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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命觀與人生觀

  身命觀與人生觀

  太虛

  ──十七年十一月在德國福朗福特大學講稿──

  一 宇宙之身命觀

  二 死身命與活身

  叁 活身命之原理

  四 活身命之究竟

  五 身命之人生觀

  六 敵人生與仁人生

  七 仁人生之原理

  八 仁人生之究竟

  一 宇宙之身命觀

  流行在各民族之佛學,雖有多種之派別,但從其最普通最根本之原理觀之,對于一切存在之事物,殆無不公認是身命者。身者,各因衆緣之多法組織;命者,前滅後生之一系聯續。一系聯續之趨勢有窮,此窮而彼達,故見新舊代謝。多法組合之集團可散,彼散而此聚,故見離奇變化。統計一切事物曰宇宙,分析宇宙一切雲事物。宇宙事物皆是一一身命,故無不在離奇變化之此彼聚散團體中,亦無不在新陳代謝之此窮彼達勢限中。爲證斯義,請征其實。

  經長、廣、厚、久之四度,以成爲吾人之宇宙。一度之前有零點,四度之後有五度,以至無數度。有不知時間,而僅知長、廣、厚者;有不知厚而僅知長、廣者。在僅知長、廣者之宇宙中,則吾人之零點亦成爲其一度,故零點無自性,小而又小,其小無窮。在能知八度者之宇宙中,則吾人之宇宙,亦成爲其零點;故宇宙無自性,大而又大,其大無窮。則小至于零點,亦合多法組成;而大至于宇宙,皆續一系聯現。故知凡存在之形數,莫非身命,此可征之數理學者。由一恒星系以積至星海,由一原子量以析至電子,各無實有之自性,故無非多法之因緣組合;各無常定之自相,故無非一系之生滅聯續;且皆可見其團體聚散,與勢現窮達之現象。故知凡存在之物質,莫非身命,此可征之物理學者。近若吾人,遠若恐龍,微若細胞,钜若大樹,皆各因衆緣之多法組合以成,及前滅後生之一系聯續而現。由陳謝新代,可觀其勢之窮達;由離奇變化,可察其集團之聚散。故至于每一生物之爲一身命,益顯然彰著矣,此可征之生物學者。藉其自種子爲因,與空、明、根、境等以爲緣,更有其相應相合諸心所有法與之俱起,種滅現生,種生現謝,複經多刹那之現行生滅相似相續,如是等多法之集團與一系之趨勢,乃爲吾人所認識之一瞥視覺。一視覺然,一耳覺以至一意覺亦然。故知每一心行──格式派心理學每持此說──莫非是一身命,此可征之心理學者。一家屬也,一教團也,一職社也,一學會也,一政黨也,一民族也,一國群也,一人世也,無非是多數分子之組合,無不有一宗曆史之聯續。以此離彼續而呈彼此之奇變,此陳彼謝而成彼此之新代。故每一人群以及一動物群之倫理群事,莫非是一身命,此可征之社會學者。

  此物理、生理、心理、倫理之四界,可以窮現實之所有而無遺矣。既然一一皆是身命,且非唯一之一身命,而爲多一互涉相關之多身命,亦可征知之矣。猶未明雖同是身命而有高下之程度,及身命代謝變化之發動力何在耶?第群倫事業之身命,乃依生物中動物或人類之身命而成;而物理身命與心理身命,亦各唯充足身命之一分,未完備一切身命之蘊素。雖在生物中之植物,猶缺心識情意,故完備一切生物之蘊素者,始于動物,但其功能尚多蘊潛未顯。故以言充足之身命,在地球之一切身命中則唯人,在統計一切身命之宇宙中則爲佛。人者充足身命之萌芽,佛者充足身命之完成。由人到佛所經曆之過程,猶有多級,斯可略知身命高下之程度矣。

