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易理與佛法

  易理與佛法

  太虛

  依佛法全系統觀,有世間法、出世間法,而世間法又分根本法、枝末法。出世間亦分叁乘解脫法,大乘圓滿法。易經所講的爲世間根本法與枝末法,與佛法上所說的唯識緣起與因果流轉相近。易傳所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即幹、坤、震、艮、離、坎、兌、巽。每卦是根本法;再重爲六爻,由幹、坤演娈成六十四卦,一切吉凶、悔吝、福善禍淫等法,使之範圍不過,曲成不遺,爲講明世間枝末法最良之書。

  根本法,如劃一無對待,故曰“易有太極”,即無始混沌、陰陽未分之象。而無始混沌忽然變動,即有破裂,則成爲--;以之對未動以前之一,轉成爲有對待一陽一陰之一--,至是、只有相對之陰陽而無絕對之太極矣,故曰“是生兩儀”。此二儀兩兩相疊,再演成[─/─][─/--][--/─][--/--],是爲四象。─是一,--是二,一二相加成叁,將兩儀演成

  幹、

  坤、

  艮、

  震、

  坎、

  離、

  巽、

  兌,是爲八卦。再依八卦乃重疊爲六十四卦。此可通佛法所說唯識緣起世界衆生的道理:初一劃爲第八識,爲世間法的根本,世間一切根身、器界皆爲第八識所變起,而直觀第八識是無始無終、無邊無中、無內無外的。無始無明忽動,即由起信論叁細相之無明業相而成第七識,第七識與第八識相對之後,第八識真如即隱沒而成爲第七識所執之我,故笫七識爲能執,第八識爲所執,即起信論之叁細相之能相見、能現相。此能執我之第七識、與所執第八識之我,可比易所說之陰、陽兩儀。笫七、第八能執所執相應的即爲無始四惑,是爲我癡、我見、我愛、我慢,此四惑相應,即世間的根本。癡、愛凝重如陰柔,見、慢高亢如陽剛,可比易所說之少陰、太陰、少陽、太陽之四象。再展轉相依相緣,各由根、塵、識叁和合而成八識:幹比八識,坤比七識,依乾坤之七八兩識,演變成爲第六意識及眼、耳、鼻、舌、身前五識,可比艮、震、坎、離、巽、兌六卦。由八卦變爲六十四卦,可比由八識叁能變以成世間萬法。道書中所謂“一生二,二生叁,叁生萬物”,義亦相通。

  易經八卦的道理,可說明世間生起之根本法;再重之以演變六十四卦,則與世間枝末法相當。惟佛法只以此了世間法,而所宗則在出世間法,如般若、中論的道理,明此等因緣變化之法自性皆空,在空性中無法可得,所謂一相無相,平等如如,才達到出世叁乘的解脫法,亦曰寂滅法,亦曰涅槃法。更進爲大乘圓滿法,則本空無性故,生死流轉當下即凊淨法界,亦即具足無量功德之圓滿法身,無欠無余,無障礙,無隔別,是爲不可思議解脫的出世大乘圓滿法。

  (了空記)(見海刊二十七卷一期)

✿ 继续阅读 ▪ 佛法與孔子之道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