依于思識分別。

  佛法傳到中國幾千年,大德代出,分鏕揚化,各樹門庭;然所造論,不似印度諸師根據堅確,條例精嚴,每本自意取喻一時。故我們不要在宗派上著手,而直接從印度所譯來之經律與論去著手研究,先明依法不依人;所依之法、是諸佛聖人共證共說之法,欲依此法、必須從佛及菩薩等所說經律論爲根本,如是研究圓滿,方有正見,而後以抉擇中國古德各宗派之所說;對于古德之宗派明白了解,複對于外學加以研究,即成爲濟度一切衆生之無量方便法門矣。 

  (紹奘記)(見海刊十卷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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