  蠢動含靈之類──動物──各有身命,皆爲完備一切身命蘊素之身命。以各身命皆各含有一切潛能──一切種──之阿賴耶,依恒續之現行,有統持之功力,發能覺之心意,趨進善之轉化。故動物之官體,與非動物之植礦,以至統計一切事物所謂宇宙,無不以各動物各有之能攝藏阿賴耶,及能創造之根識互涉相關,以爲代謝變化之發動力。一恒星系有住、壞、空、成之代謝,則無數阿賴耶根識爲發動力之共果也。一動物流有本、死、中、生之變化,則各自阿賴耶識爲發動力之別果也。斯可略知一切身命代謝變化之發動力何在矣。

  二 死身命與活身命

  夫現實之一切,皆是身命,既經證知,則現實之身命以外,有非身命者以爲現實身命所從出之處乎?現實之身命,更無以外之身命者,今此一切身命皆無始起之期!無始起故,亦無終盡,無始無終,常在活潑之代謝變化中。故凡是身命,皆永是活身命。

  如曰:一切現實身命別有非身命者,以爲其從出處,則其所別有之非身命者,即爲絕異于征驗可知之現實界;別是一非因緣組合及滅生聯續之死體。此之死體,不論或唯一個,或有多個,或名曰神,或名曰物,或名曰心,要皆爲固定之死體。從此非身命之死體,如何得成代謝變化之活身命,已爲理論之所不通。縱令如一神論者,或原子論等之說,可由彼死體之一神,或多原子,造作出或結合成此現實界之一切活身命。然今此現實界之活身命,既有其創始之期,亦應有其終盡之日。未創始時固死體,已終盡時仍爲死體,始于死體,終于死體,則今此現實界之活生命,雖在若幹時中爲活身命,原始要終固皆必爲死體。且在若幹時爲活生命之期內,亦仍以彼死體爲其實質,死體爲其實質,而活生命但爲幻相,如是一切身命終必爲死體,故活生命但爲暫時幻相,故雖其爲活生命時亦變爲死體,故凡身命皆永是死身命。

  佛家大乘哲學,無論空宗、有宗,皆主張凡身命永是無始無終活身命者,故對于唯神論、唯物論、唯我論、唯心論等,主張一切活身命始終于死體,而以死體爲實質之死身命說,皆在破除之例。小乘但破動物各自之實我執,及唯神等之邪因執,猶有普遍之事物實我執,故亦爲大乘之所破。大乘于實我、實體之二執,盡皆破除。故佛家大乘哲學主張:現實身命,徹始徹終、徹邊徹中、皆是活身命。

  叁 活身命之原理

  無始有代謝變化之種種潛能──一切種、攝藏于各各無始恒轉之阿賴耶識,且爲所余一切無始現行而代謝變化之心識等法不斷熏習,使之或增長、或減消、或新生、或永斷、或顯起、或隱伏、或優強、或劣弱,以此而有無數無數組合聯續之各身命,互相且永遠活潑潑新陳代謝離奇變化──無著系之大乘哲學作如是說。複次、此一切活潑之身命,皆因緣所成,生滅無住,故皆空無常之實體;所謂物身命、心身命、以至人身命、社會身命等,皆是依因緣組合、生滅聯續之假相,立爲假名以便稱謂而已。即此假名空無實體,即彼空無立爲假名,空假不二,假空一致,由非空非假即空即假之中立,以觀一切現實活身命之真相,除此之外別無真相之可觀察──龍樹系之大乘哲學作如是說。總此大乘哲學之識現觀與中觀之二觀,可以知活身命之原理矣。

