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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師學生會籌備員之訓勉

  對大師學生會籌備員之訓勉

  太虛

  ──叁十一年一月在漢藏教理院講──

  爲我的學生從四方面學:

  一、修行:這中間包括聞、思、修慧,由聽講、研究、靜坐、思惟,以至于根據六度四攝之原則,表現于行爲上者都屬之。

  二、講學:如法會講經,或學院授課,乃至著書立說,翻譯流通等皆是。

  叁、用人:一件較大的事,不是那一個人可以成功的,必需和合各種才能不同的人。所以要有團體的組織,並要有領導的人,善能用人,最重要的能自知知人。

  四、辦事:佛教的事,亦有多方面的,如學院、僧寺等,往往與政府社會發生種種關系。若遇疑難的事,要有判斷力;困難的事,要有忍耐力。觀察于法于衆有益的事,務須任勞任怨去處理應付,不可畏縮。如于法于衆無益者,勿爲虛榮私利,和人

  爭持不舍。

  以上四事,各人宜時時對自己反省,對他人觀察,于上四事中,長于那種,或短于那種,互采其長以補其短。切不可以己之長而驕人,亦尊重他人長處而勿生嫉忌,對他人短處要原諒而不輕視,自己短處要自勵而不放松,可以改正補充。以此種精神爲和合同事之准則,則機緣一到,將來許多佛教的大事,當可必成。

  在我的意境上,向來是以全國乃至世界人群佛教爲對象,攝受的人非常廣泛,覺得無論什麼人,都有他的用處的。比方說:魔、總算最不好的,然在佛的法會中,他有時亦發心護法;八部護法衆中,連餓鬼、畜生的大力分子都在內。所以在我的看法上,只要用之得當,沒有一個人沒有用的。如有些學生還了俗,甚或跑到異教中去,只要對我或對佛教的信仰沒有完全破壞,也可借他將佛教輸送到異教裏去,達到佛教細胞深入社會各階層之最高目標。所以,只要能有集中的信仰精神攝持力,不管親疏近遠,在有秩序的系統組織下,以整個世界人類和佛教爲對象,方能人盡其才,才盡其

  用。好將我此意從組織學生會而貫達得到我的各個學生。

  (福善記)(油印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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