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衆之學佛方法
太虛
──十九年冬在宜昌佛學社講──
佛法之要素是般若智慧,而此智慧,在禅定中心方能現起。今諸君應各靜心默念摩诃般若波羅密多,佛法乃可聽受。
學佛之人,在佛教中向有在家出家二衆。其未出家曾經受過叁皈五戒之優婆塞、優婆夷爲在家衆,而沙彌、比丘等爲出家衆。然出家衆乃將世間俗務完全辟開,以專修佛法及辦理佛教事業者,故其人只有少數而難普及;于是欲將佛法普及于世界,在家衆亦有其責任,故爲諸君一講在家衆之學佛方法。中國之佛教,向來未普及于社會,故唯以僧尼爲佛教之代表,而不知在家衆兼負有大半之責任。至近來則已有少數之在家衆,能實負其責任,設立林會社團等,故佛教已漸能流行到社會中去,不可謂非佛教前途之一大轉機。此因一般智識人士相次引入于佛法中作深切之研究,故佛法得日見其發達矣。學佛者首須了知如何是佛,如何是佛教之大概,心中方能生起皈依信崇之正信。故其第一步,須對佛與佛教有種認識。在中國舊俗將敬神與信佛混一爲談,其實佛與神迥不相同!在尋常所敬之神鬼或祖先,若天地山川渎嶽草木等神,其崇奉之者皆中國向來之習慣,或對于曆史上有功德之人而爲之紀念者;或謂神有操縱禍福之神權,敬之則可趨吉避凶,否則不利,故不得不敬者。在此種通俗之敬神信佛觀念上,有以神爲佛者,有以佛爲神者,故信佛之人往往不知何者是佛。所以在家衆之學佛,須先將何者是佛認識清楚,而去除其媚神佞神之迷信。
一 佛
佛之意義,在各經論中有極詳盡之說明 。 今再爲略明:佛是梵音,佛陀之略,在中國爲覺者之意。覺謂覺悟,反顯平常之人雖有點知識,而大部分不知不覺,如處黑暗。如我雖處身世界,而世界之事不知甚多,乃至本身之事亦多不知。比如本身生從何來,死從何去,即號稱有智慧之人亦不明了。故大致皆可說爲不覺者。因不覺悟故如盲子,便生出許多錯誤的行動及苦的結果。于是種種顛倒煩惱遂相因不絕。然不覺者非永不能覺,而且已有能覺之者之佛。所謂佛者在人中曾經有過,即二千余年已前之印度的釋迦牟尼佛。是佛有完全普遍而徹底的大覺悟,近自一身遠至萬物之真相無不覺悟了知,是爲宇宙人生究竟完全之覺悟者。然並非是造出萬物掌管世界之神,而只是得到宇宙萬有之究竟覺悟者。佛當時所現的是人身,得到大覺悟後亦與人無異,由此可證明人人皆有得到覺悟之可能。我們各人現雖暫時不覺,然非究竟不能覺。故佛證明一切人及衆生皆有成佛之可能性,應去求覺悟而打破種種之疑惑顛倒以至于達到究竟之覺悟。現在各人既皆認識自己有成佛的可能性,然假使無已成佛者爲其模範師導,恺切告示,則其可能性不易發揮而仍沒在不覺之中。今欲從不覺中依覺悟之可能性以轉變成覺悟,則當以佛爲我之模範標准。從如此求覺悟上發心信佛,乃非感情上之迷信而是覺悟上之正信。故一切佛法都要以摩诃般若爲母。般若之意義即大智慧,依大慧得到大覺,將無始無明完全除去乃能實現究竟安樂。因煩惱痛苦之源即無明,若欲解脫須從根源上將不覺破除,成立正覺!正覺確立即佛。應如此認識佛而信佛。
二 佛之教法
信佛不能依佛之教法去行,則仍不能將佛性發揮出來。佛之教法約有二:甲、即爲一切衆生說明宇宙人生之真理者。此之真理,本爲如來大覺悟中之所證明,其未覺悟人當然不能證明,故須用名字言說講明出來。此講明其理之言教等,即爲佛教。如明各個人之生從何來,死從何去等,有十二因緣之理。明世界衆生大概,都不免于苦,而其苦由貪等煩惱、殺等惡業所集成,非天與神所造;若欲解脫,須修對治煩惱之道等四谛之理。由人以至于萬物皆是因緣所生,各各無自體性,故究其體性完全是空。然亦不無由因緣和合而有之幻有。遂顯非空非有、即空即有、空有不二之中道實相,是爲諸法實相之理。此等真理,世人于事實上猶不能證明,須依教義以成爲理解,常去觀想修習,乃能改變舊心理爲新心理。
乙、即爲一切衆生開示實踐修證上之方法者。此雲法,即四谛中之道谛。約之、就是六種過度之方法。此方法是得到如來覺悟之最扼要之方法。
