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主于神民主于佛之據根
太虛
──十六年秋在閩南佛學院講──
一 神爲萬有之創造者及主宰者故爲不平等因及不自由因
神有一神、多神之別;奉多神者,爲多神教,奉一神者,爲一神教。今只講一神;如天主、婆羅門、耶稣、回教等,均以一特定之神爲獨一無二之大神,說宇宙萬有都是他創造的,如中國所謂造物者是也。萬有爲所造,彼爲能造,彼是無始無終、全知全能的,萬有皆是少知少能、有始有終的,故彼爲主宰治理一切,而我們人等萬有則非依靠他不行。所以、回教及耶教之上帝,乃至婆羅門之大梵等,皆是他們指定爲能創造及主宰之神,永爲我們萬有的父母,且完全的管理我們。所以、我們永不能自由,尤永不能與之平等。因爲、我們既爲其所生,就當爲他所製,他教我們如何就該如何,專向其盡義務而不能有絲毫自由權利之可言。雖小有知能,然永不能完全,所以一定須彼管理,由彼爲因。人間種種不自由、不平等之事,乃皆因之而産生。如以前之國家所有不平等之專製製度,皆以天神爲根據而建立,故神實爲不平等、不自由之因。
二 帝王專製皆根據于神而立
譬如歐洲中世紀之教皇,自稱爲上帝之代表,要管理世界上各國的人。後來各國的帝王,亦模仿教皇,而各于其國內以神的代表自居。彼教皇及國王,但對神負其義務,其對人民但享權利而無義務。至人民對彼等,則只有盡義務而無權利。以當時基督教所講的神,很顯明的說:萬物皆爲所造所主的,故依之而産生爲上帝代表的教皇、國王等,其一種的專製權,差不多對于其人民的事,他亦都管全了。但如中國古帝王之稱天而治、天命所在等,雖亦同爲根據天神而設施,然較歐洲中世紀專製高壓的顯明樣子,要差得多了。高壓專製不如他們的利害,故要求自由平等之近代文明,亦不從此而發生。然古時必須天子方可祭天,百姓則不能,亦仿彿只有他系天之代表,不與別人相幹似的。所以、古來帝王的專製,皆系根據于天神而立。如歐洲中世紀、天主教下之教皇、國王,專製尤甚。由是人民不服,澈起反抗之運動,于是有美國革命、美國獨立、法國革命等發生,以要求人類的自由平等焉。
叁 近代文明皆求自由平等而出發
人類欲求自由平等,遂不承認獨爲創造主宰之神的權力,既不承認神權,其代表神的帝王,不用說也要推翻了。由是改立人權的政治,以期達到自由平等之目的。近今各國的文明,差不多都是由此而産出。澈底的、則成民主立憲,其不澈底的、則成君主立憲。由是于經濟等上,皆顯得人力很大,神教完全像已死的人,雖有屍骸,己無力用。所留君主及所舉大總統等,都是代表人民的,不複是代表神的。故政治等與神教分離,無複關系。
講至此,當將近代之政治、經濟、道德等略爲說明。政治、則初爲人權主義的,但爭國家之元首等是代表人民,而非代表天神耳。進爲民治主義,以人民皆能管治其代表爲要義,然再進則當爲代表之自治主義也。經濟、則初由各人自由競爭而成爲資本主義的。繼以資本主義完全是個人主義的,雖發達了近代的科學及工業,但爲少數人之所壟斷,于是近來漸漸顧到衆人利益,主張種種職業皆當有其團體,以爲其生産及消費之支配,所謂基爾特主義是。但從公有公享上言,則當更進爲社會主義。至于道德這一方面,當以政治、經濟、合攏來講。人權的政治與資本的經濟,是個人主義的;民治的政治與職團的經濟,是國民主義的;自治的政治與社會的經濟,是無政府主義的。現時的重心,在民治、職團的國民主義,或落伍在後面的資本主義上,或突出在前進的社會主義上。翻來覆去,雖都求自由平等而出發,然二叁百年來,究竟尚無完善的途徑及成效。
四 以未得真信仰爲根據故尚無完善之成效
