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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者應知行之要事

  學佛者應知行之要事

  太虛

  ──在武昌佛學院講──

  高者隱山靜修,卑者賴佛求活,惟以安受坐享爲應分,此我國僧尼數百年來之弊習,而致佛化不揚爲世诟病之大原因也!予有慨乎是,宣化萌俗;近歲人心丕變,皈向漸多。然細按察之,新起之在家佛教徒衆,仍不脫僧尼之弊習,且有傾向日甚之勢!此由未知學佛之正行──八正道,故不爲凡夫之溺塵,即爲外道之逃世也。今所應確知以實行者,凡學佛之人,無論在家出家,皆不得以安受坐享爲應分,務必隨位隨力,日作其資生利人事業,不得荒廢偷惰,以報諸佛衆人之恩德,庶其滌除積垢而振發新光耳。

  此其爲事若何?則應知職業、志業之分是也。學者、志業也,從吾志之所好,以趨踐佛之淑吾身,善吾心,增進吾之德性,達到吾之樂地者也。故應以叁皈之信,五戒、十善、六度、四攝之行爲柢,而毫忽不得藉此形儀名稱以爲謀一家一身之生活計者。而職業、則于或家、或國、或社會、或世界,隨其勢位之所宜,才力之所能,任一工,操一勞,用與人衆交易其利,以資一身一家之生活者也。此因吾身藉家親國民之互助,方得生養存活,故吾應有以酬其益報其惠焉。否則、吾身于世即有所損,既增他人之累,亦加自己之負,墮落不免,勝進奚冀!故學佛之道,即是完成人格之道:第一、須盡職業以報他人──父母、師友、以及社會──資吾生命之恩。第二、乃勤志業,以淨自心進吾佛性之德。必如是、佛乃人人可學,必如是、人乃真真學佛。何則?世間資生事業,皆與佛法不違背故;學佛應自利利他故;累人負己,是無業流氓故;寄生偷活,是邪命故;巧取坐收,是盜行故。

  由是觀之,出家者有出家者之家務事業,即所謂“宏法爲家務,利生是事業”也。在家人有在家人之家務事業,即“仕農工商,各操一贍身養家利國益群之業”也。否則、即爲世之負債人,更何能成就佛法中超世之志業哉?

  (佛學院學人記)(見海刊五卷叁期)

  (附注)廬山學題作“對學人訓詞”,今仍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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