  四 活身命之究竟

  一切身命,皆是究竟皆活而無死者,然今此現實界之一切身命,發現有二種死:一、粗顯之心象物象,爲組聯之一生一生分段死。如動物身命之喪亡,及植礦身命之枯壞。其微隱之心法、色法;雖仍合續流行,而非人目所能見及。由是或雲:動物身命一死永死,器物亦一壞永滅,成爲斷執。或雲:動物別有一不變不滅之實我,主貫于生死死生之間;或別有不變不滅之一神或多質,主貫于成壞壞成間,成爲常執。秉茲或斷或常之二遍執,于各身命互相起諸擾害。二、隱顯諸心象物象,恒聯續之一層一層變易死:如礦質動類之演化,及凡聖地之轉進,勝之者存,敗之者亡,遂有優強善淨等與劣弱惡染等相限礙,不能圓通遍達。因分段死不得自由,因變易死不得平等。然此不自由平等之二死,非一切活身命之真相,但因人等一切活身命,向來未遍知一切活生命之真相,誤于一切身命或一切身命中之一分,執爲普遍之實體,于是成爲境界礙──所知障──之不平等之變易死。誤于動物身命,或身命動物中一分,執爲各自之實我,于是成爲擾害事──煩惱障──之不自由分段死。爲一切活身命之真相,而究竟唯活無死,則當以善行靜慮,增生清淨之智慧,周觀深察以明證于一切活身命之真相。見其皆是因緣集成,生滅無住,性空假中,相唯識現,擇滅向來誤解是實我實體之二執,二執除故二障永斷,二障斷故二死永除,此之擇滅曰大涅槃。由智擇二執、二障、二死皆滅故,于是遂實現一切爲自由、平等之活身命真相用,曰大菩提。得大涅槃及大菩提,盡未來際,爲一切活身命,除妄死而成真活者,謂之佛陀。故佛陀爲活身命之究竟,其究竟之身命,即是法身慧命。小乘以擇滅煩惱障、分段死爲涅槃,住于擇所成滅,猶非究竟。其余學說宗教之竄擾二執、二障、二死間者,更非究竟可知。

  五 身命之人生觀

  人者、一切身命中之一類身命,且爲各身命類中之充分身命。人生者,人類在生存中能作所作之生活。人生觀者,審量人生是何意義,及權衡人生有何價值之察觀。故人者,一切身命之樞紐,數理、心理,得人進致于高度;論理、倫理,得人而發現其大用;物理、生理之身命,得人而進爲多式多樣之變化。縱肉欲而向旁爭逐,可爲殺人之魔鬼,以至于畜生;尊德而向上精進,可爲超人之聖者,以至于成佛。人之一生,雖爲多法組合一系聯續之身命之短期表現,然得此短期表現之結果,溯其自發之因,既累積而無極,觀其互藉之緣,亦展轉而無際。從此短期表現所成行事,究其出生之本,固周流而不居,诘其引致之果,尤遠及而不窮。然人生與一切身命,同爲多法組合一系聯續之事,同受趨勢窮達之新陳代謝,與集團聚散之離奇變化所支配。各別活動則各有獨特之功用,互相增上則互有資助之關系,雖無特定之因,亦無突有之果。各由決定于適當之因緣,乃成適當之果實 , 故亦不應對一切其余身命有所驕傲。

  要之、人生者,備有可大可久之性能,然未爲既大既久之事實,故當以仁心爲致善之德根,以智行爲達真之道器,乃能觀察且明證一切身命之真相,成正遍之知覺,調洽且發揮一切身命之善力,得圓滿之安樂。人必如此,乃不虛生;否則、不惟辜負人生,抑且將斫喪人生矣。

  六 敵人生與仁人生

  未觀一切皆爲身命與身命之真相,則不知人爲何等之身命,及人生之正誼。于是、謬執其表現之人身生命、或人身命之一分爲各自之實我,而環伺于自我之周圍者,則皆視爲自我之敵。其爲自我所能征服者,則征服而役用之;其不能爲自我所征服者,則恒處敵對之形勢,而每以戰爭求勝負存亡之解決。其可爲自我相助以共求私利、共禦大敵者,則申盟誓,訂契約,以協合爲共遵從、共行動之團體。以協助爲手段而有團體,以競爭爲目的而常敵對,複以盟約難期必信,須藉無上權威以爲強製行使之保任,于是認有全宇宙創造主宰之大神,形成全國民主權化身之元首。征之曆史,自禽獸爲敵之初人,至國族爲敵之今人,殆猶爲在環敵中以戰爭求生活之人生觀所支配,而未能有其改善之道也。近世倡說優勝劣敗、強存弱亡,以競爭爲進化之母,彌增慘烈,此即前所謂辜負人生而且斫喪人生者。人生若此,不其大可哀乎!然察知一切皆身命與身命之真相,而可達人生爲何等之身命,及人生之正誼,則敵鬥之人生觀,殊有大謬不然者。夫經一最暫時間之身命,皆前無始而後無終者也。占一最小空間之身命,亦皆外無邊而內無中者也。雖各因之殊致,實衆緣之遍通,故一切之身命,皆于活潑流行之互相關涉中,組合而生,聯續而存,由趨勢之窮達而代謝,由集團之聚散而變化。一切身命既然,而人類之充足身命,尤爲積集一切身命之緣所成,更能爲發生一切身命之緣者。衆緣所成故無小我,能爲衆緣故有大仁。仁者、自他互通,一多相遍之和德也。人類于此和德中而生存代變,故人偶人則道並行而不相悖,人偶物則萬物並育而不相害,惟見有聲應氣求之朋侶,而不見你爭我殺之怨對,故曰:“仁者無敵”。是謂仁人生,亦爲人生之正誼。而有時不免沖突鬥爭者,要非人生所應有之常德,不過、仁人生猶未臻健全,有時乃現此毗寒毗熱、藥病攻伐之態耳。