昔帝王專製之社會,雖不合人性,然以能得人心上決定無疑所信仰之一神爲根據,故能曆千百年而不變,其間且有極治平繁盛時代的經過;而近代從要求自由平等而出發的政治、經濟等,雖合乎人性,然二叁百年猶在紛擾不定之中者,則以一神的舊信仰打破以後,徒憑一時一處民衆之情意遷流變動,未有一達到真正自由平等的真信仰以爲根據。故近代的社會,時現飄搖不穩之狀。而一神的舊迷信,且時爲變相的根據,出來作祟。故帝國主義、階級專政等,反鬧得民不聊生;而共産主義等,雖亦在試爲新信仰的宗教之創立,然未能正覺宇宙人生的真相,而確立自由平等的根據,且時或違反自由平等的精神,倒行逆施以求達,致愈趨而愈遠。故于今日實有求得一真信仰、爲近代文明根據之必要。
五 佛有正覺萬有真相而真得平等自由者故近代文明當以佛法爲根據
平常一般人以爲佛與神是差不多的,而不曉得佛與神是完全相反的。神是階級專製的,佛則是平等自由的。如基督教所奉之上帝,其信徒要說我是上帝,我將來有成上帝的希望,這完全是不敢的,而且是不應該,是叛道離經的。如君主的國家,有人說我是皇帝,我有做皇帝的希望,這就是造反了。佛是說人人皆有成佛之可能性的,你若能依適當方法而得到正遍知覺的時候,你就是佛。並不是說萬有是由佛創造,而一定要受他管理的。佛但將自己正覺到的真相,教人亦同覺到這樣境界而已。所以、稱呼上只說佛爲天人師,並未說爲天人父、或天人主能生宇宙間的萬有、都是佛造的話。不過、佛已將萬有真相完全覺悟,又欲叫人盡皆覺悟成佛而已。然吾人欲覺悟成佛,必須有其覺悟的方法,這種方法,就叫佛法。比方佛說人人可以成佛,這就是自由平等的理性;但事實猶有五趣、叁界、四果、十地的不平等,而其自由亦有大小之限度。然此等階級的不平等,與限度的不自由,乃因程度之差,非階級之別;並非一定不易的。若依適當方法而進化,皆可達到無限自由究竟平等之佛地。如民主國人民,個個都有被選作大總統之希望,不過須由適當方法而有大總統之相當程度而已。佛所正覺的萬有真相,並不是宇宙萬有之外有別一獨能創造且主宰的怪物,而萬有中的有情,各各皆有相當能創造萬有且主宰萬有的權力,其各各的相當程度,又皆可進化而至完全自由平等的極詣。故從要求自由平等而出發的近代文明,當依佛法爲根據。
六 達自由平等之路在行六度
上已說理性是本來平等自由,但事實是未能完全平等自由的;此因覺悟未覺悟的關系,不是終不可達到完全平等自由的。所以、就要擴充我們自由平等的方法,方法雲何?就是佛法中之六度。今談六度,略作叁重:
一、檀那與屍羅:合言之,即犧牲己有而爲衆、爲正法。己有二字,應作我、我所有解釋。檀那、就是舍棄我我所有而爲大衆;以世間本無一定的自體,皆是衆緣所成的,我由大衆而成,大衆即真我,真我即衆緣,故我就當爲大衆用。局之爲家、爲國,擴之即當爲全世界乃至全宇宙,既無分別,亦無人我。所以、菩薩攝持身命者,無非爲利大衆。屍羅、就是犧牲己有而爲正法,此正法即系自他大衆和合均等的公法,亦即民主社會的軌範。故要得真正自由平等,須除私意而奉公守法。
二、羼提與毗離耶:合言之,即修持萬行而護生進化。修持萬行,就是凡可達到我們平等自由的種種事業,我們就去修持之,而修持之法,須忍耐、精進。然忍耐在于護生,以不忍耐而浮躁,則惱害群生,諸事阻礙難成。而精進在于進化,若不精進,則懈怠退墮,種種事業不能增益。
叁、禅那與般若:合言之,即淨明心境而成事證真。以上二種,尚屬表面,今從深的地方看起來,則非由淨明心境不可。心系能知,境系所知,能知所知不出心境。心境若不清淨光明,則以上二種皆不能得完全的效果。而淨明心境,必修定慧,以有定則天眼、他心等神通可就,有慧則可達到漏盡。即如研究科學的,亦必持冷靜態度,由心靜定,種種察驗方可真確。
如是六度實爲達到自由平等的路徑,若能實行修學,自可成就正遍知覺、而實現完全自由平等。以此爲要求自由平等的近代文明之信仰根據,然後神權及根據神權的專製可完全消滅,而真正自由平等的社會乃可以成立。如是則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乃至人人是佛。(志融記)(見海刊八卷十二期)