第一種、謂各人各抱爲我之見而生貪吝心,遂以自私自利爲中心向各方面去貪求不舍,致成損害他人以至互相殘殺之種種惡行。故佛以布施之法度除其貪欲悭吝。若能將自己之身命財力完全犧牲出來利濟群衆,是爲由不覺心而轉成覺悟之第一步。得到此種覺悟後,則坦坦蕩蕩,心無愧怍,得大安樂矣。此爲布施度悭貪之方法。
第二、謂佛常爲衆人所說之好事惡事,有或應去作、或不應去作之分別。應去作者當積極作去,不應作者止息不作,如此名持戒律。謂將身心行動,合于軌範,合于理法。如于視聽言動之時,戒其非禮等。此爲持戒度犯律之方法。
第叁、謂尋常之人雖具慈心,若遇猛利非理之事加于身,則原來之慈悲心即不能安住;遂起嗔恚乃至發生損害,故須有忍辱心以保持慈悲心。此爲忍辱度嗔恚之方法。
第四、精進者,謂有進無退之意,凡一舉一動,皆以世界衆生之利益爲前提。其上叁度之行,在世人往往“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有懈怠放逸,不能繼續,致失圓滿。故應將前之叁度推之進步,在止惡行善之時使身不惰,百折不回,悍勞忍苦,精勤去作。將很深很深之不覺心,根本翻起,以成究竟之覺悟。是爲精進度懈怠之方法。
第五、有情之心,皆爲六塵所紛散混亂,故清晰明徹之智慧不得現前。如何方能使心有自主之力,不被境奪,則須修禅定。禅定者即修靜坐,然又不同他教之靜坐。佛法之靜坐是將心力集中,而使處于和平統一之地位。在初練習時,專心一境,如將心寄托于氣息上,氣息出入而心亦隨之出入,是爲入手方便之一種。余如中國人皆知道念阿彌陀佛,將心力集中于一句阿彌陀佛上亦能得定。總之、修禅定者,是將散亂心收縮凝結起來。是爲禅定度散亂之方法。
第六、是般若度愚癡。愚癡者,即不覺之謂。而人及衆生充滿了愚癡,雖有小小知識亦在大黑暗之包圍中。人事上須明了之處亦多不明了,遑論萬有全景。若欲達到全景明了須修佛智慧,欲修佛智慧須以前之五度爲基礎。至散動心已變成靜定之心,心之精神力也就宏大,即能根據佛說之萬有真理去作實際考察,如從十二緣起之理去觀察人生之根源等。久之久之,觀察之能力增加,不必依佛說之理而自能了知。再進一步,親證宇宙人生之真相就是得真覺悟,即能離去無明黑暗。如是展轉增上,到于究竟就是成佛。
叁 學之次第
前來說信佛須先認清佛與佛教,而佛教包括佛證的真理與實行的方法。認識佛教到極處,不但可學佛,而且信得自己就是佛。將此真真的信心表現出來,即爲皈依傳授佛法之僧而從修學,以決定爲真正信佛之弟子,是謂第一步“起正信”。既由大體之認識而起正信,須更進求深切之了解,依教理去研究,到圓滿明徹是爲第二步“開圓解”。蓋欲修證佛之覺悟,須以理解爲先導爲進取修行之方策;更須求善知識之證明指導,方免乖謬。由圓解以修妙行,則信解皆清淨,而結果亦必清淨也。第叁步“依圓解以修六度妙行”。在家衆可隨各人地位職業等之不同,各適其宜以行。如其力量僅及一家,則爲全家公益而無自私之心,亦即爲布施行;若能推之親戚鄰裏鄉黨,以至一縣一省一國及全世界,亦複如是。此種修行,且不須離開人世,即在人世中就各人方便上去修行。布施如此,持戒亦然。
如在家有男女夫婦之關系,故有配合之正理,若違正理之邪行,在所應止。至持不殺不盜等戒,蓋爲人生道德之原則,能行多少即修功多少。在家戒中,持一戒二戒均可。然其標准,有不同處,如負有社會國家之責任者,須以維持社會國家爲標准,任勞任怨,以謀國家社會之全體利益。否則即爲犯戒。以須隨各人之職業地位而行,故今特講在家衆之學佛方法。
然就今中國一般國民所最需要者而講,即爲公民道德。是要各人皆自知爲國民之一份子,時時要顧及全國人民之利益安樂。如養成如此之國民道德,果能學習佛教之菩薩修行,則不難成就。菩薩爲法界衆生之利益而行。我們若觀一舉一動皆與全國人民之休戚相關,事事皆求與全國人民有益,則自然而然便成就國民之公民道德。此尤爲今日一般在家衆學佛之要義。
(克全記)
(見海刊十二卷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