  七 仁人生之原理

  考人之得生也,憑一流之先業,引俱轉之恒行,攬兩親之遺液,起叁緣之結生,此其組合而乍生爲人之無敵唯仁也。繼而藏種之集起于識心根塵,母體之長養于骨肉髒腦,如是組合聯續,乃有胚胎位之生存。繼而離母胞以觸環境,資母乳以受群育,如此組合聯續,乃有嬰孩位之生存。繼而父兄、師友,宇宙文物以啓其心知,天地動植、衣食住行以滋其體氣,親族、學校、社會、國家、以達其事行,如此組合聯續乃有兒童位、青春位、壯成位之生存。至是屹然能立,始發生自我之意識,乃反爲認執爲多法組合一系聯續之身命爲自我,分割所余本來互資相助之一切爲非我之物,橫與之敵對而角鬥,甯不悖哉!還衆緣于衆緣,則此身命本無自存之實我;觀身命爲身命,則此人生唯有遍通之真仁。居心不仁,則父子兄弟可以成異國;居心而仁,則天地人物皆可爲同體。故不仁則遽生荊棘于坦途,衆苦交逼;仁則化天戈爲玉帛,安樂無憂。故仁者、人生之原理,人生者、仁德之象征;必仁而後有人生意義,必達仁之究竟,而後有人生不磨之價值。

  八 仁人生之究竟

  由一切之存在,本爲一一之活身命,諸法無特定之實體,動物無各自之實我,故人生亦以緣起無礙爲真相,天地與人並生,萬物與人爲一。人是天地萬物並生爲一者,故人非人而即天地萬物,天地萬物非天地萬物而唯是人;如此互通相遍,故人生之真相本仁。然以人心向來未覺此真相,故于物執特定之實體,成諸限礙,于人執各自之實我,起諸擾害,遂違仁而成敵。今欲空人生之幻敵而達于真仁之究竟,當啓發人心之淨慧,破我執及法執,明證人生本仁而無敵之真相,智仁圓合乃即人而成佛。故佛者,即仁人之究竟。

  由人以至佛之曆程,第一、爲研究佛陀之哲學,由了解而進爲信行。第二、爲實踐行十善之人倫道德,以爲定慧之基。第叁、習超人之定慧,經叁十賢位而趨于十聖。第四、直依聖賢明證之真仁廣行,到達究竟之衆善。第五、圓成佛智,達于仁人之究竟,遍十方界,盡未來際,唯利濟人世與衆生界爲事。佛爲適應印度思想,說小乘法,雖非究竟,然亦爲先破人我執之一方便,故大乘亦用而不廢。中國孔子及歐洲康德等之哲學,爲具體而微之大乘哲學,且爲踐行人倫道德之十善者,故亦爲由人至佛之初步。

  佛學爲說明一切事物真相之真理;凡是真理,皆爲佛學之所容納,故願求真理者,皆來爲互相之研究,勿爲流行于各方、各族、各文語、各習俗之佛學派別所拘礙,亦勿爲任何宗教學說之成見所囚縛。故予曾有世界佛學院之發起,希世界學者加之意焉。

  (見海潮音第九年第十二期)

  

《身命觀與人生觀》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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